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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针对“宜山地委机关报事件”中宣部明文规定“党报不能不经请示擅自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这条禁令颁布60年来,备受争议,诸位学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该禁令的弊端并呼吁提倡废除该禁令。本文以传播效果为理论出发点,从改变受众态度、强化支持者态度、抵制反面宣传和提高传播者可信度四个层面,探讨允许党报批评同级党委在党报传播效果方面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