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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为打击淘宝网上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对被系统判定为违规的店铺作做出扣分及降权的处罚。若店铺有异议,则可向淘宝公司提供材料进行申诉,由淘宝公司工作人员对店铺的申诉进行审核,申诉成功则撤销处罚。
宋俊强、廖广衡、郭宇、任橹凯等人都曾是淘宝公司申诉运营中心专员,他们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条来钱的路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被判定为违规的店铺通过申诉,从而捞取好处费。他们以为自己找到了致富“捷径”,殊不知,这一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刑法,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他们的发财梦醒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留下了惨痛的教训。
找到一条致富“捷径”
宋俊强、郭宇、廖广衡、任橹凯都曾是淘宝公司的员工,能够进入淘宝工作,足以让不少人羡慕不已;可他们却不满足,而是希望通过“走捷径”,实现快速致富。经法院查明,2016年5至7月,宋俊强分别与宋浩俊、郭宇预谋,由宋浩俊、郭宇寻找被系统判定为违规的店铺,利用宋俊强人工审核申诉的职务便利帮助淘宝违规商家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并在收取好处费后进行分成。同样地,廖广衡则与郭宇、任橹凯预谋,由郭宇、任橹凯寻找被系统判定为违规的店铺,利用廖广衡人工审核申诉的职务便利帮助违规淘宝商家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并在收取好处费后进行分成。
与此同时,“隆缘裳服饰旗舰店”(系被告单位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注册)、“巧罗旗舰店”(系被告单位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等大量淘宝店铺被淘宝公司判定为违规交易并做出处罚后,为撤销处罚,通过中间人吴泽玲、郭超群、徐留宾、侯毅敏等人向宋俊强、宋浩俊、郭宇、廖广衡、任橹凯等人支付好处费,并在宋俊强、廖广衡的帮助下顺利通过申诉,撤销处罚。
卷宗显示,2016年5至7月,吴泽玲、徐留宾等人为使因违规被淘宝公司作做出扣分的“巧罗旗舰店”等淘宝店铺能够申诉成功,向宋俊强、宋浩俊支付好处费人民币70余万元。其中,王磊磊为使其经营的“巧罗旗舰店”免于扣分,付给吴泽玲好处费人民币35万元,吴泽玲通过徐留宾向宋俊强、宋浩俊支付好处费人民币22.5万元,宋俊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巧罗旗舰店”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
同一时期,郭超群为使因违规被淘宝公司做出扣分的“隆缘裳服饰旗舰店”等淘宝店铺能够申诉成功,向宋俊强、郭宇支付好处费约人民币40万元,向郭宇、廖广衡、任橹凯支付好处费约人民币50万元。其中,戴玉松为使其经营的“隆缘裳服饰旗舰店”免于扣分,通过吴泽玲、郭超群、侯毅敏向郭宇、廖广衡、任橹凯支付好处费人民币40万元,廖广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隆缘裳服饰旗舰店”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其中侯毅敏从中获利人民币4万元。
综上,宋俊强伙同宋浩俊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宋俊强伙同郭宇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约40万元,廖广衡伙同郭宇、任橹凯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约50万元。
案发后,吴泽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郭超群的亲属代为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一审审理期间,郭宇退违法所得人民币26万元,吴泽玲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侯毅敏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9年12月13日,一审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认定宋俊强、宋浩俊、郭宇、廖广衡、任橹凯或分或合,利用宋俊强、廖广衡身为公司职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宋俊强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0余万元,属数额巨大,宋浩俊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70余万元,郭宇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90万元,廖广衡、任橹凯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50万元,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吴泽玲、郭超群、徐留宾、侯毅敏、被告单位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主管公司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戴玉松作为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磊磊作为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出生的宋浩俊有过前科,他曾在2016年11月4日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法院工作人员又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最后,余杭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宋俊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判处宋浩俊有期徒刑3年,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郭宇有期徒刑3年,判处廖广衡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判处任橹凯有期徒刑2年。
