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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協議和《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有現實意義,而且將來還有歷史意義。台資企業在大陸經營不容易,「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大陸的台資企業能夠永續經營、永續發展,台商能夠工作好、生活好。」
每一重關係的日益縱深、緊密及正常、有序的發展都需要制度的保障,而每一項制度的建立,無疑都考驗著領導人的耐心與智慧。
隨著海峽兩岸經貿、人員等往來的日益緊密,大陸政府和台灣當局無一不重視兩岸的交流合作與保障。2012年8月9日,海協會與海基會領導人在台北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以下簡稱「投保協議」),這項ECFA生效後第一個完成商談並成功簽署的後續協議,又為兩岸經濟合作注入了新的動力。隨後不久,兩岸貨幣管理機構於8月31日簽署了《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從此,兩岸各界期盼已久的「金融直航」時代來臨。
兩岸經貿關係正不斷地走向常態化、機制化,對於台商來說,了解、理解各項制度政策,合理合法合規地經營,並善於運用制度或法律保護自己尤為重要。「我們要把兩岸關係的情況、大陸經濟發展的情況,以及大陸政府對台、對台資企業發佈的一些政策的資訊,及時地傳遞給各位台商;另一方面,聽取各位台商的意見,今後台企聯的路該怎麼走,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為了在大陸的台資企業的永續經營,我們應該做哪些事。」 國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在10月22日舉辦的全國台協會長座談會上作如上表示。
台資企業在大陸經營不容易,「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大陸的台資企業能夠永續經營、永續發展,台商能夠工作好、生活好。」鄭立中說。
投保協議為兩岸合作注入新動力
兩岸經貿合作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開始初見端倪,隨後,大批台商來到大陸,既為台資企業找到了新的出路,也為大陸經濟注入新的技術和活力。然而從那時候開始,台商在大陸遇到問題或糾紛,只能通過兩個管道:一個是透過當地的陳情或者訴訟解決,另一個是透過海基會海協會解決。但兩岸投資方面的法律不盡相同,造成了不少不必要的糾紛。
如今,兩年磋商,八個回合,投保協議終塵埃落定。從此以後,台資企業在大陸解決融資問題、勞資糾紛、土地問題等都更有依據。雖然曾因雙方在一些細節問題上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而被迫推遲,但令人欣慰的是,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互信與基礎正日益加強,面對諸多歧見與困難,兩岸雙方從未停止前進的步伐。
「投保協議和《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有現實意義,而且將來還有歷史意義。」鄭立中說。
投保協議一方面遵循一般雙邊投資協議的體例,設置相應常規條款,體現雙邊投資保護與促進的傳統內容;另一方面根據兩岸現實需要,增強了協議的可操作性,針對投資者經第三地投資、人身保護、投資者與所在地一方的爭端解決、投資人與投資人之間的商務糾紛解決等問題,作出了符合兩岸特色的靈活處理和適當安排。
「很多的內容已經超越了投保協議的本身。」鄭立中說,「而且,實際上這些工作早已經在做了。我相信這個協議現在很多配套的措施正在出台,總體上台資企業的發展會有一個很好的環境,這個我們還是有信心的。」
制度化合作承前啟後
近幾年來,兩岸關係發生了積極的變化。2008年起兩岸重啟對話,恢復制度化協商。兩岸召開8次「江陳會」,共簽訂了包括海空運直航、檢疫檢驗認證、金融監理合作、財產權保護、食品安全、ECFA和投資保障促進、海關合作等18項協議,促進兩岸產業優勢互補,共同拓展全球市場。2011年年底,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在即,全國台企聯、各地台協會的會長以及各地的台商紛紛積極動員台商、台幹、台屬返台投票,旗幟鮮明地支持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這麼多年一道走來,台企聯及各地台協的會長,你們在搞好自己企業發展的同時,還支持了兩岸關係發展。你們所做的貢獻,我們非常地敬佩,兩岸關係發展取得的成果理應惠及我們各位的台商企業。」鄭立中說,「黨委組織重視台商更大的權益的保護,特別是2011年以來,為了適應台商企業的轉型升級,各地的政府和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光2011年,江蘇、浙江、湖北、福建、上海、廣東等11個省市就出台了140項政策和措施來支持台資企業的發展。」「 儘管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雖然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各地的台辦,各地各個部門在當地的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他們都在積極地解決問題。」
「大陸對台方針政策具有連續性和穩定性。」國台辦主任王毅強調,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著眼點將在於:切實落實好投保協議;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在快車道上加快運行;加快完成ECFA後續商談,爭取年內結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談判;通過兩會協商,穩步推進兩會互設辦事機構。
