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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瑞典和芬兰两国的探矿采矿发展迅猛,特别是与十年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矿业再度成为暴利行业。两国生产型矿产资源的税制或开采特许权制度一直受到广泛讨论。但两国《矿产法》均未对矿产资源所有权问题做出明确界定。无论两国《矿产法》是否规定了国家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瑞典和芬兰两国在国家层面均无法对矿产资产的勘采发挥决定性影响。所有权还可以指在金属矿业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更广义讲,国家的作用可追溯为矿产政策或战略——包括芬兰和瑞典在内的数个欧盟成员国最近发布了此政策或战略。该文采用比较分析法,旨在探讨与分析瑞典和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