同时,余杭区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判处吴泽玲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判处郭超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判处徐留宾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侯毅敏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戴玉松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单位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王磊磊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此外,法院还判令对郭宇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6万元、吴泽玲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侯毅敏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未随案移送的郭超群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宋俊强、宋浩俊、郭宇、廖广衡、任橹凯、吴泽玲、郭超群、徐留宾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宋浩俊、廖广衡、吴泽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4月30日,杭州市中院经审理,驳回廖广衡的上诉;对宋浩俊改判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吴泽玲改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同时,宋浩俊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吴泽玲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均上缴国库。
至此,这起盘根错节、牵扯面广的淘宝“小二”腐败案终于尘埃落定。
互联网腐败现象值得反思
作为我国互联网行业的龙头企业,阿里巴巴集团一直深受企业腐败问题困扰。2020年3月,阿里旗下淘宝直播原运营负责人赵圆圆被曝已离职。同年6月29日,阿里巴巴内网发布廉政公告称,淘宝内容电商事业部资深内容运营专家赵阳(赵圆圆原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合作伙伴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礼品及款待等违规行为。公告显示,赵阳的行为违反《阿里巴巴员工纪律制度》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处分,并处以永不录用。
据悉,早在2012年,阿里巴巴就开始了内部反腐运动,那一年,阿里廉正合规部正式成立,主要职能为腐败调查、预防及合规管理,该部门独立于各业务线内审及内控部部门,只向集团CPO汇报,调查權限上不封顶,阿里廉正合规部也有公开的举报平台,受理涉及员工违纪的举报。
阿里巴巴曾表示:“一些商家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希望通过‘潜规则’甚至违法犯罪手段谋求不正当利益……为活动获利,想方设法给小二或小二关联人士送礼品、送现金或给予其他好处,企图向小二行贿……此类行为均已构成不正当牟利,严重的已触碰法律底线,依规则被永久关闭店铺!”但即便如此,腐败现象还是屡禁不绝,最近几年,依然每年都有数十家店铺因贿赂淘宝小二而被永久关店。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俨然成了腐败重灾区,不时曝出贪腐大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0年上半年,在互联网行业共曝出至少60起反腐案件,超过100人被开除或移送公安机关,共涉及10家互联网公司,主要分布在电商、文娱、外卖、出行等领域。涉案者不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百度集团副总裁、喜马拉雅市场部副总裁、滴滴某部门高级总监、美团某事业部部门总监等。
互联网行业本来是阳光下的行业,然而现实是行业内的各种腐败现象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究竟腐败现象何以产生,又该如何应对,值得我们重视和反思。
宋俊强、廖广衡、郭宇、任橹凯等人都曾是淘宝公司申诉运营中心专员,他们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条来钱的路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被判定为违规的店铺通过申诉,从而捞取好处费。他们以为自己找到了致富“捷径”,殊不知,这一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刑法,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他们的发财梦醒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留下了惨痛的教训。
找到一条致富“捷径”
宋俊强、郭宇、廖广衡、任橹凯都曾是淘宝公司的员工,能够进入淘宝工作,足以让不少人羡慕不已;可他们却不满足,而是希望通过“走捷径”,实现快速致富。经法院查明,2016年5至7月,宋俊强分别与宋浩俊、郭宇预谋,由宋浩俊、郭宇寻找被系统判定为违规的店铺,利用宋俊强人工审核申诉的职务便利帮助淘宝违规商家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并在收取好处费后进行分成。同样地,廖广衡则与郭宇、任橹凯预谋,由郭宇、任橹凯寻找被系统判定为违规的店铺,利用廖广衡人工审核申诉的职务便利帮助违规淘宝商家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并在收取好处费后进行分成。
与此同时,“隆缘裳服饰旗舰店”(系被告单位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注册)、“巧罗旗舰店”(系被告单位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等大量淘宝店铺被淘宝公司判定为违规交易并做出处罚后,为撤销处罚,通过中间人吴泽玲、郭超群、徐留宾、侯毅敏等人向宋俊强、宋浩俊、郭宇、廖广衡、任橹凯等人支付好处费,并在宋俊强、廖广衡的帮助下顺利通过申诉,撤销处罚。
卷宗显示,2016年5至7月,吴泽玲、徐留宾等人为使因违规被淘宝公司作做出扣分的“巧罗旗舰店”等淘宝店铺能够申诉成功,向宋俊强、宋浩俊支付好处费人民币70余万元。其中,王磊磊为使其经营的“巧罗旗舰店”免于扣分,付给吴泽玲好处费人民币35万元,吴泽玲通过徐留宾向宋俊强、宋浩俊支付好处费人民币22.5万元,宋俊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巧罗旗舰店”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
同一时期,郭超群为使因违规被淘宝公司做出扣分的“隆缘裳服饰旗舰店”等淘宝店铺能够申诉成功,向宋俊强、郭宇支付好处费约人民币40万元,向郭宇、廖广衡、任橹凯支付好处费约人民币50万元。其中,戴玉松为使其经营的“隆缘裳服饰旗舰店”免于扣分,通过吴泽玲、郭超群、侯毅敏向郭宇、廖广衡、任橹凯支付好处费人民币40万元,廖广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隆缘裳服饰旗舰店”通过申诉进而撤销处罚。其中侯毅敏从中获利人民币4万元。
综上,宋俊强伙同宋浩俊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宋俊强伙同郭宇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约40万元,廖广衡伙同郭宇、任橹凯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约50万元。
