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处了公有房屋管理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集中反映了公有房屋监管机制不足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直接暴露出公房监管中底数不清、权责不明、监督不力等问题。公有房屋的监管涉及市、区两级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项制度,为此,松江区院针对市、区两级在公房监管中的不同特点,分层面开展预防调查。
一、多点触控,实现公房监管关口前移
一是立足风险点,逐一排查问题关键症结。针对公房信息采集、真伪辨别、督查等方面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提出五项廉政风险,形成《关于公有房屋信息监管机制不完善存在职务犯罪隐患预警预测报告》并提供有关部门,排查出公房信息底数不清是导致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二是找准切入点,力求预防调查成果转化。2011年,松江区院结合案件,联合闵行区院、徐汇区院对公有房屋管理中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由于公房管理涉及房管、国资委、房地集团公司等多个部门,调研报告难以转化为只针对某一具体部门的检察建议。2012年,区院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多次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向有关专家咨询,最终确定选取建立公房信息监管机制作为预防调查成果转化的切口。针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区院撰写《底数不清导致公有房屋监管失控需引起重视》的情况反映,得到了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副市长沈骏的高度重视,并批转房管部门要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市房管部门也积极与区院沟通,商讨具体预防对策。三是寻求突破点,着力推动公房监管创新。针对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在公房监管领域的不同职能和特点,区院建议市级主管部门以建立公房信息监管制度和电子化信息监管平台为突破点,运用科技手段保障监管制度的实施;建议区级房管部门和国资部门加强两部门间协作配合,其中区房管部门强化房源信息查勘,区国资部门加强对房地集团的企业内部管理约束,从人、财、物三个层面加大监管力度。
二、多管齐下,确保对策建议落到实处
一是分层推进,力求预防项目取得实效。公房管理中市区、郊区管理模式差别较大,涉及管理部门较多,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明。因此,区院结合市区两级公房管理的不同特点,分别向上海市房管局和松江区政府制发预测预警报告,均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由点及面,逐步完善全市公房信息管理制度。通过职能部门牵头,自下而上排摸信息,掌握现有公房数量、产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及房屋使用状况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公房基础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房必有信息。现在已在静安置业、卢湾永业集团开展了摸清底数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争取形成全市性规范制度。三是科技防腐,建立公房信息监管系统。公房信息监管中涉及的基础信息的采集、真伪辨别、检查监督等职务犯罪隐患均与信息采集随意、信息管理不透明有关,因此,区院推动市房管部门建立了公房信息电子监管系统。现在公房信息监管软件的开发维护项目(《集中式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已获得市经信委批准并开始试运行。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掌握公房相关信息,实行对公房使用权人、承租人、管理人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并由市房管部门对公房信息进行监控,避免出现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吞公房资产或其他利益的情况。
三、多重机制,创造公房监管全新模式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公房监管涉及房管部门、国资委、区国有集团公司,明确各部门权责,创建部门联动机制是完善制度的核心。现根据区院建议,由市房管部门牵头,联合市国资委,逐步厘清了公房产权人、出租人和管理人的责、权、利,明确了由集团公司对私营物业公司的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形成全市公房监管合力。二是强化集团管理。针对原公房信息掌握在各私营物业公司导致权力过于集中的情况,市房管部门目前已在部分区推行集中式监管系统,由各个集团取代物业公司对公房管理过程中的所有业务进行集中式审核和动态监控,有效打击了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消除了权力寻租的隐患。下一步力争全市所有区域推行集中式监管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公房信息集中式管理数据库。三是强化租金监控。直管租房租金收取的环节较多,存在挪用、侵占租金的隐患,并且现行关于直管公房标准租金的规定严重滞后,既影响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也带来寻租空间。因此区院在预测预警报告中提出租金收取信息化操作,修改非居住公房租金标准等建议。市房管部门根据区院的建议,制定公有房屋租金调整方案,向物价部门申请推行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标准。另外,市房管部门已在徐汇、黄浦试点电子票据直接支付公房租金的模式,今后将在全市推行银行自助终端、网银、POS机等多种付款方式,利用科技手段消除截留、挪用租金的犯罪隐患。
