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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只身由川入鄂打工犯下命案,这场悲剧背后折射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缺位与救助失当
晌午日头正盛时,一起毫无征兆的血腥凶杀案发生在湖北武汉火车站的一家面馆旁。2月18日中午,与武汉市火车站炸酱面馆老板发生口角之争的胡永盛(化名),持菜刀将面馆老板的头颅砍下,扔进垃圾桶。
如此嚣张暴戾的胡永盛由川入鄂打工,曾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成长中伴有暴力倾向。
对四川省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又名宣汉县人民医院土主分院)医师龙州来说,胡永盛本是一名普通的病人,但武汉火车站面馆凶杀案的发生,令他一遍一遍回忆接诊时的场景。
2016年5月23日,胡永盛和其父胡昌河(化名)及另一名亲属到宣汉县精神病医院看病。当时,胡昌河向龙州介绍胡永盛的症状时说,胡永盛不能好好打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做一些常人不可理解之事,比如独自一人发笑等。
龙州对胡永盛诊疗时,胡永盛较配合,简单问题能够答出。龙州对胡永盛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对其病史的描述为:因“从小智力低下,阵时无故发笑,行为异常2月”入院。
“患者(胡永盛)從小智能较同龄儿童迟缓,如语言发育延迟,词汇不丰富,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低于同龄儿童,抽象思维不发达。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并伴有行为怪异,阵时无故发笑,不能理解,并有冲动伤人、毁物等行为。无故到处乱跑,但知道回家。”
胡永盛的精神检查结论中出现“易激怒”、“思维逻辑障碍,情感不协调,自知力缺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等描述。胡永盛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意指智力发育低下造成行为紊乱,属于比较严重的精神障碍。
治疗及处理意见为“住院治疗及门诊随访”。龙州告知胡昌河住院的程序、费用、治疗手段等后,安排胡永盛住院治疗。
胡永盛一共住院33天,期间未发生任何暴力行为。龙州说,胡永盛显得傻气,除了独自发笑,还喜欢喝自来水龙头的生水,虽然医护人员多次告知其病房里有开水。
胡永盛的堂兄胡永辉(化名)告诉《财经》记者,胡永盛的疗程未到便匆匆出院。胡家仅住院费就花费约6000元,家里穷,负担不起,无奈让其出院。
龙州表示,胡永盛的病情有所缓解,由于无自伤也无伤人情形,未达强制医疗标准。尊重胡家人意愿的情况下,龙州给其开具医嘱和诊断证明书,由其父母带其出院。
对于强制医疗制度,中国《刑法》第18条规定,对肇事肇祸、“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当时,胡永盛并无案底,不符强制医疗标准。
龙州的医嘱要求,胡永盛按时服用防治精神障碍的药物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并每月回医院复诊;像胡永盛这样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基本治不好,需要终生服药。
实际上,精神病这一疾病在社会中存有误区,许多患者及监护人并未对这一病症建立系统认知,对诊疗存有一定随意性。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原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强调,精神病是“疾病”,而非“心理问题”,“有相当多的病人家属缺乏精神卫生常识,人们普遍存在着一个错误观念,‘是药三分毒’,病人的病情稍有好转就随便把药减了或停了,药停后病人就犯病”。
“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往往没有自制力,不可能自己主动到医院就诊。社会对精神病人存有歧视,一旦戴上精神病的帽子,就很难翻身。这种氛围下,很多患者家属因精神病人而抬不起头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将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孙东东称,对精神病人要早发现、早治疗,一定按照精神病专科医生的指导,系统地用药。这样才能够避免危及社会。
中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于这一条款,许多人有误解,虽然是自愿原则,但家属不主动送,医院不主动收,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最终导致流落街头。”孙东东说。
出院后的胡永盛随即跟随父亲到青海打工,再也没有回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复诊。
二级精神残疾的“福利”
宣汉县位于四川省东北边缘大巴山南麓,地处川渝鄂陕结合部。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散落在大山深处,2014年度财务收支公示显示,该村面积8.9平方千米,总人口2210人,辖5个居民小组。出生于1994年9月14日的胡永盛,家是山高处最偏远的一户。
同属于龙虎村一组的张振刚家房子离胡昌河家最近,说起小时候天天上学从门前经过的胡永盛,他说其“从小就不太正常”,无故扔石子砸人,大人“知道他神经有毛病不理他”,小孩子则跟他打架。由于身材瘦弱,又没有朋友,打架时基本是胡永盛吃亏。
