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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不平衡报价是在投标报价时,不改变投标总报价,通过调整内部各分部分项的报价或工程量清单在实际过程中发生变更,在施工中可提前获得进度款,或结算时提高造价的一种报价方式。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合理应用和控制进行研究,希望给一些单位作参考。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招标投标;防范控制
前言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平衡报价法而言的,指的是在保证建筑工程总体报价不便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工程单价,同时降低其他的工程单件的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承包商的资金周转效率,但是作为一种投标报价的策略,在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时候承包商应该注重报价的技巧。
1 不平衡报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1 严格分析工程量情况
在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中主要是通过对工程项目单价的调整实现承包商经济效益的,所以工程量就成为了合理报价的基础。在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中承包商首先要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对一些报价较低的项目应该严格审核,如果这部分报价过低,而工程量又较多,将会给承包商带来损失。
1.2 单价不平衡调整要把握好尺度
建筑工程投标报价中使用不平衡报价法也要有一定的限度,在调整工程项目报价的时候应该相应尺度,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各个工程项目单价的不平衡比例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就会导致业主或者是工程发包人对工程报价产生怀疑,要求承包人提供单价计算依据,进行单价分析,一旦他们认定工程报价偏离严重,很有可能会判为废标。
1.3 承包商要对自己的信誉、技术、管理水平等做出准确的估计
在建筑工程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不仅要以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为基础,承包商还需要按照自身的实力进行确定,要对自己的信誉、技术以及管理水平等进行准确的评估,明确自己的优势,在报价中扬长避短,采用多种报价措施,增强在报价中的主动性,从而提高在建筑工程投标中的竞争优势。
2 不平衡报价法及其效果与技巧
2.1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平衡报价法而言的,指的是在保证建筑工程总体报价不便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工程单价,同时降低其他的工程单件的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法体现的不是建筑承包商的投标承包商的报价水平,它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承包商最高的经济效益,避免和降低承包商风险。因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是“最低中标”的评标方法,所以承包商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前提下降低报价都有可能中标,而不平衡报价中对其中一些单价进行适当的调整,一般情况下是不容易被业务发现的,这也给承包商利用不平衡报价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 承包商在建筑工程投标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是为了两点效果:第一,提前回笼资金。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款的阶段都是按照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执行的,承包商要尽快收回资金,减少占用的资金,加快资金的流动就需要提前收回成本,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在工程产生争议的是能站在有利的地位上。第二,实现多收钱。承包商在报价中通过对工程项目招标书的全面了解对工程量进行明确,如果判断出实际工程量要比招标文件中的少,那么可以将工程单价调低。另外,在工程图纸审核中如果确定工程图纸在后期必然发生变更,那么就要对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单价进行调整,从而实现多收钱的效果。
2.3 不平衡报价技巧。在建筑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中主要应该按照以下的规律进行:第一,对于一些能够较早结算的工程项目,例如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可以将项目单价调高一点,加快资金的回笼,保证承包商资金周转,同时将后期完工的项目单价调低一点。第二,重视对工程量的核算,如果确定日后该项目中工程量会增加,那么对于该项目单价就需要适当提高,在工程阶段中争取更多的利益。对于工程量可能减小的项目要降低单价,以便在结算的时候减少扣除工程量相应资金,减少损失。第三,对工程图纸要进行严格的审核,让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工程图纸进行审查,对于需要修改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应该提高单价,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项目降低单价。第四,对工程中的暂定项目单价制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于确定的部分可以适当调高单价,对于不确定的部分应该降低单价。第五,在一些单价包干混合制的合同中,一些项目要采用包干报价的时候应该相应的提高报价,因为一般情况下,这些项目的风险比较大。
3 常用的不平衡报价主要策略
3.1 新材料、新技术偏高原则
在一个投标项目中,如果包含有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建议可以采用高报价原则。主要因为:新材料、新技术尚无定额可用,报价浮动空间大,中标后业主不易调整;二是即便已出台定额,但是工程实例少,业主没依据大幅调减价格;三是新材料、新技术掌握的人少,业主不易选择指定分包而摊薄利润。
3.2 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项目偏高原则
通常看,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项目往往会让部分投标人望而却步,但实际上,投标获胜的关键是要打败最强的对手,所以,这一原则的提出不是想体现竞争力的优势,而与第一条有相似的考量。
3.3 提前計价项目偏高原则
能够早日计价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地基加固工程、洞口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
3.4 预计变更增加的项目偏高原则
尽管现阶段的工程招标中,大部分业主均能提供设计文件,甚至有的业主还能提供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但实际上工程一旦正式开工,变更设计总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强烈主张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该尽一切可能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认真核对图纸,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变更设计,对预计可能增加的项目报价适当偏高,对于预计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价适当偏低。
3.5 可调总价项目偏低原则
在全费用清单报价项目中,常常其第一章费用为总价费用报价清单,其中包含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等项目,通常情况下此类间接费用是以直接费用为基数以固定百分比计算的,但也有些项目是独立报价,碰到此类情况,最好采取低报价原则。
3.6 暂定项目合理浮动原则
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谁实施。
3.7 计日工单价适度原则
计日工报价是一门学问,关键在于计日工的最终计价因业主而异,差异十分巨大。一般而言,熟悉FIDIC条件的业主和监理,可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计日工方式安排服务;一般的业主,计日工的计价方式往往不会采用。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合理采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投标人的利益,降低中标后的履约风险。但是,这一策略的采用应该建立在对项目环境的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基础上,报价策略的目标实现,主要的还依赖于项目精心组织和合理实施。相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科学管理和成本控制,报价策略也是有局限性的。
参考文献
[1]陈建军.在工程投标中运用不平衡报价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1).
[2]胡长江.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工程投标中的运用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1,(07).
