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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一个二元结构特征十分突出,集大城市、大农村于一体的地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重庆市从统筹解决农民工问题着手,为情况相似的地方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
一、专设节日,改善农民工社会环境
重庆在开始谋划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的当年,就在全国首开先河,把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确定为“重庆农民工日”,由此拉开重庆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吸纳”机制和城市带动农村的“扩散”机制的序幕,通过营造善待农民工的社会人文环境带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
自2007年11月首个“重庆农民工日”启动以来,重庆400余万农民工已经愉快地渡过了四个自己的节日。各级各类组织开展的与农民工相关的现场活动已经达到700余项2000多场次,参与活动直接受益的农民工超过400万人次。围绕农民工维权、进城安居、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重庆已出台数十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这些活动和举措,一方面给农民工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实惠,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改变社会对农民工的认知,进而使农民工在城镇的人文社会环境逐步朝着理解、包容、公平方向演变。
二、引导支持。加快农民工转型升级
重庆约有10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让这些劳动力有序走出农村并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是该市统筹城乡发展不可回避的一道难题。
面对这一难题,重庆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程中,首要的破解之举就是引导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镇谋生就业。市委市政府专门把“健全城乡就业创业培训机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予以部署: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实施区别化培训,促使部分农民工加速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化;支持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鼓励用人单位加大技能培训投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把农村新生劳动力纳入系统化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随着这些工作的陆续展开,重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明显进展。从2007年到2010年,重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数从748万增长到858万,净增110万人,年均增幅达到4.9%。
重庆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改革试验中,破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另一举措是支持农民经商办企业。在此方面,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区县引导创业农民工进入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现代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支持他们在市、区县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事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全市从准入、用地、金融、服务等方面加以扶持。市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资金,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30-50%给予补助,并落实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等措施进行帮扶。这些政策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工的创业热情,仅去年上半年,全市农民工创业就达22.7万户,吸纳劳动力110.6万人。
三、循序渐进。保障农民工后顾无忧
2007年,重庆市相继推出《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开始了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制度建设。在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险方面,贯彻了“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为主,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精神;在养老保险方面,统一了“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保障水平适当、确保待遇发放”的标准。据施行情况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农民工本人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参保的人数也逐年增加。
随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全面展开,重庆把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并考虑。在医疗保险方面,2007年9月,市政府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试验,至去年,所有城乡居民都有了医疗保险。在养老保险方面,2009年出台的《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则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不仅使农民工本人获得了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且也使其家人受益,进而从根本上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四、打破瓶颈,推动农民工融入城镇
经过多年的打拼,不少农民工在城市找到了比较稳定的工作和住所,有的甚至全家长期在城镇生活,然而,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农民,难以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公共服务。要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就必须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真正演变为城镇居民。
重庆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之初就明确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改革试验的重点任务之一,明确鼓励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家庭进入城镇安家落户,享有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市府于2010年7月正式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区县城、主城区1000平方公里区域内聚集,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当年末,全市农转城人数就有1453686人,整户转移365813户,平均每天转户10458人。从这种发展趋势看,今年即可达到220余万名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远郊区县城3年以上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预期目标。
五、多管齐下,增加农民工服务供给
重庆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程中,特别强调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性,并从权益维护、居住条件改善、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增加了公共服务的供给,逐步形成了一套新的农民工社会管理机制,让广大农民工切实分享到了改革开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系列成果。
住房保障是农民工最期盼的公共服务之一。在启动统筹城乡改革试验的初期,重庆一方面改造了2142套存量房、闲置房,形成了3.35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另一方面又引导用工企业为农民工提供集体宿舍8.62万平方米,此外,还对农民工购房给予价格优惠和契税减免,鼓励企业向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宿舍的农民工发放住房补贴。这些举措直接让部分农民工获得了实惠,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安居之忧。去年该市又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原则,进一步启动了公租房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3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50万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目前,主城区的2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已经接近竣工;到今年底,万州、涪陵、永川、江津、合川、黔江6个区和长寿、璧山2个县250万平方米公租房也将交付使用。
在农民工子女的养育与教育方面,重庆市努力为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就近入学提供方便,确保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2010年,全市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达到640所,共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26.4万人,部分区县还实现了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市政府还承诺:到2012年,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全市GDP的4%,将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养育与教育问题。
在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方面,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作了很大努力。例如,针对建筑行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市人社局和建委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212212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建设。对于农民工的维权行为,市司法局去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五主动”活动,即主动宣传、主动培训、主动排查、主动化解、主动援助,以实际行动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专设节日,改善农民工社会环境