张振刚说,胡永盛经常犯错,回到家还会遭到父亲胡昌河的责打,“往死里打”。
胡永盛在龙虎村小学的几名同学也称,胡“和正常人不一样,沉默寡言,总是独自一个人”。
对村民们的说法,胡永盛的亲属不太认同。胡永盛的姑姑称,胡永盛小时候一直很正常,精神出问题是近几年搬家到大竹县后,可能与某次骑摩托车摔伤头部有关。
胡昌河最初在乡务农,之后卖过两年豆腐。由于附近开矿挖煤挖断了水源,不但种不成粮食,连喝水都成问题。为此,胡昌河搬了一次家,新家虽然与旧家只隔一个山头,但属于樊哙乡的金花村,其间,胡昌河在附近的煤矿下井挖煤谋生。
这段时间里,胡永盛在三墩乡中学上过两年。三墩乡中学副校长陈代强告诉《财经》记者,他没有查到胡永盛的学籍,给2007至2009三届初中班主任挨个打电话核实,老师们都记不起教过的学生中有胡永盛。
胡家多名亲属说,胡永盛父母双方家族都没有精神病史,其父母及其同辈亲属也都很正常。但也有村民说胡昌河性格“生板板”、“说话不太讲理”,且去村中庙里吃过上供菩萨的供品,抽供烟。 从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出院后,胡昌河将胡永盛的“诊断证明书”和个人信息表交到三墩乡政府,为其申请残疾人证。
宣汉县残联理事长姜本君告诉记者,按照程序审查后,2016年10月26日,达州市残联批准了宣汉县残联为胡永盛报批的有效期十年的残疾人证。胡永盛被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监护人为其父亲。
《宣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显示,宣汉县精神病院为县级残情鉴定定点医院,残疾人证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政府组织残联专职委员对持证残疾人变动情况定期核查,对残情减轻或加重的,按程序降级或升级。
根据上述文件,“二级精神残疾”的认定标准包括: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2017年2月初,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村民赵图权到村委会去缴纳农保金时,发现残疾人名单里有胡永盛的名字,每年可以享受100元的保费减免。
赵图权说,虽然100元钱不多,但对山区农民来说,也是值得羡慕的福利。
中学辍学后,胡永盛学过摩托车修理和理发,但都没学好,只能跟着父亲到外地的建筑工地做小工。
胡昌河打工攒了点钱,在邻县大竹县牌坊乡买了三室兩厅的楼房。胡永辉介绍,和宣汉县老家相比,牌坊乡地势平坦,生活条件好些,更重要的是,方便胡永盛的妹妹读书。购楼款7万多元,大部分是胡昌河借的,迄今还有4万多元的外债。牌坊乡一名干部介绍,胡家买的是私人盖的楼房,没有产权没有房产证,大约每平方米600元。
按照胡家人的说法,2013年将家搬到大竹县后,胡永盛的精神病症状越来越显现,开始打父母妹妹,还打亲属。
胡永辉说,2009年后,胡永盛父子多次跟他一起到外地做工程,胡永盛什么都做不好,脾气还古怪,总跟人起摩擦,多次打架,“打得过他,他就服你”。
胡昌河年纪大了,胡永盛的亲戚中只有胡永辉还能管住他。一次胡永盛找茬,为了让他“服气”,胡永辉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按在地上。“后来听说他砍人的事情,想起他当时的眼神真有点后怕——真可能把我杀了。”胡永辉说。
2016年春节,胡永盛到一个姑姑家走亲戚,竟背了两把菜刀,并与表哥发生冲突,这让胡家人意识到其精神问题的严重性,胡家人开始四处为其求医。
在去宣汉县精神病医院之前,胡昌河带胡永盛让一位声称治好过很多精神病患者的“专家”看病,花了2800元结果发现对方是个骗子。
大竹县庙坝镇派出所一名警官说,庙坝镇派出所和牌坊乡政府都不知道胡永盛是精神病患者,更不知道他曾经因病有过暴力行为。由于胡家买的房子是小产权房,胡永盛和他母亲都没有与牌坊社区和派出所打过交道。
据庙坝镇派出所后来调查,胡永盛出院后,宣汉县精神病医院曾向牌坊医院发过一份通报材料,但因为其出门打工,并未找到本人。
牌坊乡一名曾经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干部介绍,社区对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和已登记的外来人口中的重点人群都分类进行造册,随时监控,对精神病人有完善系统的救助流程,胡永盛没纳入监控范围是因为其不但户籍不在,而且基本不在此居住。
庙坝镇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胡永盛和父亲2017年1月临近春节才回到牌坊乡新住所,本来计划正月初十再回青海打工,但胡永盛独自又回到老家宣汉县。胡昌河等不到他,自己去了青海。胡昌河走后,胡永盛向大姑和大伯要了600元钱,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就坐车去了武汉。
没几天,胡母接到胡永盛从武汉打来的电话,说其在一个小旅馆上班,行李和手机都丢了,借老板的电话打来的。2月17日下午,胡永盛请路人打电话给胡永辉,称其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又饿又冷,需要他打钱过来。胡永辉担心是诈骗电话,说家里管不住他。
第二天2月18日,就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武汉面馆凶杀案。
对此次事件,孙东东认为主要是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如果监护人尽责,真正按照法律执行,可能就不会发生命案。”孙东东说。
比如,《精神卫生法》第21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做好看护管理。
