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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实施加速了香港和内地经济的融合,促进了两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回顾了CEPA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分析了CEPA对香港和内地经济的影响尤其是珠三角各地区的经济的影响,并以此为前提,分析在CEPA协议的基础上内地与台湾经贸关系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CEPA;港澳:内地:台湾:经济
中图分类号:F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4-0054-02
1 CEPA协议的签署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Kong,简称CEPA)在香港签署,并于2004年1月1目的正式实施。在香港与大陆签定CEPA后,澳门也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两个独立关税区之间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框架。是区域贸易自由化的一个新尝试。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实质性自由贸易协定,是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在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迈出重要一步。
2 CEPA协议的内容和背景
在2003年6月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后,又分别在2004年10月27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05年10月18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二》;2006年6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2007年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2008年7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签署新一轮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也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CEPA其核心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方面。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消除内地与港澳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最终实现内地与港澳的贸易自由化。
香港是内地最大的转口基地、重要的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而内地作为香港经济的腹地,已是香港最大的港产品贸易出口、进口及转口对象,为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香港也是内地的最大投资者,截至2008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98620个,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3495.7亿美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着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再提升一个层次,就需要在经贸合作机制和合作体制上有所创新。减少和消除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各项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上的融合,成为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内在要求。
3 CEPA协议对港澳及内地经济的影响
自2004年1月1日CEPA实施以来,促进了香港产业结构升级。对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CEPA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金融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对港澳作出了开放程度较大的优惠安排。
在货物贸易方面,目前已享受到零关税优惠的港澳产品已达2178种。基本囊括了港澳全部现有产品,并为未来有可能在港澳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截至2008年5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16.6亿美元,免征关税额12.3亿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金融、法律、会计、建筑、旅游、医疗、物流等40个领域分别对港澳实施了221项和209项开放措施,涉及内地30多个政府部门。多数行业对港澳投资放宽或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投资地域和经营范围等。已有2322家港澳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和品牌合作9个方面加强了合作;已有1154家符合CEPA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香港公司按照有关优惠条件投资内地;内地累计赴香港“个人游”旅客超过2500万人次,占同期内地赴香港游客的41%;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累计达439家,市值占香港股市总值的58%。
CEPA是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香港和内地之间的产业有明显差异,互补性较强。在内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内地引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主要来源的就是香港。CEPA建立后,可以通过这样一个经贸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双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因而,CEPA的积极影响不仅仅限于香港,而是对内地的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促进作用。粗略分析,CEPA对内地经济的影响大概有几个方面:第一,港澳对内地的扩大投资,进一步促进内地产业升级和调整,从宏观层面促进内地产业竞争力;第二,有利于内地和港澳资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由于更低的门槛,鼓励港澳资金流向中西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第四,奠定三地经济—体化基础。
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CEPA对珠三角的意义尤为明显。虽然CE-PA打破了珠三角独霸港澳的优势,但是同时也给珠三角与港澳进行更深入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优越条件。CEPA协议中的各项优惠条件清除了两地在经贸往来上的制度障碍,使得珠三角与港澳经济合作的成本进一步下降。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珠三角将在CEPA框架下寻求新的定位。
CEPA对广东省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创造不少新的就业岗位。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4年广东省港澳企业增长较快,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5066户、投资金额96.7亿美元、注册资本63.1亿美元。分别比2003年同期增长17.9%、2.3%和7.1%。其中,港澳服务业企业增长迅速,全年新登记1259户,投资总额28.9亿美元,注册资本17.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9%、11.6%、14.8%,占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三项指标的24.9%、29.9%和28.8%。与香港经济联系密切的地区,如位于珠三角东部的东莞、深圳等地受惠更大。
