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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人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个部委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通知精神,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
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資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
除喊话地方“政”字号工程、明确年底前须全部清偿所欠农民工工资外,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欠薪案件,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突发事件。
通过梳理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领域,因此社会普遍认为包工头、施工企业往往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始作俑者。
然而观察之前各类媒体的案例报道,很多时候,包工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的钱,是因为拖欠包工头的钱,而工程发包方又拖欠施工企业的钱。而工程发包方,有私人作坊,有中小企业,更有政府部门。换言之,农民工被欠薪,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政府部门及其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而导致的。
究其原因,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但在GDP政绩驱使下,有的地方政府不管有钱没钱都会上马很多工程,一些项目资金尚未落实就仓促启动,一些项目远超预算能力,还有一些项目资金被临时挪作他用而无法及时结算,从一开始就留下了欠薪的隐患。
以保障房为例,保障房建设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一项硬性任务,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都有明确而具体的指标要求。在这样的硬性指标面前,许多地方官员把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当成了政绩工程,即使没钱也不停上马兴建保障房。等到交房时政府没钱给开发商,开发商自然也无钱给干活的农民工发工资。
除此之外,也有观点提出,“目前,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清欠执法的主要障碍”。
以2013年《京华时报》的一则报道为例,河北唐山农民工老何3人连续两年到遵化市(唐山下辖县级市)劳动监察大队讨薪维权最后都无功而返。报道援引老何的话称,负有监督执法职能的劳动监察大队一听说老何的工钱是当年盖遵化市职教中心时欠下的,便断然以“政府工程欠薪我们管不了”为由拒绝提供帮助。
对此有评论就感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恶意欠薪罪,其构成要件之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当政府部门欠薪时,会有哪个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呢?既是清欠者又是欠薪者,自我监督的效用总是要打折扣,而相关责任人也不会受到惩处,清欠的“疲软”就不足为奇了。
今年2月3日,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即召开常务会议,其中议题之一便是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会议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当天的常务会上指出,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其中很重要一条就是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建立起劳动力市场。今天,虽然学界对中国人口红利是否消失存在争议,但实事求是观察,尚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劳动力红利还可延续,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也还需要长期存在。当务之急是创造更好的就业条件,释放这部分存量。而这首先就要创造一个劳动力愿意继续流动、可以安心劳动、能够公平获得报酬的市场环境。
“各有关部门都要担负起责任,出台一些惩戒性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对欠薪问题一抓到底,决不能让广大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李克强总理说。
今年7月,人社部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要求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
《计划》指出,要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人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个部委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通知精神,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
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資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
除喊话地方“政”字号工程、明确年底前须全部清偿所欠农民工工资外,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欠薪案件,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突发事件。
“政”字号工程怎成欠薪大户?
通过梳理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领域,因此社会普遍认为包工头、施工企业往往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始作俑者。
然而观察之前各类媒体的案例报道,很多时候,包工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的钱,是因为拖欠包工头的钱,而工程发包方又拖欠施工企业的钱。而工程发包方,有私人作坊,有中小企业,更有政府部门。换言之,农民工被欠薪,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政府部门及其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而导致的。
究其原因,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但在GDP政绩驱使下,有的地方政府不管有钱没钱都会上马很多工程,一些项目资金尚未落实就仓促启动,一些项目远超预算能力,还有一些项目资金被临时挪作他用而无法及时结算,从一开始就留下了欠薪的隐患。
以保障房为例,保障房建设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一项硬性任务,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都有明确而具体的指标要求。在这样的硬性指标面前,许多地方官员把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当成了政绩工程,即使没钱也不停上马兴建保障房。等到交房时政府没钱给开发商,开发商自然也无钱给干活的农民工发工资。
除此之外,也有观点提出,“目前,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清欠执法的主要障碍”。
以2013年《京华时报》的一则报道为例,河北唐山农民工老何3人连续两年到遵化市(唐山下辖县级市)劳动监察大队讨薪维权最后都无功而返。报道援引老何的话称,负有监督执法职能的劳动监察大队一听说老何的工钱是当年盖遵化市职教中心时欠下的,便断然以“政府工程欠薪我们管不了”为由拒绝提供帮助。
对此有评论就感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恶意欠薪罪,其构成要件之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当政府部门欠薪时,会有哪个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呢?既是清欠者又是欠薪者,自我监督的效用总是要打折扣,而相关责任人也不会受到惩处,清欠的“疲软”就不足为奇了。
总理紧盯“农民工被欠薪”不放
今年2月3日,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即召开常务会议,其中议题之一便是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会议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当天的常务会上指出,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其中很重要一条就是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建立起劳动力市场。今天,虽然学界对中国人口红利是否消失存在争议,但实事求是观察,尚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劳动力红利还可延续,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也还需要长期存在。当务之急是创造更好的就业条件,释放这部分存量。而这首先就要创造一个劳动力愿意继续流动、可以安心劳动、能够公平获得报酬的市场环境。
“各有关部门都要担负起责任,出台一些惩戒性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对欠薪问题一抓到底,决不能让广大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李克强总理说。
今年7月,人社部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要求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
《计划》指出,要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