孙东东说,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内容非常完善,关键在于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法律的执行力。
武汉面馆命案后,曾有精神病史的胡永盛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法律,胡永盛该承担何种责任,需要进一步的司法鉴定确认。对于他的二级精神残疾证,司法鉴定时是否会参考?“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精神残疾不等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孙东东分析说,《刑法》第18条规定得很清楚,要看胡实施行为的动机,他当时能不能控制,是什么动机支配的,是病理动机支配的还是现实动机支配的。如果当时是现实动机支配的,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精神残疾并不意味着不负责任。
目前,根据法律法规及各地实践经验,中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管控的链条是:发现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后,当地公安出警进行现场处置,然后送至当地精神病医院,同时联系民政部门——医院对其查档,如是登记在册的病人,则直接收下治疗,并通知家属,如是无主精神病人,则由民政部门的救助站负责治疗费用及善后——民政部门、残联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对接,提供救助服务——病人不住院时,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外,当地街道、镇村还要进行分级监管,而社区民警则要长期重点监管并跟踪管理服务。
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失灵,便有可能导致精神病患再次肇事肇祸,发生如胡永盛引发的惨案。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伤害自己、伤害他人行为的,和存在伤害自己、伤害他人可能性的,警方单位可以协助家属将病患送医院治疗。但现实的尴尬是,如果没有警情就出警,又可能会受到侵犯人权的指控,这种情况下政府和警方往往处于两难境地。
孙东东称,在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管控中,监护人往往失职。同时,中国精神病监管机构大量缺失,全国的精神病监管机构仅有20余家,面对的却是每年全国1万多人次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人群。这些人能否得到有效管控,能否依法强制医疗,政府能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令人担忧。
晌午日头正盛时,一起毫无征兆的血腥凶杀案发生在湖北武汉火车站的一家面馆旁。2月18日中午,与武汉市火车站炸酱面馆老板发生口角之争的胡永盛(化名),持菜刀将面馆老板的头颅砍下,扔进垃圾桶。
如此嚣张暴戾的胡永盛由川入鄂打工,曾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成长中伴有暴力倾向。
住院33天后出院
对四川省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又名宣汉县人民医院土主分院)医师龙州来说,胡永盛本是一名普通的病人,但武汉火车站面馆凶杀案的发生,令他一遍一遍回忆接诊时的场景。
2016年5月23日,胡永盛和其父胡昌河(化名)及另一名亲属到宣汉县精神病医院看病。当时,胡昌河向龙州介绍胡永盛的症状时说,胡永盛不能好好打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做一些常人不可理解之事,比如独自一人发笑等。
龙州对胡永盛诊疗时,胡永盛较配合,简单问题能够答出。龙州对胡永盛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对其病史的描述为:因“从小智力低下,阵时无故发笑,行为异常2月”入院。
“患者(胡永盛)從小智能较同龄儿童迟缓,如语言发育延迟,词汇不丰富,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低于同龄儿童,抽象思维不发达。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并伴有行为怪异,阵时无故发笑,不能理解,并有冲动伤人、毁物等行为。无故到处乱跑,但知道回家。”
胡永盛的精神检查结论中出现“易激怒”、“思维逻辑障碍,情感不协调,自知力缺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等描述。胡永盛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意指智力发育低下造成行为紊乱,属于比较严重的精神障碍。
治疗及处理意见为“住院治疗及门诊随访”。龙州告知胡昌河住院的程序、费用、治疗手段等后,安排胡永盛住院治疗。
胡永盛一共住院33天,期间未发生任何暴力行为。龙州说,胡永盛显得傻气,除了独自发笑,还喜欢喝自来水龙头的生水,虽然医护人员多次告知其病房里有开水。
胡永盛的堂兄胡永辉(化名)告诉《财经》记者,胡永盛的疗程未到便匆匆出院。胡家仅住院费就花费约6000元,家里穷,负担不起,无奈让其出院。
龙州表示,胡永盛的病情有所缓解,由于无自伤也无伤人情形,未达强制医疗标准。尊重胡家人意愿的情况下,龙州给其开具医嘱和诊断证明书,由其父母带其出院。
