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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有必要建立一个政府、学校、就业服务部门和企业通力合作的有机的就业保障体系,从大学生就业前、就业时和就业后三方面出发,通过就业服务、就业支持和就业援助三个维度的保障,促进大学生就业。
【关键词】就业服务;就业支持;就业援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大学生身上凝结着巨大的人力资源也承载着各方面的希望和寄托,他们是国家和社会的珍贵财富。在处于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今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就业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显示,2009届毕业生中,73.56万大学生仍失业。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为630万人,比2009年611万多19万。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就业极为重视,温家宝总理在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大学生是知识的劳动者,政府始终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重要位置。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大学生就业的过程就可以看作是人力资源配置的过程,合理的资源配置方能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现今,大学生就业存在着明显的资源配置失衡的现象,集中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失衡:
1)就业培养和就业地域的失衡:大学生就业趋向与东部、大中城市,“孔雀东南飞”现象普遍,选择中西部、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很有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本科生源只占全国的35%,但接纳了全国59%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高职高专生源占37%,但在此就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占60%。本科生就业量最大的前三位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其本地毕业生占雇用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分别为26%、39%、51%。
2)择业单位失衡:有调查表明,大学生的职业期望中,“国家公务员”名列第二,以致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成为了“第一考”。另外,大学生择业时外企、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都是首选,对私企、小企业较冷淡。
3)就业难人群结构的失衡:就业难群体集中于穷二代和部分热门专业。作为无业与失业人员家庭的子女的穷二代是大学生中的就业弱势群体。麦可思——中国大学毕业生调查研究发现,从就业率来看,无业与失业人员家庭的子女就业率最低,而其高考分并不低于其他就业率较高的家庭的子女;在就业质量上也存在着弱势家庭阶层,农民和民工家庭城乡无业失业人员家庭的毕业生半年后的薪资最低;在求职难度上,2008届大学毕业生中,来自城乡失业和无业家庭每拿到一份工作邀请所需要的求职份数最多,求职成本最高。其次,就业难集中于若干热门专业。2008年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人数最多的十个本科专业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等失业人数为10.75万人,占了本科失业量的35.9%,其中有八个专业同时也是2007届毕业生失业人数最多的专业,这显示了大学生失业的专业相对聚集。
以上可以看出当期大学毕业生存在普遍的“就业扎堆”和“失业扎堆”的现象。
从主观方面来说,首先是大学生就业能力有待提高。我国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逐步由精英教育变为了全民教育。一部分大学生由于专业知识的不扎实,尤其是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主动性的缺乏,造成了就业能力不足、就业素质不高,由于热门专业的招收人数往往较多,因此就业难人群集中于此类专业也是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缩影。其次是大学生择业意识的偏差。许多大学生自恃天之娇子,不愿下基层、怕吃苦,缺少奉献社会的精神,不考虑现实状况和能力,片面追求在大城市、大企业就职。
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高校的就业服务不到位。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大学教育应与大学生就业服务有机融合起来,以提升大学生就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但是目前高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往往缺乏实质的内容,在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方面流于形式,没能满足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对人才的要求。二是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支持与引导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要改变当期大学生就业扎堆的现象,将大学生资源合理分流,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调控。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不利于政府适时出台科学的就业政策。另外,相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如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以及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政策等都在探索之中,各个地区政策差异较大,需要规范化并注重公平性和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的就业关注有限。目前,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是游离于城乡社保体系之外的,对大学生中原本就缺乏社会资源的弱势群体,在未实现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方面以及对其就业的特别支持与帮助尚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使穷二代难就业。整体而言,社会对大学生的就业支持与保障方面缺乏相互配合与协调,各个部门的资源整合不足,没有形成一体化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
二、“三维”就业保障体系的建立
三维就业保障体系指,由以高校为核心的就业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支持和以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为依托的就业援助构成的从大学生就业前、就业时和就业后三个方面建立的高校、政府、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相互支持与合作的三维立体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三个维度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社会各方共同推动,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保障。