在制造业充分合作的基础上,香港和内地在服务领域上也有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的“十五”规划,第三产业规模从2000年的3600亿人民币的增加值上升到2005年的6800亿元,几乎翻一番。而这一时期,香港服务业的强势无疑将对广东经济发展形成新的动力。由于香港服务业的介入,广东在印刷业、旅游业等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中介代理、市场调查与咨询等服务产业也将加快发展。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对广东的招商引资提供的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随着在2009年1月1日CEPA补充协议五的实施,旅游、医疗、教育、福利机构等更多的专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粤港两地的服务贸易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4 CEPA协议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的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与此同时,与内地隔海想望的台湾是否也能够参与自由贸易的过程当中,取得和港澳同等的贸易地位,也是我们值得考虑的问题。
自1992年台湾正式开放企业赴内地投资以来,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密切,台湾是祖国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五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也是台商主要的投资地。在投资方面,根据台湾经济部资料显示,到2007年底,台湾共有36,538件投资项目登记赴内地投资,投资金额达到648亿美元。内地已成为台湾对外投资金额最多的地区,为台商海外主要生产基地。在两岸贸易方面,以2007年为例,台湾与大陆贸易总额为1,022亿美元;台湾出口至大陆之商品及劳务约为742亿美元;自大陆输入金额为280亿美元,台湾享有562亿美元贸易顺差。但是在目前的两岸四地,香港和澳门都先后和内地签订了CEPA协议。四个单独的关税区域中只有台湾没有与内地签定类似的经贸协议和建立制度性的经贸合作机制。所以在货物贸易上台湾也就不能享受诸如CEPA协议中出口内地零关税的待遇,即使将来内地依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进出口关税,台商还是会在内地市场与港澳的竞争中以及在区域性分工格局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在两岸投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的背景下,再加上两岸共同面对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等国际经济大趋势,确实有必要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彼此经贸往来。构建两岸创新的经济合作机制,在这制度框架下推动两岸的经贸关系深入发展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大三通”的实现给内地和台湾之间经贸来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社会环境。两岸之间往来便利,降低了相关物流成本及时间上的成本,提升了台湾的产业竞争力。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与台湾签订CEPA协议是两岸同胞所共同希望的。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政治上的争议,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发展自由贸易,形成整个中华的经济贸易区,从而促进中国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两岸四地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关键词]CEPA;港澳:内地:台湾:经济
中图分类号:F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4-0054-02
1 CEPA协议的签署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Kong,简称CEPA)在香港签署,并于2004年1月1目的正式实施。在香港与大陆签定CEPA后,澳门也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两个独立关税区之间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框架。是区域贸易自由化的一个新尝试。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实质性自由贸易协定,是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在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迈出重要一步。
2 CEPA协议的内容和背景
在2003年6月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后,又分别在2004年10月27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05年10月18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二》;2006年6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2007年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2008年7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签署新一轮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也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CEPA其核心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方面。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消除内地与港澳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最终实现内地与港澳的贸易自由化。
香港是内地最大的转口基地、重要的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而内地作为香港经济的腹地,已是香港最大的港产品贸易出口、进口及转口对象,为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香港也是内地的最大投资者,截至2008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98620个,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3495.7亿美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着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再提升一个层次,就需要在经贸合作机制和合作体制上有所创新。减少和消除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各项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上的融合,成为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内在要求。
3 CEPA协议对港澳及内地经济的影响
