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如何赔偿

来源 :农家科技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yi_wenzho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5岁的孩子在玩耍时,被邻居一个8岁的孩子推倒,摔成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我要求这个孩子的家长赔偿医疗费用,但是他们以孩子小、不懂事为由,拒不承担责任。请问,法律对此事如何规定的?
  读者 刘光斌
  刘光斌同志: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应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等监护职责。《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原理,构成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必须与损害结果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你的孩子摔伤完全是由于邻居家的孩子将其推倒所致,那么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就有义务支付全部必要的医疗费以及你们因照顾孩子造成的误工及其他损失;如果是孩子相互打闹嬉戏,一方打伤一方,受害人也有过错,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受害人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当互谅互让。你们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原则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当地领导或者人们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们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750004 宁夏银川民生巷25号律师协会 李文成
  电话,13014299013
其他文献
由于稻飞虱属迁飞性害虫,其发生具有突发、分布不均衡、暴发等特点,给防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此只有掌握稻飞虱的生活习性、摸清稻飞虱的发生规律,才能科学地制定出行之有效的
西瓜是夏季降温解暑的重要果品,倍受消费者青睐。近年来,郧县随着农业结构的全面调整,西瓜生产有了很大发展,2005年西瓜种植面积达到200hm^2,但是每667m^2平均产量只有1250kg。从2
高海拔地区蔬菜又称高山反季节蔬菜,是近年来利用高山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在夏秋季节种植、收获上市的,弥补城郊夏秋蔬菜品种空缺的一种调节种植方式。根据长阳县火烧坪乡为中心
襄樊市地处鄂西北,常年雨水偏低,土壤以黄土岗地为主。因除草剂使用受土壤气候影响较大,近3年来,药害事件发生频繁,笔者参与调查、鉴定、处理、训解药害事故纠纷20起,现就药害发生
三化螟在江夏区一直是水稻主要害虫。自2000~2005年发生面积呈阶梯上升。2005年第3代3化螟为大发生。迟中稻、一季晚稻为特大发生,危害程度属历史之最。一般田块减产5%。10%,严蕈
棉花苗病是棉花上的主要病害,枝江市自1984年推广普及营养钵育苗移栽技术以来,苗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影响了棉花壮苗早发、产量及品质的提高,笔者经过10年的观察,特将结果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