重庆在开始谋划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的当年,就在全国首开先河,把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确定为“重庆农民工日”,由此拉开重庆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吸纳”机制和城市带动农村的“扩散”机制的序幕,通过营造善待农民工的社会人文环境带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
自2007年11月首个“重庆农民工日”启动以来,重庆400余万农民工已经愉快地渡过了四个自己的节日。各级各类组织开展的与农民工相关的现场活动已经达到700余项2000多场次,参与活动直接受益的农民工超过400万人次。围绕农民工维权、进城安居、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重庆已出台数十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这些活动和举措,一方面给农民工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实惠,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改变社会对农民工的认知,进而使农民工在城镇的人文社会环境逐步朝着理解、包容、公平方向演变。
二、引导支持。加快农民工转型升级
重庆约有10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让这些劳动力有序走出农村并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是该市统筹城乡发展不可回避的一道难题。
面对这一难题,重庆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程中,首要的破解之举就是引导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镇谋生就业。市委市政府专门把“健全城乡就业创业培训机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予以部署: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实施区别化培训,促使部分农民工加速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化;支持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鼓励用人单位加大技能培训投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把农村新生劳动力纳入系统化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随着这些工作的陆续展开,重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明显进展。从2007年到2010年,重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数从748万增长到858万,净增110万人,年均增幅达到4.9%。
重庆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改革试验中,破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另一举措是支持农民经商办企业。在此方面,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区县引导创业农民工进入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现代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支持他们在市、区县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事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全市从准入、用地、金融、服务等方面加以扶持。市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资金,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30-50%给予补助,并落实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等措施进行帮扶。这些政策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工的创业热情,仅去年上半年,全市农民工创业就达22.7万户,吸纳劳动力110.6万人。
三、循序渐进。保障农民工后顾无忧
2007年,重庆市相继推出《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开始了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制度建设。在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险方面,贯彻了“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为主,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精神;在养老保险方面,统一了“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保障水平适当、确保待遇发放”的标准。据施行情况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农民工本人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参保的人数也逐年增加。
随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全面展开,重庆把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并考虑。在医疗保险方面,2007年9月,市政府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试验,至去年,所有城乡居民都有了医疗保险。在养老保险方面,2009年出台的《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则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不仅使农民工本人获得了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且也使其家人受益,进而从根本上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四、打破瓶颈,推动农民工融入城镇
经过多年的打拼,不少农民工在城市找到了比较稳定的工作和住所,有的甚至全家长期在城镇生活,然而,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农民,难以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公共服务。要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就必须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真正演变为城镇居民。
重庆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之初就明确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改革试验的重点任务之一,明确鼓励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家庭进入城镇安家落户,享有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市府于2010年7月正式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区县城、主城区1000平方公里区域内聚集,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当年末,全市农转城人数就有1453686人,整户转移365813户,平均每天转户10458人。从这种发展趋势看,今年即可达到220余万名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远郊区县城3年以上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预期目标。
五、多管齐下,增加农民工服务供给
重庆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程中,特别强调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性,并从权益维护、居住条件改善、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增加了公共服务的供给,逐步形成了一套新的农民工社会管理机制,让广大农民工切实分享到了改革开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系列成果。
住房保障是农民工最期盼的公共服务之一。在启动统筹城乡改革试验的初期,重庆一方面改造了2142套存量房、闲置房,形成了3.35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另一方面又引导用工企业为农民工提供集体宿舍8.62万平方米,此外,还对农民工购房给予价格优惠和契税减免,鼓励企业向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宿舍的农民工发放住房补贴。这些举措直接让部分农民工获得了实惠,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安居之忧。去年该市又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原则,进一步启动了公租房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3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50万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目前,主城区的2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已经接近竣工;到今年底,万州、涪陵、永川、江津、合川、黔江6个区和长寿、璧山2个县250万平方米公租房也将交付使用。
在农民工子女的养育与教育方面,重庆市努力为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就近入学提供方便,确保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2010年,全市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达到640所,共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26.4万人,部分区县还实现了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市政府还承诺:到2012年,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全市GDP的4%,将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养育与教育问题。
在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方面,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作了很大努力。例如,针对建筑行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市人社局和建委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212212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建设。对于农民工的维权行为,市司法局去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五主动”活动,即主动宣传、主动培训、主动排查、主动化解、主动援助,以实际行动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