自2004年1月1日CEPA实施以来,促进了香港产业结构升级。对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CEPA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金融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对港澳作出了开放程度较大的优惠安排。
在货物贸易方面,目前已享受到零关税优惠的港澳产品已达2178种。基本囊括了港澳全部现有产品,并为未来有可能在港澳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截至2008年5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16.6亿美元,免征关税额12.3亿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金融、法律、会计、建筑、旅游、医疗、物流等40个领域分别对港澳实施了221项和209项开放措施,涉及内地30多个政府部门。多数行业对港澳投资放宽或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投资地域和经营范围等。已有2322家港澳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和品牌合作9个方面加强了合作;已有1154家符合CEPA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香港公司按照有关优惠条件投资内地;内地累计赴香港“个人游”旅客超过2500万人次,占同期内地赴香港游客的41%;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累计达439家,市值占香港股市总值的58%。
CEPA是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香港和内地之间的产业有明显差异,互补性较强。在内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内地引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主要来源的就是香港。CEPA建立后,可以通过这样一个经贸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双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因而,CEPA的积极影响不仅仅限于香港,而是对内地的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促进作用。粗略分析,CEPA对内地经济的影响大概有几个方面:第一,港澳对内地的扩大投资,进一步促进内地产业升级和调整,从宏观层面促进内地产业竞争力;第二,有利于内地和港澳资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由于更低的门槛,鼓励港澳资金流向中西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第四,奠定三地经济—体化基础。
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CEPA对珠三角的意义尤为明显。虽然CE-PA打破了珠三角独霸港澳的优势,但是同时也给珠三角与港澳进行更深入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优越条件。CEPA协议中的各项优惠条件清除了两地在经贸往来上的制度障碍,使得珠三角与港澳经济合作的成本进一步下降。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珠三角将在CEPA框架下寻求新的定位。
CEPA对广东省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创造不少新的就业岗位。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4年广东省港澳企业增长较快,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5066户、投资金额96.7亿美元、注册资本63.1亿美元。分别比2003年同期增长17.9%、2.3%和7.1%。其中,港澳服务业企业增长迅速,全年新登记1259户,投资总额28.9亿美元,注册资本17.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9%、11.6%、14.8%,占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三项指标的24.9%、29.9%和28.8%。与香港经济联系密切的地区,如位于珠三角东部的东莞、深圳等地受惠更大。
在制造业充分合作的基础上,香港和内地在服务领域上也有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的“十五”规划,第三产业规模从2000年的3600亿人民币的增加值上升到2005年的6800亿元,几乎翻一番。而这一时期,香港服务业的强势无疑将对广东经济发展形成新的动力。由于香港服务业的介入,广东在印刷业、旅游业等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中介代理、市场调查与咨询等服务产业也将加快发展。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对广东的招商引资提供的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随着在2009年1月1日CEPA补充协议五的实施,旅游、医疗、教育、福利机构等更多的专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粤港两地的服务贸易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4 CEPA协议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的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与此同时,与内地隔海想望的台湾是否也能够参与自由贸易的过程当中,取得和港澳同等的贸易地位,也是我们值得考虑的问题。
自1992年台湾正式开放企业赴内地投资以来,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密切,台湾是祖国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五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也是台商主要的投资地。在投资方面,根据台湾经济部资料显示,到2007年底,台湾共有36,538件投资项目登记赴内地投资,投资金额达到648亿美元。内地已成为台湾对外投资金额最多的地区,为台商海外主要生产基地。在两岸贸易方面,以2007年为例,台湾与大陆贸易总额为1,022亿美元;台湾出口至大陆之商品及劳务约为742亿美元;自大陆输入金额为280亿美元,台湾享有562亿美元贸易顺差。但是在目前的两岸四地,香港和澳门都先后和内地签订了CEPA协议。四个单独的关税区域中只有台湾没有与内地签定类似的经贸协议和建立制度性的经贸合作机制。所以在货物贸易上台湾也就不能享受诸如CEPA协议中出口内地零关税的待遇,即使将来内地依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进出口关税,台商还是会在内地市场与港澳的竞争中以及在区域性分工格局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在两岸投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的背景下,再加上两岸共同面对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等国际经济大趋势,确实有必要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彼此经贸往来。构建两岸创新的经济合作机制,在这制度框架下推动两岸的经贸关系深入发展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大三通”的实现给内地和台湾之间经贸来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社会环境。两岸之间往来便利,降低了相关物流成本及时间上的成本,提升了台湾的产业竞争力。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与台湾签订CEPA协议是两岸同胞所共同希望的。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政治上的争议,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发展自由贸易,形成整个中华的经济贸易区,从而促进中国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两岸四地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