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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前沿的法金融理论指出,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会导致代理问题,这在大股东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以及法律对投资者权利保护不足的情况下就更为严重。我国上市公司一般都由大股东所控制,并且独特的二元股权结构导致大股东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发生分离,而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也严重不足,这些都加剧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代理问题。目前进行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改革应公平对待流通股股东、同时应加强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以及建设一个强大和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