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工业的迅猛发展,涌现出大量的工业企业。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过程中,物料一般具有有毒、易燃易爆等特性,所以一旦发生火灾危险性更高,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合理、有效、可靠、安全是在事故发生时保障人员安全的可靠手段。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有可能成为唯一的照明及指示光源,因而异常重要,所以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要求较高。本文就化工企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与应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化工环境;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引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火灾时辅助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作业的建筑消防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和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指引人们在火灾或紧急情况下,快速准确地逃离事故现场。
1系统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控制型系统是在前端设置应急控制器,对整个系统(包括线路和末端的灯具)集中显示和控制。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不能集中进行显示和控制,只能在末端应急照明配电箱处进行分散控制。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型式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以下简称“新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应急灯具的控制方式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按照应急灯具蓄电池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型系统和非集中电源型系统,不同型式的系统进行组合,可将系统划分为如图1所示四种系统。除此之外,新规还对以下事宜作出了规定:(1)将灯具型式按不同的属性划分,如按电压等级分为A/B型灯具,按适用系统类型分为集中控制型/非集中控制型等;(2)标志灯种类更加丰富,增加了复合标志灯等类型;(3)标志灯间距设置等问题更加细化;(4)明确系统配电方式;(5)不同系统不同状态下的控制设计。
3化工企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与应用
本文以某项目(以下简称“A项目”)作为实际案例,论述化工企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与应用。A项目占地约290m×185m,分别建有焚烧车间(丙类)、焚烧生产线(露天)、循环水站及给水站(露天)、消防泵房(丁类)、事故水池(露天)、废水处理站(丁类)、软化水站(丁类)、预处理车间(乙类)、罐区(露天)、卸车站(露天)、门卫及地中衡(丁类)、甲类仓库(甲类)、乙类仓库(乙类)、生产辅助楼(丙类)、行政楼(丁类)。
3.1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
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控制器采用大尺寸人机界面,便于客户的有效管理。软件自主开发,安全可靠,且调试维护也方便,通信接口丰富,便于用户与监控设备及FAS系统进行接口连接。控制器连续24小时对系统设备和灯具进行检查,系统中任何设若出现故障,控制器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会在故障排除后自动解除报警。控制器主电源为AC220V由消防电源供给,控制器自带EPS电源其备用应急时间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小时后,每隔(30)天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3.2对电源的要求
按照新规第3.3.1条和第3.2.4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1)灯具的电源包括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2)蓄电池电源又包括集中电源和灯具自带蓄电池;(3)对不同场所中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做了相应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集中电源系统具有良好的维护可测性,可大量减少专业管理人员后期的维护成本及維护难度,保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2)末端灯具设置在各场所,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损坏概率相对较大,如采用不带蓄电池灯具,可降低后期灯具更换的成本。
3.3系统线路的选择
选用的系统线路为铜芯导线或者铜芯电缆,当额定工作电压等级为50V或以下时,则要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线缆;对于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其配电线路应选用耐火线缆,其通信线路应选用耐火线缆或耐火光纤。
3.4系统设计与应用
化工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一般情况下,设置消防控制室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建、构筑物以工艺流程模块、实际功能等为基础,互相独立;(3)建、构筑物建筑型式相对简单;(4)部分构筑物为钢结构框架(露天布置);(5)一般情况下,防火分区以建、构筑物为界面划分;(6)生产过程中,物料一般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特性;(7)生产过程中,除厂区办公楼、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等长期驻人外,其余建筑仅有少量生产人员或少量巡检人员。针对以上特点,A项目系统设计首先明确以下方案:(1)选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2)灯具原则上选用A型DC36V;(3)以建、构筑物为单元,设置A型集中电源配电箱,配电箱内设集中电源、通信模块、输出模块等;(4)各建、构筑物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由各建筑物内集中电源配电箱提供电源,并由应急照明控制柜集中控制。其次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人员密集程度、建筑功能、建筑高度等因素确定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建筑有焚烧车间、消防泵房、甲类仓库、乙类仓库、生产辅助楼、行政楼。其中焚烧车间、消防泵房、生产辅助楼、行政楼无爆炸危险性气体,环境相对良好,设置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甲类仓库、乙类仓库因其生产过程中储存危险介质,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故电气设备选用防爆产品,灯具选用B型灯具(带蓄电池应急电源90min)。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工作原理如下:(1)正常情况下,由主电源为灯具供电,疏散指示标志灯常亮(节电点亮),应急照明灯熄灭。(2)非火灾状态断电情况下,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中的集中电源为灯具提供电源,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所有灯具应急点亮时间不超过30min;若期间系统主电源恢复,则所有状态变化灯具恢复原状态。(3)当火灾发生时,应急照明控制柜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信号,并控制系统所有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同时提供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方式。未设置该系统的甲类仓库、乙类仓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工作原理如下:(1)正常情况下,由主电源为灯具供电,疏散指示标志灯常亮(节电点亮),应急照明灯熄灭;(2)非火灾状态断电情况下,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为灯具提供电源,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3)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信号,强制切断照明电源,主电源失电,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为灯具提供电源,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
结语
随着人们对消防安全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工程将会更加注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本文就某A项目作为实际案例,浅谈化工企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与应用,并提出项目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信随着我国技术标准的日益完善,目前存在的问题终将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胡田田.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特征分析及相关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8,13(24):24.
