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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应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政府社会管理,重在构建民生保障和秩序保障及权力控制制度。社会自我管理,重在型构社会组织自治和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公众参与社会管理,重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方式、回馈、效力及救济等制度。选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为我国社会管理协调机构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