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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表明,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本文从完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法律规制的范畴,强调行政事实行为的主体依法行政,并允许相对人申请合理的法律救济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