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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8年11月份,农业部发布了《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推动了新一轮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这些制度的颁布实施,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职责、地位、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兽医诊疗机构只有聘用符合条件的执业兽医,才能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为建立健全官方兽医制度,构建完善的、符合我国实际的兽医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