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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干部培训工作的特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校大力探索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作为改革的努力方向之一,案例教学方法在党校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法学是较早采用案例教学方法的学科之一,在这方面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如何发挥法学学科的这一优势服务于党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党校 教学改革 体会
1法学案例教学的渊源及发展历程
法学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古希腊哲学家)式教学法,是指用虚拟的方式将发生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引导学员追寻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启迪其思维,培养其推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蕴涵于其中的法学理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在西方,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和充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我国为成文法国家,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所以在相当长时间,法学案例教学法都不被借鉴和吸收,案例教学仍是我国法学教育的薄弱环节。
2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价值
2.1符合领导干部教育规律,有助于激发学员的学习激情
作为党校学员,丰富的人生阅历、扎实的实践经验、开阔的思维空间是他们的优势。他们的学习是带着思考来的,因此,以纯学理内容为主的单向灌输方法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通过学员对特定的法律案例讨论分析,以此达到理解和掌握并能运用法理解决案例的问题,最终把该理论内化为个人质素。例如,对于渎职罪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使学员更明确的了解对于自身特定身份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从而对于预防职务犯罪起到更好的警示和教育、提升作用。
2.2符合党校教育规律,有助于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增长
党校教育最大的特点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而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双赢的教学方法,能在充分体现这一特点的基础上,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比如依法行政课程的讲授,学员能从教师这里通过案例分析得到行政应依之法的理论知识,而教师则能从学员处了解到更多在实践中对依法行政有着阻碍的因素。教师通过对实践的分析,可以更好的引导学员如何去学习、理解、遵守法律。
2.3符合成人教育特点,有助于客观学员对老师的评价
党校学员都有着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有着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这导致学习中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成人学员学习必定要受已有知识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如果教师讲课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超出了学员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学员就认为老师讲得对,讲得好;否则他就认为老师水平有限,所以在学员座谈会上总能听到对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批判性评价。而教师由于工作环境、经历的局限,往往是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却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这就难免在讲授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特别是年轻教师,在理论联系实践时往往底气不足、方法不多,既不能让学员满意,也严重挫伤了自己的自信。网络时代,单凭教师一个人的知识和经验要让所有学员都很满意是不可能的。因此,教师脱离实践的讲授,势必不能与学员达到在共识基础上的融合与互补。而法学案例教学法,教员与学员共为主体,理论与实践共为中心,教师的理论优势和学员的实践优势在案例教学法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张扬,从而避免了由于纯理论学习而产生空谈,而让学员对老师的评价更为客观。
2.4符合法学教学规律,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法学是一门有着严密科学性的学科,理论深邃、实践性很强。案例可以贯穿多个知识点,实现教学内容的融会贯通,使学员达到综合把握知识点的效果,把零散的知识点以不同的线索串联起来,形成综合思维,避免片面性,防止二者之间出现“代沟”。比如,笔者曾在课上例举过一个强制拆迁的案例,其中涉及到行政法中的多个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通过这个案例分析,让学员自己根据《行政法学》教材中的概念进行分析,独立判断是否符合相应概念,最终明了强制拆迁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中间需要进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必要时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对行政行为这个部分的内容有了全面而且直观的了解。
2如何做好法学教育工作
2.1做好备课工作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不需要教师在课堂上长篇大论,而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学员,似乎教师的压力大大减轻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教师的备课工作仍是做好案例教学的必经阶段。首先,教师本人要吃透案例。教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扮演的是一个导演加演员的角色,只有掌握了比学员更多的信息量,做了更多的准备工作,才能在主导案例研讨的过程中游刃有余。这就要求教师搜集大量的材料,包括案例材料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了解该问题最新的学术进展,了解在该问题上社会上有哪些不同观点。这一过程可以说是为整个案例教学打基础的过程,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其次,要高度重视集体备课制度。党校教学工作中有一个比较好的传统,就是主体班新专题的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的过程其实就是案例教学在真正走向课堂之前,由其他教师充当学员角色,对教师的备课工作进行评议的过程。通过集体备课,任课教师可以从同行那里听到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的备课工作进行有益的补充。
