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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陇川于1999年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陇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并率先在章凤镇、城子镇示范开展低保工作。截止2004年,陇川县在全县11个乡镇和一个国营农场全面展开了低保工作,涉及低保对象近5000人,有力地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更好地搞好被人民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低保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本文对搞好陇川县低保工作作一些初浅的探讨,相信这对其他地区的低保工作也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