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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會一直關注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終於開展公眾諮詢,市民能夠就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徵購制度、解決爭議機制等核心方面提出意見,尋求社會共識,以加快推動都更進程。
據了解,本澳30年以上樓齡的樓宇已超過4800多棟,當中以祐漢區情況由為顯著,該區高齡樓宇多而且均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比如:樓宇鋼筋外露、石屎跌落等等。故此,政府亦多次表示希望用祐漢舊區進行“先行先試”。
然而,在祐漢舊區進行“先行先試”,除了要處理重建時的業權同意比例之外,亦要釐清舊樓業權、地舖及樓上舖的歷史問題,有市民表示,區內舊樓有部份單位因業權人離澳、已故等等情況處於長期空置,即使找到業權人亦會因業權歸屬難釐清問題,阻礙開展都更工作;其次,亦有市民表示,以康泰樓、順利樓、勝意樓為例,3棟樓宇地下住宅單位均為商舖,可進行商業登記,當中不少經營零售、五金、文具店多年的情況。為此,期望政府能夠正視有關歷史遺留情況,合理解決商舖業主情況,以助力推動都市更新。
眾所周知,都市更新討論至今已十多年,政府有必要盡快取得社會共識,落實具體執行方案,以“先行先試”方式,加快推動都更工作開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1、政府在《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中提出不同情況下的樓宇重建的業權百分比,雖然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業權問題,但在實際處理上需要花費較大的行政成本,所以,本人建議政府可參考外國設立“默許制度”的概念,以提出反對的百分比來衡量,既可解決有關舊樓業權釐清以及住宅單位空置的情況外,亦可減輕政府有關行政工作的增加,有助加快都更工作推進。
2、對於祐漢舊區住宅單位用作商舖的問題,有關情況已存在於該區多年,而且有關商舖數量更多達一百多個,由於商舖與住宅差額較大,涉及利益較為龐大,故此,本人促請政府正視有關歷史問題,為這些地舖及樓上舖業權人提供妥善的處置方案,從而推動業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慾及積極性。
據了解,本澳30年以上樓齡的樓宇已超過4800多棟,當中以祐漢區情況由為顯著,該區高齡樓宇多而且均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比如:樓宇鋼筋外露、石屎跌落等等。故此,政府亦多次表示希望用祐漢舊區進行“先行先試”。
然而,在祐漢舊區進行“先行先試”,除了要處理重建時的業權同意比例之外,亦要釐清舊樓業權、地舖及樓上舖的歷史問題,有市民表示,區內舊樓有部份單位因業權人離澳、已故等等情況處於長期空置,即使找到業權人亦會因業權歸屬難釐清問題,阻礙開展都更工作;其次,亦有市民表示,以康泰樓、順利樓、勝意樓為例,3棟樓宇地下住宅單位均為商舖,可進行商業登記,當中不少經營零售、五金、文具店多年的情況。為此,期望政府能夠正視有關歷史遺留情況,合理解決商舖業主情況,以助力推動都市更新。
眾所周知,都市更新討論至今已十多年,政府有必要盡快取得社會共識,落實具體執行方案,以“先行先試”方式,加快推動都更工作開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1、政府在《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中提出不同情況下的樓宇重建的業權百分比,雖然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業權問題,但在實際處理上需要花費較大的行政成本,所以,本人建議政府可參考外國設立“默許制度”的概念,以提出反對的百分比來衡量,既可解決有關舊樓業權釐清以及住宅單位空置的情況外,亦可減輕政府有關行政工作的增加,有助加快都更工作推進。
2、對於祐漢舊區住宅單位用作商舖的問題,有關情況已存在於該區多年,而且有關商舖數量更多達一百多個,由於商舖與住宅差額較大,涉及利益較為龐大,故此,本人促請政府正視有關歷史問題,為這些地舖及樓上舖業權人提供妥善的處置方案,從而推動業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慾及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