(一)以高校为核心的就业服务
大学是大学生就业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就业指导、就业实习和就业培训是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它们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离不开高校的系统规划和积极实施,这要求高校的学生就业工作的重心从以往的“成品包装”转向“产品设计”, 并引入市场经济的观念和运作模式来管理毕业生工作,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提高到关系大学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重视,同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1、完善就业指导制度
开展就业指导,就是通过指导在校学生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估、职业开发以及制订工作寻找战略,让他们能够将职业规划战略融入个人终生规划之中。
首先,就业指导应该个性化、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就业指导作为促进大学生成长、自我设计、自我完善的手段,除了培养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的目的外,其更深层次的目的就是完善人性,培养健全人格和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要构建一种平等、互动的就业指导模式,这种模式强调要不断提升大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职业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生存本领,从而促进大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其次,开展全程式生涯辅导,并将其融入大学教育。对大学生进行生涯辅导,是其与专业教育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高等教育知识能力体系的过程。生涯辅导除职业辅导外,还要包括心理辅导,尤其是毕业生角色转换,心理调试,抗压抗挫能力的提升等,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是,要培养大学生的合作精神、生存本领、竞争能力,引导大学生学会选择、学会决策、学会创造,在实现自我中走向成功。就业指导的对象不能仅限于大四毕业生,应该将其有机地融入到大学教育,进行全程的、有计划分层次的生涯指导。
2、加强就业体验制度
对大学生群体大多数人而言是缺乏工作经验的,而为人诟病已久的“经验歧视”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而愈演愈烈。“用人单位将工作经验作为招人的必须条件,确实阻塞了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路”(田永伟)。因此,高校要重视就业体验制度的导入和推广,增强大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促进其工作经验的积累。实习、见习为学生创造了实际工作环境,是学生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适应社会,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可促进大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由“校园型人”转型为“社会型人”“企业型人”。
另外,要加快产学合作,促进企业和高校的合作,鼓励企业在高校建立各种专业的实习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造尽可能多的实习、见习机会。一方面要使大学生的实习见习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出台措施促进大学与企业进行广泛合作,鼓励企业主动接纳实习生、见习生,促进知识的转化,并促进大学生取得就业的劳动技能和工作经验。
3、完善职业能力培养制度
高校不仅要从最后环节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工作,还应该注重对大学生的职业观和与职业有关的知识、技能的培养,尤其注重大学生的就业培训。
第一,要增强大学生就业培训主体的专业性和多样性。从社会的人力资源使用需求来看,就业培训无疑应是一个具有针对性与持续性的过程,这就要求培训主体本身就应该具有专业性与长远性的特点。高校有必要引入专业培训机构,促进培训主体的专业化和多样性,采取高校与企业合作、高校与就业培训机构合作的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如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全力投入对大学毕业生的再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
第二,要明确大学生就业培训需求,“按需培训”。按需培训至少要考虑两个层次的需求。首先要考虑大学生自身的发展需要。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大学毕业生就业需求,以人为本的就业培训才能有效、有益,真正增加人力资本的积累。但从目前大学生就业培训的实际情况看,高校的培训往往是服务于就业率的,这使毕业生“推出门去”、“推到市场上去”成为一种简单的处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实际上满足的是高校就业率的整体需求,而符合毕业生职业发展规划的“个人需求”也就被弱化了。大学生就业培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满足个性化的培训需求。其次还要考虑市场的需要,培训最根本的特性还是实践性与针对性,即为市场性。
第三,要丰富大学生就业培训手段。大学生就业培训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就业培训方式的单一化和培训手段的机械化,高校的就业培训多数只是通过就业培训讲座等讲授的方式进行的。就业培训应该是一个充满实践性的训练过程,就业需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实践性需要,因而就业培训要符合市场需求,才能充满活力和实现培训价值。大学生就业培训的方法要强调场景、强调人与人的沟通与协作,增强动手动脑能力,增强个人的参与意识,以便使培训获得具有现实需要的理想结果。
(二)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支持
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支持是三维就业保障体系的支撑,政府各部门通过从宏观上制定大学生就业的方针、政策,为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总体指导。
1、法律和政策资源的调控与支持
就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要通过立法明确国家、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及企业组织的责任和相关制度,同时,针对大学生目前就业扎堆现象,政府宜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大学生合理就业或创业,减少就业盲目性,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持。
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具有较为专业的知识体系和开阔的视野,但同时又存在诸如缺乏创业知识与创业观念、缺乏社会阅历、缺乏启动资金等问题,因此需要政府进一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环境,加强政策支持。