[3]梁琴.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2009(03).
[4]凌亮,张冠洲等.浅析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及对策[J].江苏建筑,2008,(01).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招标投标;防范控制
前言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平衡报价法而言的,指的是在保证建筑工程总体报价不便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工程单价,同时降低其他的工程单件的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承包商的资金周转效率,但是作为一种投标报价的策略,在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时候承包商应该注重报价的技巧。
1 不平衡报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1 严格分析工程量情况
在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中主要是通过对工程项目单价的调整实现承包商经济效益的,所以工程量就成为了合理报价的基础。在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中承包商首先要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对一些报价较低的项目应该严格审核,如果这部分报价过低,而工程量又较多,将会给承包商带来损失。
1.2 单价不平衡调整要把握好尺度
建筑工程投标报价中使用不平衡报价法也要有一定的限度,在调整工程项目报价的时候应该相应尺度,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各个工程项目单价的不平衡比例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就会导致业主或者是工程发包人对工程报价产生怀疑,要求承包人提供单价计算依据,进行单价分析,一旦他们认定工程报价偏离严重,很有可能会判为废标。
1.3 承包商要对自己的信誉、技术、管理水平等做出准确的估计
在建筑工程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不仅要以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为基础,承包商还需要按照自身的实力进行确定,要对自己的信誉、技术以及管理水平等进行准确的评估,明确自己的优势,在报价中扬长避短,采用多种报价措施,增强在报价中的主动性,从而提高在建筑工程投标中的竞争优势。
2 不平衡报价法及其效果与技巧
2.1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平衡报价法而言的,指的是在保证建筑工程总体报价不便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工程单价,同时降低其他的工程单件的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法体现的不是建筑承包商的投标承包商的报价水平,它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承包商最高的经济效益,避免和降低承包商风险。因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是“最低中标”的评标方法,所以承包商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前提下降低报价都有可能中标,而不平衡报价中对其中一些单价进行适当的调整,一般情况下是不容易被业务发现的,这也给承包商利用不平衡报价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 承包商在建筑工程投标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是为了两点效果:第一,提前回笼资金。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款的阶段都是按照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执行的,承包商要尽快收回资金,减少占用的资金,加快资金的流动就需要提前收回成本,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在工程产生争议的是能站在有利的地位上。第二,实现多收钱。承包商在报价中通过对工程项目招标书的全面了解对工程量进行明确,如果判断出实际工程量要比招标文件中的少,那么可以将工程单价调低。另外,在工程图纸审核中如果确定工程图纸在后期必然发生变更,那么就要对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单价进行调整,从而实现多收钱的效果。
2.3 不平衡报价技巧。在建筑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中主要应该按照以下的规律进行:第一,对于一些能够较早结算的工程项目,例如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可以将项目单价调高一点,加快资金的回笼,保证承包商资金周转,同时将后期完工的项目单价调低一点。第二,重视对工程量的核算,如果确定日后该项目中工程量会增加,那么对于该项目单价就需要适当提高,在工程阶段中争取更多的利益。对于工程量可能减小的项目要降低单价,以便在结算的时候减少扣除工程量相应资金,减少损失。第三,对工程图纸要进行严格的审核,让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工程图纸进行审查,对于需要修改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应该提高单价,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项目降低单价。第四,对工程中的暂定项目单价制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于确定的部分可以适当调高单价,对于不确定的部分应该降低单价。第五,在一些单价包干混合制的合同中,一些项目要采用包干报价的时候应该相应的提高报价,因为一般情况下,这些项目的风险比较大。
3 常用的不平衡报价主要策略
3.1 新材料、新技术偏高原则
在一个投标项目中,如果包含有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建议可以采用高报价原则。主要因为:新材料、新技术尚无定额可用,报价浮动空间大,中标后业主不易调整;二是即便已出台定额,但是工程实例少,业主没依据大幅调减价格;三是新材料、新技术掌握的人少,业主不易选择指定分包而摊薄利润。
3.2 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项目偏高原则
通常看,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项目往往会让部分投标人望而却步,但实际上,投标获胜的关键是要打败最强的对手,所以,这一原则的提出不是想体现竞争力的优势,而与第一条有相似的考量。
3.3 提前計价项目偏高原则
能够早日计价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地基加固工程、洞口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
3.4 预计变更增加的项目偏高原则
尽管现阶段的工程招标中,大部分业主均能提供设计文件,甚至有的业主还能提供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但实际上工程一旦正式开工,变更设计总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强烈主张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该尽一切可能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认真核对图纸,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变更设计,对预计可能增加的项目报价适当偏高,对于预计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价适当偏低。
3.5 可调总价项目偏低原则
在全费用清单报价项目中,常常其第一章费用为总价费用报价清单,其中包含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等项目,通常情况下此类间接费用是以直接费用为基数以固定百分比计算的,但也有些项目是独立报价,碰到此类情况,最好采取低报价原则。
3.6 暂定项目合理浮动原则
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谁实施。
3.7 计日工单价适度原则
计日工报价是一门学问,关键在于计日工的最终计价因业主而异,差异十分巨大。一般而言,熟悉FIDIC条件的业主和监理,可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计日工方式安排服务;一般的业主,计日工的计价方式往往不会采用。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合理采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投标人的利益,降低中标后的履约风险。但是,这一策略的采用应该建立在对项目环境的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基础上,报价策略的目标实现,主要的还依赖于项目精心组织和合理实施。相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科学管理和成本控制,报价策略也是有局限性的。
参考文献
[1]陈建军.在工程投标中运用不平衡报价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1).
[2]胡长江.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工程投标中的运用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1,(07).
[3]梁琴.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2009(03).
[4]凌亮,张冠洲等.浅析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及对策[J].江苏建筑,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