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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治理系统的演化首先需要在理性的博弈竞争中培育积极的合作行为,在竞争逻辑主导的环境中生成合作的逻辑,实现初级合作治理。而后,合作治理系统的演化将指向高阶合作治理,其目标是使合作常态化、开放化和行动化。虽然通过共同利益和博弈情境等制度设计能够在参与者数量较少时生成合作,然而随着高阶合作治理的去主体化现象产生,大量行动者涌入了社会治理领域,此时在制度化的治理已无法继续为如此众多的参与者提供合作的保障,需要去除制度之于行动的优先性,将合作治理放置在行动的框架下,才能够使社会治理系统输出治理服务的能力与后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