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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5]13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地质灾害三年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地质灾害三年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5—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