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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9月28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6952--2005《卫生陶瓷》。自2006年5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颁布的GB6952--2005《卫生陶瓷》国家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这就意味着卫生陶瓷产品已完成了新老标准的转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