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后,全区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中小学教师队伍逐步壮大,各种结构趋于优化
全区基础教育教师数量稳步增长。经过调整、改革和发展,到2007年,全区有中小学专任教师395181人,其中幼儿园21643人,小学215837人、初中117840人,高中39865人。目前全区小学(幼儿园)、中学公办教师数量分别比1976年增长了2.9倍、2.07倍。
专任教师学历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小学专任教师中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占49.7%,初中教师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数仅占4.85%。随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学历补偿教育的开展,以及新教师的不断补充,教师队伍学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至2007年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5.9%、98.7%、96.88%、86.16%。
教师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趋于优化。年轻教师所占比例缓慢增长,2007年35岁以下的小学、中学专任教师分别占43.7%、59.1%。广西1985年开始评定职称,实行职务聘任制,目前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分布呈倒立的“U”字形,教师职称集中于小学一级、中学二级。2007年小学的高级教师占44.11%,中学的高级教师占6.4%。
二、继续教育工程稳步实施,教师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根据教师队伍现状和师资培训的任务,以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为主渠道,辅之以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或师资培训部、自学考试、各级教研室、远距离电化教育等形式进行培训。还利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计划开发署等的一些项目进行培训。改革开放初期,在职教师的培训主要是进行“教材教法”的培训,重点帮助中小学教师过好“教材教法”关,具备任教的初步能力。而后至1990年,重点是对学历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进行补偿教育。到目前,在继续完成学历补偿教育的同时,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主要包括职务培训、新教师见习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培训者培训、壮汉双语师资培训等,具体的培训工作有21世纪园丁工程、新课改培训、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等。
据统计,从1998年教育部决定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来,全区96.1%的幼儿园教师、98.8%的小学教师、96.6%的初中教师、96.7%的高中教师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方式,在每5年一个周期中,每人完成了不少于24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清理、整顿代课教师队伍
我区的代课教师是在特殊的年代、复杂的地理环境、贫困的经济基础、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条件下产生的。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代课教师问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出台了有关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是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专门拿出一部分指标,对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进行公开招聘,通过考试,择优录用。2004~2006年,从代课教师中招聘了2.5万人,约占招聘总人数的60%;同时规定被清退代课人员可以多次(不限次数)不设年龄参加中小学教师的招聘考试,并享受在岗的代课人员同等待遇。二是对需要清退的代课教师,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考虑到绝大多数代课教师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边远山区从教,工资待遇偏低,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和重新就业等问题。三是对一时还不能清退的代课人员,规范用工制度,实行合同管理。同时要求到2007年全区各市、县及乡镇所在地中小学校不准再长期聘请编外人员代课,到2008年全区公办中小学校不再长期聘请编外人员代课,各地基本解决长期聘请编外人员代课的问题。四是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使代课教师理解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五是指导各地加强代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做好代课人员再就业工作。
责编 李景和
一、中小学教师队伍逐步壮大,各种结构趋于优化
全区基础教育教师数量稳步增长。经过调整、改革和发展,到2007年,全区有中小学专任教师395181人,其中幼儿园21643人,小学215837人、初中117840人,高中39865人。目前全区小学(幼儿园)、中学公办教师数量分别比1976年增长了2.9倍、2.07倍。
专任教师学历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小学专任教师中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占49.7%,初中教师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数仅占4.85%。随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学历补偿教育的开展,以及新教师的不断补充,教师队伍学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至2007年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5.9%、98.7%、96.88%、86.16%。
教师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趋于优化。年轻教师所占比例缓慢增长,2007年35岁以下的小学、中学专任教师分别占43.7%、59.1%。广西1985年开始评定职称,实行职务聘任制,目前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分布呈倒立的“U”字形,教师职称集中于小学一级、中学二级。2007年小学的高级教师占44.11%,中学的高级教师占6.4%。
二、继续教育工程稳步实施,教师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根据教师队伍现状和师资培训的任务,以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为主渠道,辅之以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或师资培训部、自学考试、各级教研室、远距离电化教育等形式进行培训。还利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计划开发署等的一些项目进行培训。改革开放初期,在职教师的培训主要是进行“教材教法”的培训,重点帮助中小学教师过好“教材教法”关,具备任教的初步能力。而后至1990年,重点是对学历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进行补偿教育。到目前,在继续完成学历补偿教育的同时,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主要包括职务培训、新教师见习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培训者培训、壮汉双语师资培训等,具体的培训工作有21世纪园丁工程、新课改培训、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等。
据统计,从1998年教育部决定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来,全区96.1%的幼儿园教师、98.8%的小学教师、96.6%的初中教师、96.7%的高中教师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方式,在每5年一个周期中,每人完成了不少于24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清理、整顿代课教师队伍
我区的代课教师是在特殊的年代、复杂的地理环境、贫困的经济基础、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条件下产生的。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代课教师问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出台了有关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是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专门拿出一部分指标,对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进行公开招聘,通过考试,择优录用。2004~2006年,从代课教师中招聘了2.5万人,约占招聘总人数的60%;同时规定被清退代课人员可以多次(不限次数)不设年龄参加中小学教师的招聘考试,并享受在岗的代课人员同等待遇。二是对需要清退的代课教师,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考虑到绝大多数代课教师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边远山区从教,工资待遇偏低,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和重新就业等问题。三是对一时还不能清退的代课人员,规范用工制度,实行合同管理。同时要求到2007年全区各市、县及乡镇所在地中小学校不准再长期聘请编外人员代课,到2008年全区公办中小学校不再长期聘请编外人员代课,各地基本解决长期聘请编外人员代课的问题。四是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使代课教师理解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五是指导各地加强代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做好代课人员再就业工作。
责编 李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