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水环境是人类文明、生态文明的一面镜子,自古以来人们就有着浓厚的“水情结”,喜欢逐水而居,滨水而栖,特别是对于常年生活在“水泥森林”的都市居民来讲,拥有一个优美和谐的水环境更是一种强烈的渴望。
关键词:水资源 污染 措施
一、引言
从太空上看地球,地球是一个蓝蓝的水球,大陆只是漂浮在水面的几叶扁舟。全球降水最大的地区往往在高山迎风面,但崇山峻岭一般人烟稀少,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大都是沿海地区。据统计,全球75%的人口聚集在离海洋不到300公里的地带。这一带地势相对平坦、土质肥沃、地产丰富,更重要的是这里淡水资源相对丰富。由于降水和人口分布不匹配,水环境问题成为仅次“温室效应”的第二大问题。
二、我国水资源存在的问题
我国水资源存在诸多问题,以矿井水害类型为例进行阐述。造成矿井水害的水源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和老窑水。其中地下水按储水空隙特征又分为空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等。由于多数矿井水害往往是由2~3种水源造成的,单一充水水源的矿井水害很少,故矿井水害类型是按某一种水源或某一种水源为主命名的。按水源分类,把我国的矿井水害分为地表水、老窑水、空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水害五大类,其中岩溶水又按含水层分为薄层灰岩和厚层灰巖水害两类。这里主要介绍岩溶裂隙型水害。
水源主要是华北石炭二叠纪煤田的太原群薄层灰岩岩溶水,以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居多。这些地区太原群煤层的顶底板均有薄层灰岩含水层存在,在开采中必须要揭露这些含水层并疏干。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含水层是可以疏干的。但是,这些薄层含水层与地表水发生水体联系时,或被地质构造切割、造成垂向的导水通路和横向与厚层灰岩含水层对接水力联系时,这些汗水层的富水性便大大增加。因此,在具有强水源补给和接近导水通道的部位,常发生较大的灾害性突水事故。典型的矿井有徐州青山泉矿二号井、淮南谢一矿、肥城大封矿、新密芦沟矿等。
厚层灰岩岩溶水水害可分为南方型和北方型两种。南方型厚层灰岩赋存与主采煤层顶底板,几乎无隔水保护层可以利用,但一旦发生溶洞突水、突泥,往往来势凶猛。此种厚层灰岩含水层岩溶系统发育与当地侵蚀基准面的高低有关,其充水水源亦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系有关。当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一下时,随深度的增加,岩溶发育程度明显减弱。
北方型煤田厚层灰岩主要是奥陶系灰岩含水层,一般构造正常地区均赋存与主采煤层之下,主采煤层与厚层灰岩含水层之间,常有不同厚度的煤系隔水保护层和灰岩顶面;常有一定厚度的风化残积铝土存在,亦起着隔水保护层的作用。所以此类奥灰突水常与构造有关,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断层使开采煤层与厚层灰岩对接,当巷道掘进至断层带或断层附近时,断层另一侧奥灰含水层水便大量溃入矿井;(2)小断层带垂向导水裂隙使主采煤层之下的隔水保护层失隔水作用而转化为通道,使下伏奥灰含水层突水进入矿井;(3)个别在无构造破坏的地区也有因隔水层经采动破坏后,由于含水层水压高而发生突水;(4)奥灰岩溶陷落柱造成突水。前两种情况是常见的,约占此类水害的80%,后两种情况随少见,但危害很大,难于预测预防。
水源为砂岩、砾岩等裂隙含水层的水。这种水害发生在开采北方二叠机山西组煤层和侏罗纪没层,以及开采南方侏罗纪的煤层中。这些煤层顶部常有厚层砂岩和砾岩,其中裂隙发育,如与上覆第四系冲积层和下伏奥陶系含水层有水力联系时, 可导致大面积突水事故,以及建井时期发生淹井事故。若砂岩层缺乏补给水源时,则涌水很快变小甚至疏干。发生过此类水害的狂井有徐州大黄山煤矿、韩桥煤矿等。天然条件下土壤的透水性能不论在水平方向上、还是垂直方向上都呈现出了复杂的空间变异性。相对于天然土壤而言,农田土壤的情况更为复杂。在经过较为长期的农业耕作活动后,农田表层土壤在垂直方向上会形成层状结构,耕地表面的地表层土壤结构疏松,土质松软,孔隙较大。进行农田耕地表面的地表层土壤的常规入渗试验,研究农田表层土壤的垂向透水性能,能够了解水文条件,更好的为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参考。
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应对措施
1.节约用水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效措施
建立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而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指导下,建立初始水权的分配制度,并通过制定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合理核定基本水价和超定额用水累加价,实行水权有偿转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并引导水源向节水、高效领域进行配置,满足建立循环经济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要求。总之,建立节水型社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
2.加强水资源的法制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资源的法制建设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已有的《水污染防治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的规定》、《水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虽已体系化,但却未达到协调化和完善化,而且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够,缺乏相应的配套法规。法制建设的另一方面是执法。加强执法管理一是要做到执法要严、违法必究,对违法的责任人除警告、经济制裁外,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要对有影响的违法案件公开处理、严厉打击;三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督。
3.完善水资源的价格机制。
水资源价格机制的完善是一渐近的过程,国家应切实把“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作为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原则,尽快实现完全成本化——以防洪等社会效益为主的水利工程,其运行维护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支付。当然还应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承受能力、当地的资源状况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动做出相应调整。
四、结语
总之,要做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发展,以上措施只是主要的几个方面。政府、社会和公民个人必须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更加开阔思路,减少错误决策,提高行动效率,这样必能实现人与水资源利用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