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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价值、特殊的思维方式、丰富的想象力和民族文化意识形态,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神州大地、中华民族身份的重要象征。而鄂伦春族是中华民族中一个历史悠久、地域特色突出的民族,它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内容都丰富多样的民族。通过对该民族文化的研究、深入发掘及整理,笔者发现,在经济、文化趋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经济、文化快速发展,而古老传统的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逐渐流失,甚至部分已经消亡的境地,亟待保护。与由于鄂伦春族萨满文化遗存调查与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笔者建议以高等院校为主体,对鄂伦春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抢救与保护,进行深入研究,传承和保护好鄂伦春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鄂伦春族萨满文化遗存调查的文化价值
现阶段,在我国以信仰萨满教为主的北方诸多民族中,鄂伦春族萨满教文化特色保留得最完整、最具特色。与北方的其他民族相比,鄂伦春族无论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组织等方面,都有独具魅力的地方,经历过与众不同的民族发展道路。在经济、生活方面,当其他民族已开始由原始的狩猎生产为主相继转为以游牧业、农业生产为主时,鄂伦春族仍保留原始状态,以狩猎生产为主要经济、生活形态;在社会组织等方面,当北方其他民族早已经历原始社会,先后跨入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后,而鄂伦春族仍保持原有社会意识形态。直到20世纪50年代,它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保留着父系氏族公社组织关系,氏族制度和习俗也都有着较为完整的保留,还遗存一些母系氏族公社的遗迹。
从经济、生活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形式来看,萨满教都对鄂伦春族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种经济形态、社会组织结构之下,萨满文化的发展,始终未离开它赖以生存的土壤——鄂伦春族,使得鄂伦春族的萨满文化保持最原始的萨满教形态,并有着自己的特色。可见,以鄂伦春族为对象来研究萨满文化是有必要的,它是原始文化形态保留最完好的民族,是受外文化干扰最少的民族,从而原汁原味地保留了原始萨满文化的特点。
二、解读鄂伦春族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实际价值
黑龙江省黑河市管辖范围内有多个鄂伦春民族乡,黑河附近的大兴安岭地区也有鄂伦春民族乡,黑龙江省内的不少鄂伦春民族乡都可以作为研究萨满文化的对象。这些都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黑河市瑷珲区新生鄂伦春民族乡坐落在美丽的剌尔滨河畔,新生乡距黑河市区89千米,这里是鄂倫春族的聚居地。特有的民族习俗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人,到这里来参观、考察、探秘和采风的人络绎不绝。近年来,乡、区、市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民族旅游,省市旅游部门也将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确定为民俗风情游的重点线路。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北部,呼玛河中游北岸,乡名来源于驻地白银纳村名。“白银纳”,鄂伦春语,意为“富裕”。白银纳村是1953年国家为安置世代在深山老林里游猎的鄂伦春族建立起来的鄂伦春族聚居区。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在鄂伦春族人口较集中的白银纳建立了新村,居住在这里的鄂伦春人依然保留着本民族的生活习惯。黑河距离白银纳乡200千米左右,开展调查研究也是非常便利的。除此之外,还有黑河市逊克县新兴鄂伦春民族乡、新鄂鄂伦春两个民族乡,塔河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等,这些民族乡都是很好的研究对象。
三、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无形的、流动的,自己并不能保存下来,要想传承,那载体必然是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有很多,有的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品进行直接保护,有的是通过保护民间艺人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施间接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实施的活态保护,有些地方政府通过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誉称号进行鼓励保护,并每年给予适当的补贴,鼓励培养年轻的传承人,为年轻传承人设立了专项奖学金,鼓励年轻人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技艺得以传承。
为弘扬本省传统文化,保护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省内非物质文化繁荣、发展,黑龙江省文化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2007-2011年先后共开展了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视。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较多,据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鄂伦春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六项之多,足见国家对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
(黑河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萨满文化的遗存调查与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6MZE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一、鄂伦春族萨满文化遗存调查的文化价值
现阶段,在我国以信仰萨满教为主的北方诸多民族中,鄂伦春族萨满教文化特色保留得最完整、最具特色。与北方的其他民族相比,鄂伦春族无论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组织等方面,都有独具魅力的地方,经历过与众不同的民族发展道路。在经济、生活方面,当其他民族已开始由原始的狩猎生产为主相继转为以游牧业、农业生产为主时,鄂伦春族仍保留原始状态,以狩猎生产为主要经济、生活形态;在社会组织等方面,当北方其他民族早已经历原始社会,先后跨入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后,而鄂伦春族仍保持原有社会意识形态。直到20世纪50年代,它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保留着父系氏族公社组织关系,氏族制度和习俗也都有着较为完整的保留,还遗存一些母系氏族公社的遗迹。
从经济、生活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形式来看,萨满教都对鄂伦春族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种经济形态、社会组织结构之下,萨满文化的发展,始终未离开它赖以生存的土壤——鄂伦春族,使得鄂伦春族的萨满文化保持最原始的萨满教形态,并有着自己的特色。可见,以鄂伦春族为对象来研究萨满文化是有必要的,它是原始文化形态保留最完好的民族,是受外文化干扰最少的民族,从而原汁原味地保留了原始萨满文化的特点。
二、解读鄂伦春族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实际价值
黑龙江省黑河市管辖范围内有多个鄂伦春民族乡,黑河附近的大兴安岭地区也有鄂伦春民族乡,黑龙江省内的不少鄂伦春民族乡都可以作为研究萨满文化的对象。这些都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黑河市瑷珲区新生鄂伦春民族乡坐落在美丽的剌尔滨河畔,新生乡距黑河市区89千米,这里是鄂倫春族的聚居地。特有的民族习俗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人,到这里来参观、考察、探秘和采风的人络绎不绝。近年来,乡、区、市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民族旅游,省市旅游部门也将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确定为民俗风情游的重点线路。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北部,呼玛河中游北岸,乡名来源于驻地白银纳村名。“白银纳”,鄂伦春语,意为“富裕”。白银纳村是1953年国家为安置世代在深山老林里游猎的鄂伦春族建立起来的鄂伦春族聚居区。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在鄂伦春族人口较集中的白银纳建立了新村,居住在这里的鄂伦春人依然保留着本民族的生活习惯。黑河距离白银纳乡200千米左右,开展调查研究也是非常便利的。除此之外,还有黑河市逊克县新兴鄂伦春民族乡、新鄂鄂伦春两个民族乡,塔河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等,这些民族乡都是很好的研究对象。
三、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无形的、流动的,自己并不能保存下来,要想传承,那载体必然是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有很多,有的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品进行直接保护,有的是通过保护民间艺人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施间接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实施的活态保护,有些地方政府通过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誉称号进行鼓励保护,并每年给予适当的补贴,鼓励培养年轻的传承人,为年轻传承人设立了专项奖学金,鼓励年轻人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技艺得以传承。
为弘扬本省传统文化,保护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省内非物质文化繁荣、发展,黑龙江省文化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2007-2011年先后共开展了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视。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较多,据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鄂伦春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六项之多,足见国家对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
(黑河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萨满文化的遗存调查与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6MZE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