广大农村及中西部中小城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学生基层就业是知识青年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新尝试,对当前促进大学生就业和推动基层建设都意义重大。因此,在推进大学生就业的时代难题下,有必要建立一套能够吸引大学毕业生下基层、并尽快融入基层、最终能留在基层的激励政策与有效的疏导政策相配套的长效机制。
2、信息资源的支持
信息资源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就业信息获取的数量和质量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政府领导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政治权威,获取广泛、较准确的就业信息,并向大学生和社会各界公布,以便用人单位降低招聘成本,快速获得人才,也使大学生及时获取信息,抓住机遇,及早实现就业。
首先,应建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监测体系和大学生就业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就业信息。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报告,各省市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就业监测体系,对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进行调查、收集和分析,了解就业大学生及未就业大学生的基本状况,如性别、专业、就业领域等等,以便为各级决策部门及高校提供有益的参考,并且作为制定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次,建立“市、县、街道”三级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把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融入就业促进工作中,为大学生提供全面、立体的信息支持,以降低毕业生找工作时的信息搜寻成本。完善就业网络一是改变现有职业信息封闭的状况,建设全国自下而上的“市、县、街道”三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促进信息的纵向流动,尤其是基层就业信息的向上流动。二是加强用人单位和大学毕业生的信息交流共享,促进信息的横向流动。要及时、准确、广泛地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然后向企业和大学生提供雇佣双方的意向、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求职大学生与企业的匹配机会。
(三)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的就业援助
就业援助作为三维体系的网底,体现了公平的取向,通过为就业弱势群体以及暂时失业大学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生活补助和培训补贴等方式,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促进其更快实现就业。
1、完善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
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如残疾大学生、特困生、零就业家庭大学生等,由于身体或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自身拥有的资源很有限,致使其在就业时可能处于弱势地位。总的来说,从就业率、收入、求职份数和求职成本看,来自城乡无业、失业家庭的毕业生均为弱势群体,政府的政策要给以相应的倾斜,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优先考虑大学生中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为其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丰富其就业信息来源,并通过提供培训补贴、贷款补贴等方式,促进其顺利就业或积极创业。
2、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大学生失业保险能有效地保障暂时失业大学生的基本生活,并能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实现其促进就业的功能。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将其纳人失业保险体系能分散风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它对促进充分就业、弱化失业的负效应甚至稳定社会秩序都有重要作用。目前,未能实现首次就业成功的大学生失业群体规模逐年增加,其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有必要让大学生入学时就开始缴纳失业保险金,通过细致的制度设计,做好制度衔接,将未就业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帮助大学生度过“过渡期”。同时,建立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制度,应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可以从失业保险金中提取专门就业培训基金,以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在失业大学毕业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促进就业机会的公平。
3、规范就业服务机构
首先,作为就业援助的主要提供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在着“初级、粗放、粗糙”的问题,要制定科学的工作规范,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各项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应加强对社会中介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中介就业服务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补充,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如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竞争,效率高,有活力,能满足求职者不同层次需求的优点。但是我国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着缺乏统一管理,收费混乱,中介欺诈现象屡见等问题。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中介机构诚信体系,促进其良性循环。最后,要整合公私部门资源,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中介就业服务机构的有机合作,实现互补双赢。可采取契约外包、合伙联盟、合作经营等方式,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中介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优势互补,完善就业援助。
参考文献
[1]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麦可思—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孙秀华.大学生就业指导理念和实践模式之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9).
[3]姜丽美.构建我国大学生“新失业群体”就业保障机制[J].生产力研究,2008(12).
[4]易红郡.英国大学与产业界之间的伙伴关系[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1).
