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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野下,要促进和谐性别关系的形成,需要建立和完善两性平等与发展的法律机制,激发和张扬两性活力和创造的法律机制,构筑和夯实两性协调利益的法律机制,建立和形成先进舆论引导的法律机制,构建和保证通畅表达两性诉求的法律机制,重建和确保夫妻生活诚实守信的法律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构建性别和谐中的机制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