[2]苗科.浅析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特点与应用[J].电子制作,2018(11):35-36.
[3]19D702-7《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9.
关键词:化工环境;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引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火灾时辅助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作业的建筑消防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和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指引人们在火灾或紧急情况下,快速准确地逃离事故现场。
1系统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控制型系统是在前端设置应急控制器,对整个系统(包括线路和末端的灯具)集中显示和控制。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不能集中进行显示和控制,只能在末端应急照明配电箱处进行分散控制。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型式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以下简称“新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应急灯具的控制方式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按照应急灯具蓄电池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型系统和非集中电源型系统,不同型式的系统进行组合,可将系统划分为如图1所示四种系统。除此之外,新规还对以下事宜作出了规定:(1)将灯具型式按不同的属性划分,如按电压等级分为A/B型灯具,按适用系统类型分为集中控制型/非集中控制型等;(2)标志灯种类更加丰富,增加了复合标志灯等类型;(3)标志灯间距设置等问题更加细化;(4)明确系统配电方式;(5)不同系统不同状态下的控制设计。
3化工企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与应用
本文以某项目(以下简称“A项目”)作为实际案例,论述化工企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与应用。A项目占地约290m×185m,分别建有焚烧车间(丙类)、焚烧生产线(露天)、循环水站及给水站(露天)、消防泵房(丁类)、事故水池(露天)、废水处理站(丁类)、软化水站(丁类)、预处理车间(乙类)、罐区(露天)、卸车站(露天)、门卫及地中衡(丁类)、甲类仓库(甲类)、乙类仓库(乙类)、生产辅助楼(丙类)、行政楼(丁类)。
3.1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
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控制器采用大尺寸人机界面,便于客户的有效管理。软件自主开发,安全可靠,且调试维护也方便,通信接口丰富,便于用户与监控设备及FAS系统进行接口连接。控制器连续24小时对系统设备和灯具进行检查,系统中任何设若出现故障,控制器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会在故障排除后自动解除报警。控制器主电源为AC220V由消防电源供给,控制器自带EPS电源其备用应急时间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小时后,每隔(30)天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3.2对电源的要求
按照新规第3.3.1条和第3.2.4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1)灯具的电源包括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2)蓄电池电源又包括集中电源和灯具自带蓄电池;(3)对不同场所中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做了相应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集中电源系统具有良好的维护可测性,可大量减少专业管理人员后期的维护成本及維护难度,保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2)末端灯具设置在各场所,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损坏概率相对较大,如采用不带蓄电池灯具,可降低后期灯具更换的成本。
3.3系统线路的选择
选用的系统线路为铜芯导线或者铜芯电缆,当额定工作电压等级为50V或以下时,则要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线缆;对于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其配电线路应选用耐火线缆,其通信线路应选用耐火线缆或耐火光纤。
3.4系统设计与应用
化工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一般情况下,设置消防控制室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建、构筑物以工艺流程模块、实际功能等为基础,互相独立;(3)建、构筑物建筑型式相对简单;(4)部分构筑物为钢结构框架(露天布置);(5)一般情况下,防火分区以建、构筑物为界面划分;(6)生产过程中,物料一般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特性;(7)生产过程中,除厂区办公楼、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等长期驻人外,其余建筑仅有少量生产人员或少量巡检人员。针对以上特点,A项目系统设计首先明确以下方案:(1)选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2)灯具原则上选用A型DC36V;(3)以建、构筑物为单元,设置A型集中电源配电箱,配电箱内设集中电源、通信模块、输出模块等;(4)各建、构筑物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由各建筑物内集中电源配电箱提供电源,并由应急照明控制柜集中控制。其次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人员密集程度、建筑功能、建筑高度等因素确定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建筑有焚烧车间、消防泵房、甲类仓库、乙类仓库、生产辅助楼、行政楼。其中焚烧车间、消防泵房、生产辅助楼、行政楼无爆炸危险性气体,环境相对良好,设置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甲类仓库、乙类仓库因其生产过程中储存危险介质,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故电气设备选用防爆产品,灯具选用B型灯具(带蓄电池应急电源90min)。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工作原理如下:(1)正常情况下,由主电源为灯具供电,疏散指示标志灯常亮(节电点亮),应急照明灯熄灭。(2)非火灾状态断电情况下,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中的集中电源为灯具提供电源,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所有灯具应急点亮时间不超过30min;若期间系统主电源恢复,则所有状态变化灯具恢复原状态。(3)当火灾发生时,应急照明控制柜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信号,并控制系统所有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同时提供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方式。未设置该系统的甲类仓库、乙类仓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工作原理如下:(1)正常情况下,由主电源为灯具供电,疏散指示标志灯常亮(节电点亮),应急照明灯熄灭;(2)非火灾状态断电情况下,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为灯具提供电源,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3)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信号,强制切断照明电源,主电源失电,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为灯具提供电源,疏散指示标志灯由节电点亮转为应急点亮,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
结语
随着人们对消防安全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工程将会更加注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本文就某A项目作为实际案例,浅谈化工企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与应用,并提出项目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信随着我国技术标准的日益完善,目前存在的问题终将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胡田田.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特征分析及相关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8,13(24):24.
[2]苗科.浅析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特点与应用[J].电子制作,2018(11):35-36.
[3]19D702-7《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