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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原有出口退税机制不利于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出口退税结构不能适应优化产业结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尽合理、出口退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等问题,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改革后的新出口退税机制正式实行。本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退税拖欠问题,主要手段是降低退税率和引入分担机制,到目前为止已实施一年有余。本文对出口退税新政作了理性分析。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如何在磨合中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