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红筹模式”是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方式之一.通常做法为境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外(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百幕大等地)注册一家“境外控股公司”.再由该“境外控股公司”在拟上市地注册一家“上市公司”.由该“上市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将该“上市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红筹模式”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直接上市要求的“4、5、6”(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达到4亿元人民币。按照合理的市盈率预期,公司的融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上市前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