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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国家环保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林业部《关于调整深圳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线范围的请示》(林护字[1997]32号)和国家环保局《关于广东省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线范围调整审批建议的报告》(环发[1997]6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对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红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