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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参加某论坛时表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如可规定"合同期间不得涨房租","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不得强行中止合同"等条款,还可以规定房租的上限,再加上相应的处罚条款,依法保护租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