案发后,吴泽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郭超群的亲属代为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一审审理期间,郭宇退违法所得人民币26万元,吴泽玲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侯毅敏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9年12月13日,一审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认定宋俊强、宋浩俊、郭宇、廖广衡、任橹凯或分或合,利用宋俊强、廖广衡身为公司职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宋俊强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0余万元,属数额巨大,宋浩俊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70余万元,郭宇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90万元,廖广衡、任橹凯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50万元,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吴泽玲、郭超群、徐留宾、侯毅敏、被告单位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主管公司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戴玉松作为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磊磊作为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出生的宋浩俊有过前科,他曾在2016年11月4日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法院工作人员又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最后,余杭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宋俊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判处宋浩俊有期徒刑3年,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郭宇有期徒刑3年,判处廖广衡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判处任橹凯有期徒刑2年。
同时,余杭区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判处吴泽玲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判处郭超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判处徐留宾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侯毅敏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深圳市隆缘裳服饰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戴玉松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单位上海巧罗食品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王磊磊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此外,法院还判令对郭宇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6万元、吴泽玲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侯毅敏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未随案移送的郭超群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宋俊强、宋浩俊、郭宇、廖广衡、任橹凯、吴泽玲、郭超群、徐留宾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宋浩俊、廖广衡、吴泽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4月30日,杭州市中院经审理,驳回廖广衡的上诉;对宋浩俊改判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吴泽玲改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同时,宋浩俊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吴泽玲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均上缴国库。
至此,这起盘根错节、牵扯面广的淘宝“小二”腐败案终于尘埃落定。
互联网腐败现象值得反思
作为我国互联网行业的龙头企业,阿里巴巴集团一直深受企业腐败问题困扰。2020年3月,阿里旗下淘宝直播原运营负责人赵圆圆被曝已离职。同年6月29日,阿里巴巴内网发布廉政公告称,淘宝内容电商事业部资深内容运营专家赵阳(赵圆圆原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合作伙伴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礼品及款待等违规行为。公告显示,赵阳的行为违反《阿里巴巴员工纪律制度》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处分,并处以永不录用。
据悉,早在2012年,阿里巴巴就开始了内部反腐运动,那一年,阿里廉正合规部正式成立,主要职能为腐败调查、预防及合规管理,该部门独立于各业务线内审及内控部部门,只向集团CPO汇报,调查權限上不封顶,阿里廉正合规部也有公开的举报平台,受理涉及员工违纪的举报。
阿里巴巴曾表示:“一些商家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希望通过‘潜规则’甚至违法犯罪手段谋求不正当利益……为活动获利,想方设法给小二或小二关联人士送礼品、送现金或给予其他好处,企图向小二行贿……此类行为均已构成不正当牟利,严重的已触碰法律底线,依规则被永久关闭店铺!”但即便如此,腐败现象还是屡禁不绝,最近几年,依然每年都有数十家店铺因贿赂淘宝小二而被永久关店。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俨然成了腐败重灾区,不时曝出贪腐大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0年上半年,在互联网行业共曝出至少60起反腐案件,超过100人被开除或移送公安机关,共涉及10家互联网公司,主要分布在电商、文娱、外卖、出行等领域。涉案者不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百度集团副总裁、喜马拉雅市场部副总裁、滴滴某部门高级总监、美团某事业部部门总监等。
互联网行业本来是阳光下的行业,然而现实是行业内的各种腐败现象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究竟腐败现象何以产生,又该如何应对,值得我们重视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