对于强制医疗制度,中国《刑法》第18条规定,对肇事肇祸、“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当时,胡永盛并无案底,不符强制医疗标准。
龙州的医嘱要求,胡永盛按时服用防治精神障碍的药物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并每月回医院复诊;像胡永盛这样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基本治不好,需要终生服药。
实际上,精神病这一疾病在社会中存有误区,许多患者及监护人并未对这一病症建立系统认知,对诊疗存有一定随意性。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原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强调,精神病是“疾病”,而非“心理问题”,“有相当多的病人家属缺乏精神卫生常识,人们普遍存在着一个错误观念,‘是药三分毒’,病人的病情稍有好转就随便把药减了或停了,药停后病人就犯病”。
“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往往没有自制力,不可能自己主动到医院就诊。社会对精神病人存有歧视,一旦戴上精神病的帽子,就很难翻身。这种氛围下,很多患者家属因精神病人而抬不起头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将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孙东东称,对精神病人要早发现、早治疗,一定按照精神病专科医生的指导,系统地用药。这样才能够避免危及社会。
中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于这一条款,许多人有误解,虽然是自愿原则,但家属不主动送,医院不主动收,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最终导致流落街头。”孙东东说。
出院后的胡永盛随即跟随父亲到青海打工,再也没有回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复诊。
二级精神残疾的“福利”
宣汉县位于四川省东北边缘大巴山南麓,地处川渝鄂陕结合部。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散落在大山深处,2014年度财务收支公示显示,该村面积8.9平方千米,总人口2210人,辖5个居民小组。出生于1994年9月14日的胡永盛,家是山高处最偏远的一户。
同属于龙虎村一组的张振刚家房子离胡昌河家最近,说起小时候天天上学从门前经过的胡永盛,他说其“从小就不太正常”,无故扔石子砸人,大人“知道他神经有毛病不理他”,小孩子则跟他打架。由于身材瘦弱,又没有朋友,打架时基本是胡永盛吃亏。
张振刚说,胡永盛经常犯错,回到家还会遭到父亲胡昌河的责打,“往死里打”。
胡永盛在龙虎村小学的几名同学也称,胡“和正常人不一样,沉默寡言,总是独自一个人”。
对村民们的说法,胡永盛的亲属不太认同。胡永盛的姑姑称,胡永盛小时候一直很正常,精神出问题是近几年搬家到大竹县后,可能与某次骑摩托车摔伤头部有关。
胡昌河最初在乡务农,之后卖过两年豆腐。由于附近开矿挖煤挖断了水源,不但种不成粮食,连喝水都成问题。为此,胡昌河搬了一次家,新家虽然与旧家只隔一个山头,但属于樊哙乡的金花村,其间,胡昌河在附近的煤矿下井挖煤谋生。
这段时间里,胡永盛在三墩乡中学上过两年。三墩乡中学副校长陈代强告诉《财经》记者,他没有查到胡永盛的学籍,给2007至2009三届初中班主任挨个打电话核实,老师们都记不起教过的学生中有胡永盛。
胡家多名亲属说,胡永盛父母双方家族都没有精神病史,其父母及其同辈亲属也都很正常。但也有村民说胡昌河性格“生板板”、“说话不太讲理”,且去村中庙里吃过上供菩萨的供品,抽供烟。 从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出院后,胡昌河将胡永盛的“诊断证明书”和个人信息表交到三墩乡政府,为其申请残疾人证。
宣汉县残联理事长姜本君告诉记者,按照程序审查后,2016年10月26日,达州市残联批准了宣汉县残联为胡永盛报批的有效期十年的残疾人证。胡永盛被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监护人为其父亲。
《宣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显示,宣汉县精神病院为县级残情鉴定定点医院,残疾人证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政府组织残联专职委员对持证残疾人变动情况定期核查,对残情减轻或加重的,按程序降级或升级。
根据上述文件,“二级精神残疾”的认定标准包括: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2017年2月初,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村民赵图权到村委会去缴纳农保金时,发现残疾人名单里有胡永盛的名字,每年可以享受100元的保费减免。
赵图权说,虽然100元钱不多,但对山区农民来说,也是值得羡慕的福利。
暴力倾向加剧后
中学辍学后,胡永盛学过摩托车修理和理发,但都没学好,只能跟着父亲到外地的建筑工地做小工。
胡昌河打工攒了点钱,在邻县大竹县牌坊乡买了三室兩厅的楼房。胡永辉介绍,和宣汉县老家相比,牌坊乡地势平坦,生活条件好些,更重要的是,方便胡永盛的妹妹读书。购楼款7万多元,大部分是胡昌河借的,迄今还有4万多元的外债。牌坊乡一名干部介绍,胡家买的是私人盖的楼房,没有产权没有房产证,大约每平方米600元。
按照胡家人的说法,2013年将家搬到大竹县后,胡永盛的精神病症状越来越显现,开始打父母妹妹,还打亲属。
胡永辉说,2009年后,胡永盛父子多次跟他一起到外地做工程,胡永盛什么都做不好,脾气还古怪,总跟人起摩擦,多次打架,“打得过他,他就服你”。