一、多点触控,实现公房监管关口前移
一是立足风险点,逐一排查问题关键症结。针对公房信息采集、真伪辨别、督查等方面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提出五项廉政风险,形成《关于公有房屋信息监管机制不完善存在职务犯罪隐患预警预测报告》并提供有关部门,排查出公房信息底数不清是导致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二是找准切入点,力求预防调查成果转化。2011年,松江区院结合案件,联合闵行区院、徐汇区院对公有房屋管理中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由于公房管理涉及房管、国资委、房地集团公司等多个部门,调研报告难以转化为只针对某一具体部门的检察建议。2012年,区院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多次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向有关专家咨询,最终确定选取建立公房信息监管机制作为预防调查成果转化的切口。针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区院撰写《底数不清导致公有房屋监管失控需引起重视》的情况反映,得到了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副市长沈骏的高度重视,并批转房管部门要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市房管部门也积极与区院沟通,商讨具体预防对策。三是寻求突破点,着力推动公房监管创新。针对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在公房监管领域的不同职能和特点,区院建议市级主管部门以建立公房信息监管制度和电子化信息监管平台为突破点,运用科技手段保障监管制度的实施;建议区级房管部门和国资部门加强两部门间协作配合,其中区房管部门强化房源信息查勘,区国资部门加强对房地集团的企业内部管理约束,从人、财、物三个层面加大监管力度。
二、多管齐下,确保对策建议落到实处
一是分层推进,力求预防项目取得实效。公房管理中市区、郊区管理模式差别较大,涉及管理部门较多,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明。因此,区院结合市区两级公房管理的不同特点,分别向上海市房管局和松江区政府制发预测预警报告,均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由点及面,逐步完善全市公房信息管理制度。通过职能部门牵头,自下而上排摸信息,掌握现有公房数量、产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及房屋使用状况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公房基础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房必有信息。现在已在静安置业、卢湾永业集团开展了摸清底数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争取形成全市性规范制度。三是科技防腐,建立公房信息监管系统。公房信息监管中涉及的基础信息的采集、真伪辨别、检查监督等职务犯罪隐患均与信息采集随意、信息管理不透明有关,因此,区院推动市房管部门建立了公房信息电子监管系统。现在公房信息监管软件的开发维护项目(《集中式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已获得市经信委批准并开始试运行。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掌握公房相关信息,实行对公房使用权人、承租人、管理人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并由市房管部门对公房信息进行监控,避免出现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吞公房资产或其他利益的情况。
三、多重机制,创造公房监管全新模式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公房监管涉及房管部门、国资委、区国有集团公司,明确各部门权责,创建部门联动机制是完善制度的核心。现根据区院建议,由市房管部门牵头,联合市国资委,逐步厘清了公房产权人、出租人和管理人的责、权、利,明确了由集团公司对私营物业公司的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形成全市公房监管合力。二是强化集团管理。针对原公房信息掌握在各私营物业公司导致权力过于集中的情况,市房管部门目前已在部分区推行集中式监管系统,由各个集团取代物业公司对公房管理过程中的所有业务进行集中式审核和动态监控,有效打击了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消除了权力寻租的隐患。下一步力争全市所有区域推行集中式监管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公房信息集中式管理数据库。三是强化租金监控。直管租房租金收取的环节较多,存在挪用、侵占租金的隐患,并且现行关于直管公房标准租金的规定严重滞后,既影响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也带来寻租空间。因此区院在预测预警报告中提出租金收取信息化操作,修改非居住公房租金标准等建议。市房管部门根据区院的建议,制定公有房屋租金调整方案,向物价部门申请推行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标准。另外,市房管部门已在徐汇、黄浦试点电子票据直接支付公房租金的模式,今后将在全市推行银行自助终端、网银、POS机等多种付款方式,利用科技手段消除截留、挪用租金的犯罪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