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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控制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重要手段的预决算,在日常的工程项目招标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考核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但是,由于我国建筑企业自身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在进行预决算的时候出现了许多问题,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因此,需要对此问题加以控制。
一、建筑工程预决算存在的问题
我国许多建筑企业由于在自身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造成在进行工程预决算中出现了预算编制误差较大,虚增工程量等问题,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将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财务损失。
1、 建筑工程预算存在的问题
1.1 工程预算定额不健全。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预算编制的时候,常常会遇到诸如借用定额问题,例如在进行房屋建筑工程预算编制的时候参照工民建标准进行定额,这类定额的借用,因为没有考虑到地域、建筑类型、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而造成预算编制的不合理。
1.2 预算中有意漏项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施工企业为接近标底,在预算中有意漏项,待结算时再补上。具体表现为投标中低报价,结算时高要价。如某高校教学楼工程标底477万元,施工单位故意模糊工程、模糊结构及模糊所用材料等手段有意漏项,使该工程中标价为470万元。中标后,该施工单位便以建设工期太短为由增设赶工费项目,向建设单位索价10万元,致使最后的合同价还是超过了标底。待结算时,该施工单位又以多种增设项目为由再向建设单位索价52万元,大大超过其477万元工程标底价。
1.3人为因素对工程预算编制影响较大。我们知道,在工程预算的编制中,建筑公司对临时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一般是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计算,但是,这个计算公式并不是对所有的工程都使用的,特别是在建筑工程中,由于施工新的技术和机械的应用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同样的一个施工工程,可能使用的施工人员大大减少,如果没有考虑到这种可变的因素对施工工程的影响,最后会导致工程预算失真的问题,从而导致工程投资失控现象。
1.4预算中高估冒算
由于工程决算书由施工方编制交建设单位审核,施工方为了多算工程款往往高估冒算工程造价,其表现形式是多计工作量、高估材料价格、从高套取费用项目等等。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造价,往往在材料上大做文章,以谋取高额利润。利用材料价格不透明虚报价格,多计工程造价。尤其是装饰材料、水电安装材料:由于品种多、规格杂、质量千差万别、价格不易掌握,施工单位常常隐瞒并虚报价格。在实际操作中,施工方往往利用专业优势选取一些不通用、品牌新的材料或购买材料时以种种理由舍近求远,以达到虚报价格的目的。另外在材料价格调整时调涨不调跌。有些材料的市场价高于定额价,施工方在调整材料价格时只调整高于定额价的材料而不调或少调低于定额价的材料以达到虚增造价的目的。
2、 建筑工程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2.1 高套定额。我国一些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决算的时候,常常会出现高套定额的问题,高套定额就是在进行项目工程决算的时候降低工程标准,但是却套用了高标准的定额,从而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项目施工的时候,一般是使用人工挖土方的定额来套用人工挖基坑的定额,人工挖土方的定额单价一般为每100立方米732.39元,但是人工挖基坑的定额单价却为每100立方米1150.41元,两者定额单价差距很大,如果在进行工程决算的时候,采取高套定额的话,无疑将会提高了工程造价。
2.2.现场签证记录不可靠
隐蔽工程的记录不详尽,签字手段不健全完整。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人签证,這里也有许多的水分,因为施工单位可以不择手段的买通建设单位的现场签字代表人。
2.3.抬高价巧立名目
首先是赶工费。施工单位抓住高校扩招所面临要赶建设进度这一情况,以增加赶工费为由达到索要高价的目的。如某学院教学楼的标底为477万元,投标单位为达到中标的目的以470万元的价格中标。其后考虑到470万元的价格太低,又美其名曰要赶工程进度,需增加10万元的赶工费,以致最后的合同价还是超过了标底。该施工单位又以同样的方式为该院的一栋女生公寓增加了12万元的赶工费。
其次是变更设计。设计变更有的是因为设计本身的问题,有的可能是建设单位考虑不周,但也有的是施工方同设计方联手故意造成的。当出现设计变更时,施工单位对该加的不仅加上,还要多加,对该减的不减、甚至少减。如某学院的女生公寓的基础部分增加基础的埋置深度,该公寓的阳台走廊增加拖梁和构造柱等,施工单位趁机多加,而该公寓减少卫生间的木隔断,百页窗等,施工单位则采取不减。
二、控制建筑工程预决算问题的对策
随着建筑公司财务管理的不断健全,许多企业已经采取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建筑工程预决算控制方法。
1、 建筑工程预算完善措施
1.1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体系。针对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过程中的借用问题,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预算的时候,可以考虑根据建筑工程的地域分布和类型以及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较为完整的预算编制定额体系。在进行预算编制的时候,可以根据建筑工程的地域差异和实际施工水平,按照定额进行灵活调整,即在工程预算基础定额基础上,根据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设置难易系数,从而最大提套施工的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的固定资产,而且也要对技术发展和工艺进步所带来的定额变化进行及时调整,不断进行补充,控制部分工程造价失控问题。
