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超出其固定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时,其双方差额究竟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界各持己见,众说纷纭,使许多会计人员心生困惑,不知所措。为此,笔者就此问题从形式与实质两个方面,寻找其更加合理的会计处理办法。
【关键词】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改良又叫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其改良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一个重要内容,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改良,能达到提高固定资产创造力的目的,其创造力的提高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1)延长使用寿命;(2)增强设备能力;(3)提高产品质量;(4)降低产品成本;(5)调整产品结构;(6)改善劳动环境。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但必须要同时满足固定资产的两个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当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超出其固定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时,其超出部分已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第一条,说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或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极小,所以该部分支出不能再将其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那么该部分支出究竟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理论界有着不同的处理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作为费用处理;第二种观点是将其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作为损失处理;第三种观点是将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第四种观点是先将在建工程支出全部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再将该超出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另外,处于改良过程中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待改良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例如: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31日对某生产用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良。2003年3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 000万元,已提折旧为3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为改造固定资产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0万元,发生人工费用190万元,领用工程用物资1 300万元,拆除原固定资产上的部分部件的变价收入为10万元,假设该技术改良工程于2003年9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使用。改良后该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 9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M公司2003年度对该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A.125B.127.5C.129D.130.25
计算过程:5000÷20×3/12 3900÷15×3/12=127.5
上述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第一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1)借:在建工程 2 000
累计折旧 3 000
贷:固定资产 5 000
(2)借:在建工程 585
贷:原材料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
(3)借:在建工程 19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90
(4)借:在建工程 1 300
贷:工程物资 1 300
(5)借:银行存款 10
贷:在建工程 10
(6)借:固定资产 3 900
管理费用 165(第一种观点为费用观)
贷:在建工程 4 065
2.第二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种观点相同,
(6)借:固定资产 3 900
营业外支出 165(第二种观点为损失观)
贷:在建工程 度 4 065
3.第三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二种观点相同,
(6)借:资产减值损失 165(第三种观点为在建工程减值观)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5
(7)借:固定资产 3 9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4.第四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二、三种观点相同,
(6)借:固定资产 4 0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7)借:资产减值损失 165(第四种观点为固定资产减值观)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5
从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看出,第一种观点为费用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預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费用予以处理。第二种观点为损失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予以处理。第三、四种观点为减值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予以处理。笔者比较认同减值观,但对其会计处理又有着不同的看法,在建工程减值观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因为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固定资产减值观虽然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但其会计处理中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违背了固定资产两个确认条件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较为合理的会计处理既能反映资产发生减值的真实情况,又能按照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有关规定来确认其改良资产的入账价值,所以上述业务资产减值观第(6)笔与第(7)笔的会计处理应当调整为:
借:固定资产 3 900
资产减值损失 1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6.
【关键词】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改良又叫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其改良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一个重要内容,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改良,能达到提高固定资产创造力的目的,其创造力的提高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1)延长使用寿命;(2)增强设备能力;(3)提高产品质量;(4)降低产品成本;(5)调整产品结构;(6)改善劳动环境。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但必须要同时满足固定资产的两个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当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超出其固定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时,其超出部分已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第一条,说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或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极小,所以该部分支出不能再将其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那么该部分支出究竟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理论界有着不同的处理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作为费用处理;第二种观点是将其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作为损失处理;第三种观点是将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第四种观点是先将在建工程支出全部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再将该超出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另外,处于改良过程中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待改良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例如: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31日对某生产用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良。2003年3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 000万元,已提折旧为3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为改造固定资产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0万元,发生人工费用190万元,领用工程用物资1 300万元,拆除原固定资产上的部分部件的变价收入为10万元,假设该技术改良工程于2003年9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使用。改良后该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 9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M公司2003年度对该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A.125B.127.5C.129D.130.25
计算过程:5000÷20×3/12 3900÷15×3/12=127.5
上述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第一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1)借:在建工程 2 000
累计折旧 3 000
贷:固定资产 5 000
(2)借:在建工程 585
贷:原材料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
(3)借:在建工程 19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90
(4)借:在建工程 1 300
贷:工程物资 1 300
(5)借:银行存款 10
贷:在建工程 10
(6)借:固定资产 3 900
管理费用 165(第一种观点为费用观)
贷:在建工程 4 065
2.第二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种观点相同,
(6)借:固定资产 3 900
营业外支出 165(第二种观点为损失观)
贷:在建工程 度 4 065
3.第三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二种观点相同,
(6)借:资产减值损失 165(第三种观点为在建工程减值观)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5
(7)借:固定资产 3 9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4.第四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二、三种观点相同,
(6)借:固定资产 4 0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7)借:资产减值损失 165(第四种观点为固定资产减值观)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5
从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看出,第一种观点为费用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預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费用予以处理。第二种观点为损失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予以处理。第三、四种观点为减值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予以处理。笔者比较认同减值观,但对其会计处理又有着不同的看法,在建工程减值观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因为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固定资产减值观虽然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但其会计处理中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违背了固定资产两个确认条件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较为合理的会计处理既能反映资产发生减值的真实情况,又能按照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有关规定来确认其改良资产的入账价值,所以上述业务资产减值观第(6)笔与第(7)笔的会计处理应当调整为:
借:固定资产 3 900
资产减值损失 1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