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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迫切要求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推进区域内金融合作进程。但是,目前区域内金融合作的统筹规划、运行机制仍显不足,基础设施平台欠缺,限制了合作的意愿和动力,同时,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等问题影响金融合作的深层次拓展。在当前金融制度框架下,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应遵循“平等、互惠、自愿、双赢”和“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近期内,应侧重于建立健全区域金融信息沟通平台;中长期内,要侧重于构建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