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贯彻执行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中,调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迎来又一个春天,这符合2022年将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与判决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不可或缺的方式,但要避免调解替代判决大行其道,避免跌入“重调解轻判决”的思想藩篱.民事领域法院在贯彻执行诉调对接工作中,应对调解进行合理限制,保障必要判决,让二者优势互补,共同发挥作用,实现1+1>2的社会效果,促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长期稳定发展.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贯彻执行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中,调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迎来又一个春天,这符合2022年将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与判决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不可或缺的方式,但要避免调解替代判决大行其道,避免跌入“重调解轻判决”的思想藩篱.民事领域法院在贯彻执行诉调对接工作中,应对调解进行合理限制,保障必要判决,让二者优势互补,共同发挥作用,实现1+1>2的社会效果,促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长期稳定发展.
其他文献
为探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的合法性,本文从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职责、司法鉴定管理现状、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鉴定资质颁证的依据合法性、刑事诉讼鉴定意见的合法性等四个方面,探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意见的合法性.
绿色低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导向,以城市群引领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将发挥重要作用.本文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京津冀城市群13个城市2013-2019年的面板数据,构建绿色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综合评价法测算了这7年各城市各项指标相应得分,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对京津冀城市群各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展开测评与分析.结果显示,2013-2019年以来京津冀城市群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总体呈稳步上升趋势.就空间分布而言,京津冀城市群北部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总体表现较好,具体来说北京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的管理也是趋向正规化.企业职工的思想也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思想的觉悟高低会影响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基层职工的思想尤其重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避免因为职工思想方面觉悟不高而出现问题,相关责任人就需要加强职工的思想建设工作.因此,做好基础工作,首先应该做好党建和政工队伍的建设,该篇文章主要介绍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和政工队伍建设的问题和策略,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新时代背景下,对大学生进行理性爱国教育具有深化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认识,培养民族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的理性爱国教育还存在着教育内容滞后于时代要求、多元文化的不当影响、网络平台正向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需要加以克服和完善,以增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性.
为了实时、有效地监测水污染事件,并对该事件进行相应的预警和处理,现设计一款功能完善、实用性强的水污染监测预警及智能控制装置.首先,根据总体设计情况,完成装置数据无线传输功能、数据整编功能、水质预警界限设定功能、水质预警流程功能等的设计,其次,探讨了装置的应用效果.结果表明:本文所设计的水污染监测预警及智能控制装置运行正常、可靠、稳定,各个功能模块实现满足设计相关要求.希望通过这次研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有效的借鉴和参考.
本文阐述了在我国脱贫攻坚战役已取得全面胜利的背景下,乡村振兴成为最新的时代使命,企业如何借助数字平台把握我国市场格局转变的大方向.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海量的数据与越来越便捷的信息获取,使得商家有了有力手段,去分析适应乡村振兴新局面,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制定精细化运营方案,赢得市场先机,创造企业与乡村价值双丰收的局面.
《水污染治理技术》是高职院校环境类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其旨在培育面向环境治理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本文结合《水污染治理技术》课程特色,以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为例,分析了该课程目前教学中尚待改进问题,并从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课程思政、分层教学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索,为该课程教学改革以及实践提供新思路.
随着电力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电力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对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越来越高.在当前电力监管法律制度下,电力市场准入发展并不充分,电力监管法律缺位、监管机构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严重的情况尚存,本文通过介绍电力市场准入现状,分析电力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试图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建立新的监管模式、加强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等手段解决这一问题.
高职学生是大学生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大学生的普遍心理特征,也有其独特的心理特点.研究高职学生使用网红App的心理原因,可以深入了解其网络使用行为背后的动因,并为教育和引导高职学生提供思路.本文以近几年爆红的某短视频平台为例,分析高职学生使用短视频平台前、使用过程中、减少或不再使用短视频平台的心理原因.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我国司法现代化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应用于司法裁判中的人工智能为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智能化的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裁判的结合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对于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一味排斥,而是应当辩证地看待、冷静地思考,一方面,要看到它带来的效益,另一方面,要警惕它带来的风险.本文将分析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裁判中的应用现状,结合当下技术水平,分析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面临的现实困境,总结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以实现技术理性与司法理性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