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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监督机制的本质在于提升源头预防腐败能力和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在先、防范风险在前,及时整改落实。2011年4月,国家电网公司党组适应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立足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的制度构想,作出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决策。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和应用协同监督这一载体,就这个问题我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