1.2 提高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准确度。如前所述,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的时候,常常会因为计算方法的失误,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实际价格因为市场需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而和工程预算价格不符合,最终造成工程造价失控。针对这种状况,首先需要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的时候,尽可能增加预算的材料种类,减少材料费,另外一方面。需要建筑企业能够利用行业协会或者管理部门的作用,更广泛手机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针对不同的时间和区域,发布材料价格变动的周期性信息,制定出建筑工程调价系数。
1.3 准确计算施工期的人员数量。由于建安投资和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之间很难通过一个简单公式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因此,在进行施工项目预算编制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按照实际施工状况去计算施工期的人员数量,然后计算临时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室外的工程量,最后再以相应的定额标准计算出较为准确的工程造价,从而避免由于公式的错误而导致的工程预算计算误差。
1.4 .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预决算审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这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审查工程预决算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采取公正的立场和科学的态度,不能有偏见,更不能感情用事,应具有耐心、细致的态度。此外,审计人员必须提高业务水平,除了应懂得套用定额和各种取费外,还必须懂得工程技术知识,具有识图能力,特别要掌握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和方法。目前,审计人员审查工程预决算人员较少,除了增加一定数量的审查人员外,还应对现有财会审查人员进行各种方式的培训,加强审查工作的力量。
1.5.建立和加强对建设单位责任人的内部约束机制
对建设单位的法人、分管基建的领导以及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建立约束机制,从本单位聘任那些品质好、业务强的行家为专(兼)职纪检员、监察员。目前,有的单位已建立该组织,有的单位还未建立,但很多单位是形同虚设,反而成了一张保护伞。因此,要让这些监督人员从工程的招投标到工程的竣工结算,拥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权力,以达到对建设单位责任人的一种内部约束。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对建筑领域中存在的违法乱纪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认真追究其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一、建筑工程预决算存在的问题
我国许多建筑企业由于在自身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造成在进行工程预决算中出现了预算编制误差较大,虚增工程量等问题,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将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财务损失。
1、 建筑工程预算存在的问题
1.1 工程预算定额不健全。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预算编制的时候,常常会遇到诸如借用定额问题,例如在进行房屋建筑工程预算编制的时候参照工民建标准进行定额,这类定额的借用,因为没有考虑到地域、建筑类型、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而造成预算编制的不合理。
1.2 预算中有意漏项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施工企业为接近标底,在预算中有意漏项,待结算时再补上。具体表现为投标中低报价,结算时高要价。如某高校教学楼工程标底477万元,施工单位故意模糊工程、模糊结构及模糊所用材料等手段有意漏项,使该工程中标价为470万元。中标后,该施工单位便以建设工期太短为由增设赶工费项目,向建设单位索价10万元,致使最后的合同价还是超过了标底。待结算时,该施工单位又以多种增设项目为由再向建设单位索价52万元,大大超过其477万元工程标底价。
1.3人为因素对工程预算编制影响较大。我们知道,在工程预算的编制中,建筑公司对临时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一般是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计算,但是,这个计算公式并不是对所有的工程都使用的,特别是在建筑工程中,由于施工新的技术和机械的应用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同样的一个施工工程,可能使用的施工人员大大减少,如果没有考虑到这种可变的因素对施工工程的影响,最后会导致工程预算失真的问题,从而导致工程投资失控现象。
1.4预算中高估冒算
由于工程决算书由施工方编制交建设单位审核,施工方为了多算工程款往往高估冒算工程造价,其表现形式是多计工作量、高估材料价格、从高套取费用项目等等。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造价,往往在材料上大做文章,以谋取高额利润。利用材料价格不透明虚报价格,多计工程造价。尤其是装饰材料、水电安装材料:由于品种多、规格杂、质量千差万别、价格不易掌握,施工单位常常隐瞒并虚报价格。在实际操作中,施工方往往利用专业优势选取一些不通用、品牌新的材料或购买材料时以种种理由舍近求远,以达到虚报价格的目的。另外在材料价格调整时调涨不调跌。有些材料的市场价高于定额价,施工方在调整材料价格时只调整高于定额价的材料而不调或少调低于定额价的材料以达到虚增造价的目的。