[5]新浪新闻中心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2/070117149622s.shtml.
[6]郦波.借鉴企业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学生就业培训[J].江苏高教,2008(1).
[7]姚裕群,李从国.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对策体系研究[J].东岳论丛,2009,30(10).
[8]教育新闻网http://info.edu.hc360.com/2010/04/
230832233363.shtml.
[9]中国人事报http://www.rensb.com/showarticle.php?articleID=3667.
[10]石国亮.大学生基层就业政策的政策建构[J].当代青年研究,2007(11).
【关键词】就业服务;就业支持;就业援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大学生身上凝结着巨大的人力资源也承载着各方面的希望和寄托,他们是国家和社会的珍贵财富。在处于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今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就业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显示,2009届毕业生中,73.56万大学生仍失业。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为630万人,比2009年611万多19万。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就业极为重视,温家宝总理在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大学生是知识的劳动者,政府始终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重要位置。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大学生就业的过程就可以看作是人力资源配置的过程,合理的资源配置方能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现今,大学生就业存在着明显的资源配置失衡的现象,集中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失衡:
1)就业培养和就业地域的失衡:大学生就业趋向与东部、大中城市,“孔雀东南飞”现象普遍,选择中西部、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很有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本科生源只占全国的35%,但接纳了全国59%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高职高专生源占37%,但在此就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占60%。本科生就业量最大的前三位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其本地毕业生占雇用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分别为26%、39%、51%。
2)择业单位失衡:有调查表明,大学生的职业期望中,“国家公务员”名列第二,以致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成为了“第一考”。另外,大学生择业时外企、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都是首选,对私企、小企业较冷淡。
3)就业难人群结构的失衡:就业难群体集中于穷二代和部分热门专业。作为无业与失业人员家庭的子女的穷二代是大学生中的就业弱势群体。麦可思——中国大学毕业生调查研究发现,从就业率来看,无业与失业人员家庭的子女就业率最低,而其高考分并不低于其他就业率较高的家庭的子女;在就业质量上也存在着弱势家庭阶层,农民和民工家庭城乡无业失业人员家庭的毕业生半年后的薪资最低;在求职难度上,2008届大学毕业生中,来自城乡失业和无业家庭每拿到一份工作邀请所需要的求职份数最多,求职成本最高。其次,就业难集中于若干热门专业。2008年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人数最多的十个本科专业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等失业人数为10.75万人,占了本科失业量的35.9%,其中有八个专业同时也是2007届毕业生失业人数最多的专业,这显示了大学生失业的专业相对聚集。
以上可以看出当期大学毕业生存在普遍的“就业扎堆”和“失业扎堆”的现象。
从主观方面来说,首先是大学生就业能力有待提高。我国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逐步由精英教育变为了全民教育。一部分大学生由于专业知识的不扎实,尤其是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主动性的缺乏,造成了就业能力不足、就业素质不高,由于热门专业的招收人数往往较多,因此就业难人群集中于此类专业也是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缩影。其次是大学生择业意识的偏差。许多大学生自恃天之娇子,不愿下基层、怕吃苦,缺少奉献社会的精神,不考虑现实状况和能力,片面追求在大城市、大企业就职。
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高校的就业服务不到位。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大学教育应与大学生就业服务有机融合起来,以提升大学生就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但是目前高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往往缺乏实质的内容,在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方面流于形式,没能满足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对人才的要求。二是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支持与引导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要改变当期大学生就业扎堆的现象,将大学生资源合理分流,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调控。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不利于政府适时出台科学的就业政策。另外,相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如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以及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政策等都在探索之中,各个地区政策差异较大,需要规范化并注重公平性和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的就业关注有限。目前,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是游离于城乡社保体系之外的,对大学生中原本就缺乏社会资源的弱势群体,在未实现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方面以及对其就业的特别支持与帮助尚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使穷二代难就业。整体而言,社会对大学生的就业支持与保障方面缺乏相互配合与协调,各个部门的资源整合不足,没有形成一体化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
二、“三维”就业保障体系的建立
