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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对罗马奴隶的法律地位认识欠缺,"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之滥用为其鲜明体现。通过分析"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的起源,指出该论断源于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具有普遍说服力。在梳理优士丁尼罗马法原始文献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奴隶在人身安全、婚姻家庭方面作为主体受保护,在宗教、特有产、继承、诉讼等方面中表现出一定的主体性,在共和到帝政的转变过程中存在承认其主体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