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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性工程。法治浙江目标下的“五五”普法必须以培养和生成公众的法律意识为目标。为此,必须优化和强化公众法律意识生成的利益诱致机制;实现两大普法理念的创新:由重普及法律知识向重普及法律意识转变,由重普及权利意识向重普及义务意识转变;实施三种主体参与式的普法形式:立法参与、诉讼参与和媒体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