三维就业保障体系指,由以高校为核心的就业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支持和以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为依托的就业援助构成的从大学生就业前、就业时和就业后三个方面建立的高校、政府、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相互支持与合作的三维立体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三个维度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社会各方共同推动,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保障。
(一)以高校为核心的就业服务
大学是大学生就业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就业指导、就业实习和就业培训是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它们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离不开高校的系统规划和积极实施,这要求高校的学生就业工作的重心从以往的“成品包装”转向“产品设计”, 并引入市场经济的观念和运作模式来管理毕业生工作,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提高到关系大学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重视,同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1、完善就业指导制度
开展就业指导,就是通过指导在校学生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估、职业开发以及制订工作寻找战略,让他们能够将职业规划战略融入个人终生规划之中。
首先,就业指导应该个性化、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就业指导作为促进大学生成长、自我设计、自我完善的手段,除了培养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的目的外,其更深层次的目的就是完善人性,培养健全人格和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要构建一种平等、互动的就业指导模式,这种模式强调要不断提升大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职业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生存本领,从而促进大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其次,开展全程式生涯辅导,并将其融入大学教育。对大学生进行生涯辅导,是其与专业教育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高等教育知识能力体系的过程。生涯辅导除职业辅导外,还要包括心理辅导,尤其是毕业生角色转换,心理调试,抗压抗挫能力的提升等,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是,要培养大学生的合作精神、生存本领、竞争能力,引导大学生学会选择、学会决策、学会创造,在实现自我中走向成功。就业指导的对象不能仅限于大四毕业生,应该将其有机地融入到大学教育,进行全程的、有计划分层次的生涯指导。
2、加强就业体验制度
对大学生群体大多数人而言是缺乏工作经验的,而为人诟病已久的“经验歧视”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而愈演愈烈。“用人单位将工作经验作为招人的必须条件,确实阻塞了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路”(田永伟)。因此,高校要重视就业体验制度的导入和推广,增强大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促进其工作经验的积累。实习、见习为学生创造了实际工作环境,是学生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适应社会,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可促进大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由“校园型人”转型为“社会型人”“企业型人”。
另外,要加快产学合作,促进企业和高校的合作,鼓励企业在高校建立各种专业的实习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造尽可能多的实习、见习机会。一方面要使大学生的实习见习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出台措施促进大学与企业进行广泛合作,鼓励企业主动接纳实习生、见习生,促进知识的转化,并促进大学生取得就业的劳动技能和工作经验。
3、完善职业能力培养制度
高校不仅要从最后环节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工作,还应该注重对大学生的职业观和与职业有关的知识、技能的培养,尤其注重大学生的就业培训。
第一,要增强大学生就业培训主体的专业性和多样性。从社会的人力资源使用需求来看,就业培训无疑应是一个具有针对性与持续性的过程,这就要求培训主体本身就应该具有专业性与长远性的特点。高校有必要引入专业培训机构,促进培训主体的专业化和多样性,采取高校与企业合作、高校与就业培训机构合作的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如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全力投入对大学毕业生的再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
第二,要明确大学生就业培训需求,“按需培训”。按需培训至少要考虑两个层次的需求。首先要考虑大学生自身的发展需要。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大学毕业生就业需求,以人为本的就业培训才能有效、有益,真正增加人力资本的积累。但从目前大学生就业培训的实际情况看,高校的培训往往是服务于就业率的,这使毕业生“推出门去”、“推到市场上去”成为一种简单的处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实际上满足的是高校就业率的整体需求,而符合毕业生职业发展规划的“个人需求”也就被弱化了。大学生就业培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满足个性化的培训需求。其次还要考虑市场的需要,培训最根本的特性还是实践性与针对性,即为市场性。
第三,要丰富大学生就业培训手段。大学生就业培训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就业培训方式的单一化和培训手段的机械化,高校的就业培训多数只是通过就业培训讲座等讲授的方式进行的。就业培训应该是一个充满实践性的训练过程,就业需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实践性需要,因而就业培训要符合市场需求,才能充满活力和实现培训价值。大学生就业培训的方法要强调场景、强调人与人的沟通与协作,增强动手动脑能力,增强个人的参与意识,以便使培训获得具有现实需要的理想结果。
(二)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支持
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支持是三维就业保障体系的支撑,政府各部门通过从宏观上制定大学生就业的方针、政策,为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总体指导。
1、法律和政策资源的调控与支持
就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要通过立法明确国家、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及企业组织的责任和相关制度,同时,针对大学生目前就业扎堆现象,政府宜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大学生合理就业或创业,减少就业盲目性,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持。
