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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个性化教育的内涵
《音乐新课程标准》在其“基本理念”部分明确地表述:“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二、个性化教育的特点
1 主体性。主体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个体在一定条件下,对自己活动具有的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和能力。因此,个性化教育强调以人的价值、需要、兴趣为基础,视学生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实现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具有自尊、自信、自强、自律、自立等自主性品质的一代新人。
2 独特性。独特性是指每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差异性。心理学表明:每一个个体在认知方式、需要、动机兴趣、信念及能力等方面都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征。个性化教育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还是教学方法的使用,都应根据受教育者的独特性,有针对性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素质。
3 系统性(全面性)。从系统论的观点看,个性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整体结构,包括动力结构、特征结构与调节结构,诸如需要、兴趣、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气质、性格、能力、自我意识等。这三个结构及具体内容彼此关联、相互制约,呈相互渗透的综合状,个性化教育要求三个结构要素的发展并重,以促进学生个性品质全面发展。
三、音乐教学中学生个性发展的必然性
无论是音乐表现或是音乐创造,都是学生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是一种个性化的表现过程。长期以来,教师在唱歌、器乐、创作教学中,往往以统一的艺术处理手法、以教师个人的审美思维去要求全体学生。音乐作品被当作教学的“工具”,对学生的教学仅仅停留在技能训练这一层面上,学生没有自由抒发情感的权利、没有独立处理艺术作品的能力,他们对作品的演绎往往“千人一面”,他们活跃的思想和鲜明的个性受到极大的压抑。个性化的表现与创作是学生个性得以充分尊重、能自由表达个人情感、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演绎作品的必要手段。
四、基于学生个性发展的音乐教学策略
1 制定个性化音乐学习目标。以往的音乐教学常常是根据学生平均水平制定教学目标,这样虽然照顾了大多数学生的发展,但是会导致一部分音乐潜能突出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一些智能强项不在音乐方面的学生会觉得学着吃力,久而久之。这两种学生都会失去对音乐学习的兴趣。笔者认为,教学目标既要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又应该体现差异,尽可能地考虑到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分层目标的制定一般分为基础性目标、中层目标和发展目标三个层次。基础目标指全体学生应该掌握的较简单的识记理解与实践部分,中层目标指大多数学生可以掌握的比较复杂的分析与运用的部分,发展目标是指基础好的学生可以掌握的复杂分析和综合运用的部分,是教材的拓展和延伸。
2 采取分层递进教学策略。分层递进教学基本操作方式从总体上呈现出“合——分——合”的结构特征。第一阶段的“合”为集体授课,内容为课标规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等。第二阶段“分”包括分层练习、分层问答、分层作业等。比如在初次欣赏《渴望春天》时,可以对学生进行分层问答,让学生用手势选择自己对音乐的初步感受:1、代表知道歌曲内容、2、代表除歌曲内容外还知道作曲者及创作背景、3、代表除了知道前两点外还能感受到音乐中的要素是如何表达作品内容的。这三个问题一个比一个深,一个比一个难。教师依次引导学生讨论这三个问题,并且采取中差生优先发言的方法,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找到自己对音乐的感受点,改变了学生以往习惯的少数优秀生发言的定式,让多数学生参与到音乐中。第三阶段的“合”主要是反馈与交流。
3 倡导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是指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整体特征,即学习的倾向或喜好。对于学生本人而言,这些特征通常是相对稳定的。是区别于其他学生的标志之一。学生学习方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感知方式的差异。这指人们接受刺激时对感受信息方式的选择与倾向。有的倾向于以视觉为主,有的倾向于以听觉、触觉或动觉为主。音乐教师应针对学生学习方式的差异,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帮助他们开发学习的潜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在音乐课程中开展个性化教育要从多方面努力,如教学目标的分层制定、教学过程的分支程序、弹性分组、教学方式的多样化、教学评价的个性化等等。
《音乐新课程标准》在其“基本理念”部分明确地表述:“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二、个性化教育的特点
1 主体性。主体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个体在一定条件下,对自己活动具有的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和能力。因此,个性化教育强调以人的价值、需要、兴趣为基础,视学生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实现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具有自尊、自信、自强、自律、自立等自主性品质的一代新人。
2 独特性。独特性是指每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差异性。心理学表明:每一个个体在认知方式、需要、动机兴趣、信念及能力等方面都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征。个性化教育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还是教学方法的使用,都应根据受教育者的独特性,有针对性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素质。
3 系统性(全面性)。从系统论的观点看,个性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整体结构,包括动力结构、特征结构与调节结构,诸如需要、兴趣、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气质、性格、能力、自我意识等。这三个结构及具体内容彼此关联、相互制约,呈相互渗透的综合状,个性化教育要求三个结构要素的发展并重,以促进学生个性品质全面发展。
三、音乐教学中学生个性发展的必然性
无论是音乐表现或是音乐创造,都是学生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是一种个性化的表现过程。长期以来,教师在唱歌、器乐、创作教学中,往往以统一的艺术处理手法、以教师个人的审美思维去要求全体学生。音乐作品被当作教学的“工具”,对学生的教学仅仅停留在技能训练这一层面上,学生没有自由抒发情感的权利、没有独立处理艺术作品的能力,他们对作品的演绎往往“千人一面”,他们活跃的思想和鲜明的个性受到极大的压抑。个性化的表现与创作是学生个性得以充分尊重、能自由表达个人情感、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演绎作品的必要手段。
四、基于学生个性发展的音乐教学策略
1 制定个性化音乐学习目标。以往的音乐教学常常是根据学生平均水平制定教学目标,这样虽然照顾了大多数学生的发展,但是会导致一部分音乐潜能突出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一些智能强项不在音乐方面的学生会觉得学着吃力,久而久之。这两种学生都会失去对音乐学习的兴趣。笔者认为,教学目标既要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又应该体现差异,尽可能地考虑到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分层目标的制定一般分为基础性目标、中层目标和发展目标三个层次。基础目标指全体学生应该掌握的较简单的识记理解与实践部分,中层目标指大多数学生可以掌握的比较复杂的分析与运用的部分,发展目标是指基础好的学生可以掌握的复杂分析和综合运用的部分,是教材的拓展和延伸。
2 采取分层递进教学策略。分层递进教学基本操作方式从总体上呈现出“合——分——合”的结构特征。第一阶段的“合”为集体授课,内容为课标规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等。第二阶段“分”包括分层练习、分层问答、分层作业等。比如在初次欣赏《渴望春天》时,可以对学生进行分层问答,让学生用手势选择自己对音乐的初步感受:1、代表知道歌曲内容、2、代表除歌曲内容外还知道作曲者及创作背景、3、代表除了知道前两点外还能感受到音乐中的要素是如何表达作品内容的。这三个问题一个比一个深,一个比一个难。教师依次引导学生讨论这三个问题,并且采取中差生优先发言的方法,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找到自己对音乐的感受点,改变了学生以往习惯的少数优秀生发言的定式,让多数学生参与到音乐中。第三阶段的“合”主要是反馈与交流。
3 倡导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是指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整体特征,即学习的倾向或喜好。对于学生本人而言,这些特征通常是相对稳定的。是区别于其他学生的标志之一。学生学习方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感知方式的差异。这指人们接受刺激时对感受信息方式的选择与倾向。有的倾向于以视觉为主,有的倾向于以听觉、触觉或动觉为主。音乐教师应针对学生学习方式的差异,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帮助他们开发学习的潜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在音乐课程中开展个性化教育要从多方面努力,如教学目标的分层制定、教学过程的分支程序、弹性分组、教学方式的多样化、教学评价的个性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