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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衡量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笔者认为,该公式尚不完善。例:某企业当年发生赊销收入200万元,年内未收到货款,应收账款年初无余额。按现行公式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00÷[(0+200)÷2]=2次,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如果企业在年内收到200万元货款,当年应收账款无平均余额,由于分母为零,按现行公式无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又如企业在第二年收回了160万元货款,而这年又无赊销收入,由于分子为零,则应收账款周转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