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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上小学五年级时,一开学,妻就对儿子约法三章:一不准看报纸,二不准玩电脑,三不准看电视。理由是他已经是“小毕业班的学生”。对此规定,儿子跟我叫苦,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要我帮他做做他妈妈的工作,看能不能通融通融。
儿子爱看报、玩电脑、看电视,要说引路人就是我了。因为,报纸是我订的,我爱看报纸,在我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儿子也喜欢上了看报,放学一到家,放下书包,就拿起报纸。玩电脑,也是因为我天天玩电脑,儿子见我玩,他也玩,于是也就喜欢上了电脑。至于看电视,我虽不喜欢,但我知道时下电视上的智力竞赛比较多,凡有这类节目,我就喊儿子去看,目的是想拓宽儿子的知识面,久而久之,儿子也就喜欢上看电视。可在妻的眼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妻只看重儿子的学习成绩,把看报、玩电脑、看电视视为“不务正业”。于是,便有了约法三章。我接受了儿子的“请求”后,就要帮儿子说话。我找到妻,为能说服妻,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从“小升初”考重点学校的试卷为突破口,我把“小升初”考重点学校的试卷复印件拿给妻子看,告诉她试卷上的考题有25%是课外知识,光学课本,学得再好,也考不上重点学校,这Z5%的课外知识,从哪儿获得呢?你和我都没时间教儿子,只有让儿子自己从报纸、电脑、电视上学了……妻听后说让她想一想,再答复我。妻想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妻郑重地对我说:“儿子交给你了,由你来管……”我把儿子找来,告诉他:“我和你妈讲好了,看报、玩电脑、看电视都可以,前提是要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儿子听后一蹦三尺高,学习的劲头也更足了。
我鼓励儿子“不务正业”,我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拓宽儿子的知识面,培养儿子广泛的兴趣,在寓教于乐中,让儿子多掌握一些课外的知识。事实证明:在我的鼓励下,“不务正业”使得儿子的40多篇文章见了报,电脑也在市、区举办的小学生电脑比赛中多次获奖,
(编辑 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