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具有较为专业的知识体系和开阔的视野,但同时又存在诸如缺乏创业知识与创业观念、缺乏社会阅历、缺乏启动资金等问题,因此需要政府进一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环境,加强政策支持。
广大农村及中西部中小城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学生基层就业是知识青年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新尝试,对当前促进大学生就业和推动基层建设都意义重大。因此,在推进大学生就业的时代难题下,有必要建立一套能够吸引大学毕业生下基层、并尽快融入基层、最终能留在基层的激励政策与有效的疏导政策相配套的长效机制。
2、信息资源的支持
信息资源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就业信息获取的数量和质量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政府领导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政治权威,获取广泛、较准确的就业信息,并向大学生和社会各界公布,以便用人单位降低招聘成本,快速获得人才,也使大学生及时获取信息,抓住机遇,及早实现就业。
首先,应建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监测体系和大学生就业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就业信息。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报告,各省市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就业监测体系,对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进行调查、收集和分析,了解就业大学生及未就业大学生的基本状况,如性别、专业、就业领域等等,以便为各级决策部门及高校提供有益的参考,并且作为制定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次,建立“市、县、街道”三级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把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融入就业促进工作中,为大学生提供全面、立体的信息支持,以降低毕业生找工作时的信息搜寻成本。完善就业网络一是改变现有职业信息封闭的状况,建设全国自下而上的“市、县、街道”三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促进信息的纵向流动,尤其是基层就业信息的向上流动。二是加强用人单位和大学毕业生的信息交流共享,促进信息的横向流动。要及时、准确、广泛地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然后向企业和大学生提供雇佣双方的意向、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求职大学生与企业的匹配机会。
(三)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的就业援助
就业援助作为三维体系的网底,体现了公平的取向,通过为就业弱势群体以及暂时失业大学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生活补助和培训补贴等方式,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促进其更快实现就业。
1、完善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
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如残疾大学生、特困生、零就业家庭大学生等,由于身体或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自身拥有的资源很有限,致使其在就业时可能处于弱势地位。总的来说,从就业率、收入、求职份数和求职成本看,来自城乡无业、失业家庭的毕业生均为弱势群体,政府的政策要给以相应的倾斜,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优先考虑大学生中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为其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丰富其就业信息来源,并通过提供培训补贴、贷款补贴等方式,促进其顺利就业或积极创业。
2、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大学生失业保险能有效地保障暂时失业大学生的基本生活,并能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实现其促进就业的功能。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将其纳人失业保险体系能分散风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它对促进充分就业、弱化失业的负效应甚至稳定社会秩序都有重要作用。目前,未能实现首次就业成功的大学生失业群体规模逐年增加,其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有必要让大学生入学时就开始缴纳失业保险金,通过细致的制度设计,做好制度衔接,将未就业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帮助大学生度过“过渡期”。同时,建立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制度,应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可以从失业保险金中提取专门就业培训基金,以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在失业大学毕业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促进就业机会的公平。
3、规范就业服务机构
首先,作为就业援助的主要提供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在着“初级、粗放、粗糙”的问题,要制定科学的工作规范,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各项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应加强对社会中介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中介就业服务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补充,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如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竞争,效率高,有活力,能满足求职者不同层次需求的优点。但是我国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着缺乏统一管理,收费混乱,中介欺诈现象屡见等问题。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中介机构诚信体系,促进其良性循环。最后,要整合公私部门资源,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中介就业服务机构的有机合作,实现互补双赢。可采取契约外包、合伙联盟、合作经营等方式,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中介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优势互补,完善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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