2、 建筑工程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2.1 高套定额。我国一些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决算的时候,常常会出现高套定额的问题,高套定额就是在进行项目工程决算的时候降低工程标准,但是却套用了高标准的定额,从而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项目施工的时候,一般是使用人工挖土方的定额来套用人工挖基坑的定额,人工挖土方的定额单价一般为每100立方米732.39元,但是人工挖基坑的定额单价却为每100立方米1150.41元,两者定额单价差距很大,如果在进行工程决算的时候,采取高套定额的话,无疑将会提高了工程造价。
2.2.现场签证记录不可靠
隐蔽工程的记录不详尽,签字手段不健全完整。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人签证,這里也有许多的水分,因为施工单位可以不择手段的买通建设单位的现场签字代表人。
2.3.抬高价巧立名目
首先是赶工费。施工单位抓住高校扩招所面临要赶建设进度这一情况,以增加赶工费为由达到索要高价的目的。如某学院教学楼的标底为477万元,投标单位为达到中标的目的以470万元的价格中标。其后考虑到470万元的价格太低,又美其名曰要赶工程进度,需增加10万元的赶工费,以致最后的合同价还是超过了标底。该施工单位又以同样的方式为该院的一栋女生公寓增加了12万元的赶工费。
其次是变更设计。设计变更有的是因为设计本身的问题,有的可能是建设单位考虑不周,但也有的是施工方同设计方联手故意造成的。当出现设计变更时,施工单位对该加的不仅加上,还要多加,对该减的不减、甚至少减。如某学院的女生公寓的基础部分增加基础的埋置深度,该公寓的阳台走廊增加拖梁和构造柱等,施工单位趁机多加,而该公寓减少卫生间的木隔断,百页窗等,施工单位则采取不减。
二、控制建筑工程预决算问题的对策
随着建筑公司财务管理的不断健全,许多企业已经采取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建筑工程预决算控制方法。
1、 建筑工程预算完善措施
1.1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体系。针对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过程中的借用问题,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预算的时候,可以考虑根据建筑工程的地域分布和类型以及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较为完整的预算编制定额体系。在进行预算编制的时候,可以根据建筑工程的地域差异和实际施工水平,按照定额进行灵活调整,即在工程预算基础定额基础上,根据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设置难易系数,从而最大提套施工的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的固定资产,而且也要对技术发展和工艺进步所带来的定额变化进行及时调整,不断进行补充,控制部分工程造价失控问题。
1.2 提高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准确度。如前所述,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的时候,常常会因为计算方法的失误,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实际价格因为市场需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而和工程预算价格不符合,最终造成工程造价失控。针对这种状况,首先需要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的时候,尽可能增加预算的材料种类,减少材料费,另外一方面。需要建筑企业能够利用行业协会或者管理部门的作用,更广泛手机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针对不同的时间和区域,发布材料价格变动的周期性信息,制定出建筑工程调价系数。
1.3 准确计算施工期的人员数量。由于建安投资和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之间很难通过一个简单公式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因此,在进行施工项目预算编制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按照实际施工状况去计算施工期的人员数量,然后计算临时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室外的工程量,最后再以相应的定额标准计算出较为准确的工程造价,从而避免由于公式的错误而导致的工程预算计算误差。
1.4 .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预决算审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这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审查工程预决算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采取公正的立场和科学的态度,不能有偏见,更不能感情用事,应具有耐心、细致的态度。此外,审计人员必须提高业务水平,除了应懂得套用定额和各种取费外,还必须懂得工程技术知识,具有识图能力,特别要掌握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和方法。目前,审计人员审查工程预决算人员较少,除了增加一定数量的审查人员外,还应对现有财会审查人员进行各种方式的培训,加强审查工作的力量。
1.5.建立和加强对建设单位责任人的内部约束机制
对建设单位的法人、分管基建的领导以及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建立约束机制,从本单位聘任那些品质好、业务强的行家为专(兼)职纪检员、监察员。目前,有的单位已建立该组织,有的单位还未建立,但很多单位是形同虚设,反而成了一张保护伞。因此,要让这些监督人员从工程的招投标到工程的竣工结算,拥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权力,以达到对建设单位责任人的一种内部约束。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对建筑领域中存在的违法乱纪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认真追究其领导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