胡昌河年纪大了,胡永盛的亲戚中只有胡永辉还能管住他。一次胡永盛找茬,为了让他“服气”,胡永辉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按在地上。“后来听说他砍人的事情,想起他当时的眼神真有点后怕——真可能把我杀了。”胡永辉说。
2016年春节,胡永盛到一个姑姑家走亲戚,竟背了两把菜刀,并与表哥发生冲突,这让胡家人意识到其精神问题的严重性,胡家人开始四处为其求医。
在去宣汉县精神病医院之前,胡昌河带胡永盛让一位声称治好过很多精神病患者的“专家”看病,花了2800元结果发现对方是个骗子。
大竹县庙坝镇派出所一名警官说,庙坝镇派出所和牌坊乡政府都不知道胡永盛是精神病患者,更不知道他曾经因病有过暴力行为。由于胡家买的房子是小产权房,胡永盛和他母亲都没有与牌坊社区和派出所打过交道。
据庙坝镇派出所后来调查,胡永盛出院后,宣汉县精神病医院曾向牌坊医院发过一份通报材料,但因为其出门打工,并未找到本人。
牌坊乡一名曾经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干部介绍,社区对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和已登记的外来人口中的重点人群都分类进行造册,随时监控,对精神病人有完善系统的救助流程,胡永盛没纳入监控范围是因为其不但户籍不在,而且基本不在此居住。
管控难题
庙坝镇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胡永盛和父亲2017年1月临近春节才回到牌坊乡新住所,本来计划正月初十再回青海打工,但胡永盛独自又回到老家宣汉县。胡昌河等不到他,自己去了青海。胡昌河走后,胡永盛向大姑和大伯要了600元钱,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就坐车去了武汉。
没几天,胡母接到胡永盛从武汉打来的电话,说其在一个小旅馆上班,行李和手机都丢了,借老板的电话打来的。2月17日下午,胡永盛请路人打电话给胡永辉,称其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又饿又冷,需要他打钱过来。胡永辉担心是诈骗电话,说家里管不住他。
第二天2月18日,就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武汉面馆凶杀案。
对此次事件,孙东东认为主要是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如果监护人尽责,真正按照法律执行,可能就不会发生命案。”孙东东说。
比如,《精神卫生法》第21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做好看护管理。
孙东东说,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内容非常完善,关键在于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法律的执行力。
武汉面馆命案后,曾有精神病史的胡永盛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法律,胡永盛该承担何种责任,需要进一步的司法鉴定确认。对于他的二级精神残疾证,司法鉴定时是否会参考?“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精神残疾不等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孙东东分析说,《刑法》第18条规定得很清楚,要看胡实施行为的动机,他当时能不能控制,是什么动机支配的,是病理动机支配的还是现实动机支配的。如果当时是现实动机支配的,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精神残疾并不意味着不负责任。
目前,根据法律法规及各地实践经验,中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管控的链条是:发现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后,当地公安出警进行现场处置,然后送至当地精神病医院,同时联系民政部门——医院对其查档,如是登记在册的病人,则直接收下治疗,并通知家属,如是无主精神病人,则由民政部门的救助站负责治疗费用及善后——民政部门、残联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对接,提供救助服务——病人不住院时,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外,当地街道、镇村还要进行分级监管,而社区民警则要长期重点监管并跟踪管理服务。
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失灵,便有可能导致精神病患再次肇事肇祸,发生如胡永盛引发的惨案。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伤害自己、伤害他人行为的,和存在伤害自己、伤害他人可能性的,警方单位可以协助家属将病患送医院治疗。但现实的尴尬是,如果没有警情就出警,又可能会受到侵犯人权的指控,这种情况下政府和警方往往处于两难境地。
孙东东称,在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管控中,监护人往往失职。同时,中国精神病监管机构大量缺失,全国的精神病监管机构仅有20余家,面对的却是每年全国1万多人次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人群。这些人能否得到有效管控,能否依法强制医疗,政府能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