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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信用现状不容乐观,原因在于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任结构、司法权难以对行政权形成有效制约以及有关政府信用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因此,要提高政府信用必须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任结构,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例如建立政府自身信用信息评价与公开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