每一重關係的日益縱深、緊密及正常、有序的發展都需要制度的保障,而每一項制度的建立,無疑都考驗著領導人的耐心與智慧。
隨著海峽兩岸經貿、人員等往來的日益緊密,大陸政府和台灣當局無一不重視兩岸的交流合作與保障。2012年8月9日,海協會與海基會領導人在台北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以下簡稱「投保協議」),這項ECFA生效後第一個完成商談並成功簽署的後續協議,又為兩岸經濟合作注入了新的動力。隨後不久,兩岸貨幣管理機構於8月31日簽署了《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從此,兩岸各界期盼已久的「金融直航」時代來臨。
兩岸經貿關係正不斷地走向常態化、機制化,對於台商來說,了解、理解各項制度政策,合理合法合規地經營,並善於運用制度或法律保護自己尤為重要。「我們要把兩岸關係的情況、大陸經濟發展的情況,以及大陸政府對台、對台資企業發佈的一些政策的資訊,及時地傳遞給各位台商;另一方面,聽取各位台商的意見,今後台企聯的路該怎麼走,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為了在大陸的台資企業的永續經營,我們應該做哪些事。」 國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在10月22日舉辦的全國台協會長座談會上作如上表示。
台資企業在大陸經營不容易,「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大陸的台資企業能夠永續經營、永續發展,台商能夠工作好、生活好。」鄭立中說。
投保協議為兩岸合作注入新動力
兩岸經貿合作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開始初見端倪,隨後,大批台商來到大陸,既為台資企業找到了新的出路,也為大陸經濟注入新的技術和活力。然而從那時候開始,台商在大陸遇到問題或糾紛,只能通過兩個管道:一個是透過當地的陳情或者訴訟解決,另一個是透過海基會海協會解決。但兩岸投資方面的法律不盡相同,造成了不少不必要的糾紛。
如今,兩年磋商,八個回合,投保協議終塵埃落定。從此以後,台資企業在大陸解決融資問題、勞資糾紛、土地問題等都更有依據。雖然曾因雙方在一些細節問題上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而被迫推遲,但令人欣慰的是,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互信與基礎正日益加強,面對諸多歧見與困難,兩岸雙方從未停止前進的步伐。
「投保協議和《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有現實意義,而且將來還有歷史意義。」鄭立中說。
投保協議一方面遵循一般雙邊投資協議的體例,設置相應常規條款,體現雙邊投資保護與促進的傳統內容;另一方面根據兩岸現實需要,增強了協議的可操作性,針對投資者經第三地投資、人身保護、投資者與所在地一方的爭端解決、投資人與投資人之間的商務糾紛解決等問題,作出了符合兩岸特色的靈活處理和適當安排。
「很多的內容已經超越了投保協議的本身。」鄭立中說,「而且,實際上這些工作早已經在做了。我相信這個協議現在很多配套的措施正在出台,總體上台資企業的發展會有一個很好的環境,這個我們還是有信心的。」
制度化合作承前啟後
近幾年來,兩岸關係發生了積極的變化。2008年起兩岸重啟對話,恢復制度化協商。兩岸召開8次「江陳會」,共簽訂了包括海空運直航、檢疫檢驗認證、金融監理合作、財產權保護、食品安全、ECFA和投資保障促進、海關合作等18項協議,促進兩岸產業優勢互補,共同拓展全球市場。2011年年底,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在即,全國台企聯、各地台協會的會長以及各地的台商紛紛積極動員台商、台幹、台屬返台投票,旗幟鮮明地支持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這麼多年一道走來,台企聯及各地台協的會長,你們在搞好自己企業發展的同時,還支持了兩岸關係發展。你們所做的貢獻,我們非常地敬佩,兩岸關係發展取得的成果理應惠及我們各位的台商企業。」鄭立中說,「黨委組織重視台商更大的權益的保護,特別是2011年以來,為了適應台商企業的轉型升級,各地的政府和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光2011年,江蘇、浙江、湖北、福建、上海、廣東等11個省市就出台了140項政策和措施來支持台資企業的發展。」「 儘管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雖然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各地的台辦,各地各個部門在當地的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他們都在積極地解決問題。」
「大陸對台方針政策具有連續性和穩定性。」國台辦主任王毅強調,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著眼點將在於:切實落實好投保協議;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在快車道上加快運行;加快完成ECFA後續商談,爭取年內結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談判;通過兩會協商,穩步推進兩會互設辦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