2.2精心准备课堂点评
课堂点评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从时间段上来说所占比例不大,但却是真正属于教师展示自己风采的时间。好的课堂点评,能够给整场案例教学活动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必须注意的是,教师点评虽然要针对学员发言来进行,但绝对不是“即兴发言”,也需要在课前精心设计和准备。在点评时,既要指出学员发言中存在的问题,更要对学员讨论和发言中的闪光点进行肯定,然后在此基础上对课堂研讨进行理论提升。在课堂点评这个环节,任课教师不妨把自己转换为一名演说家的角色,事先准备一些法学方面的名言警句,再辅之以激情四射的肢体语言,一定能为这堂案例教学课增色不少。
参考文献:
[1]郭伟成.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M].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
[2]顾泠沅.教师在教育行动中成长一以课例为载体的教师教育模式研究(上)[J].课程?教材?教法,2003,1
[3]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
关键词:党校 教学改革 体会
1法学案例教学的渊源及发展历程
法学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古希腊哲学家)式教学法,是指用虚拟的方式将发生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引导学员追寻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启迪其思维,培养其推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蕴涵于其中的法学理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在西方,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和充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我国为成文法国家,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所以在相当长时间,法学案例教学法都不被借鉴和吸收,案例教学仍是我国法学教育的薄弱环节。
2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价值
2.1符合领导干部教育规律,有助于激发学员的学习激情
作为党校学员,丰富的人生阅历、扎实的实践经验、开阔的思维空间是他们的优势。他们的学习是带着思考来的,因此,以纯学理内容为主的单向灌输方法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通过学员对特定的法律案例讨论分析,以此达到理解和掌握并能运用法理解决案例的问题,最终把该理论内化为个人质素。例如,对于渎职罪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使学员更明确的了解对于自身特定身份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从而对于预防职务犯罪起到更好的警示和教育、提升作用。
2.2符合党校教育规律,有助于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增长
党校教育最大的特点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而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双赢的教学方法,能在充分体现这一特点的基础上,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比如依法行政课程的讲授,学员能从教师这里通过案例分析得到行政应依之法的理论知识,而教师则能从学员处了解到更多在实践中对依法行政有着阻碍的因素。教师通过对实践的分析,可以更好的引导学员如何去学习、理解、遵守法律。
2.3符合成人教育特点,有助于客观学员对老师的评价
党校学员都有着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有着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这导致学习中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成人学员学习必定要受已有知识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如果教师讲课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超出了学员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学员就认为老师讲得对,讲得好;否则他就认为老师水平有限,所以在学员座谈会上总能听到对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批判性评价。而教师由于工作环境、经历的局限,往往是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却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这就难免在讲授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特别是年轻教师,在理论联系实践时往往底气不足、方法不多,既不能让学员满意,也严重挫伤了自己的自信。网络时代,单凭教师一个人的知识和经验要让所有学员都很满意是不可能的。因此,教师脱离实践的讲授,势必不能与学员达到在共识基础上的融合与互补。而法学案例教学法,教员与学员共为主体,理论与实践共为中心,教师的理论优势和学员的实践优势在案例教学法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张扬,从而避免了由于纯理论学习而产生空谈,而让学员对老师的评价更为客观。
2.4符合法学教学规律,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法学是一门有着严密科学性的学科,理论深邃、实践性很强。案例可以贯穿多个知识点,实现教学内容的融会贯通,使学员达到综合把握知识点的效果,把零散的知识点以不同的线索串联起来,形成综合思维,避免片面性,防止二者之间出现“代沟”。比如,笔者曾在课上例举过一个强制拆迁的案例,其中涉及到行政法中的多个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通过这个案例分析,让学员自己根据《行政法学》教材中的概念进行分析,独立判断是否符合相应概念,最终明了强制拆迁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中间需要进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必要时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对行政行为这个部分的内容有了全面而且直观的了解。
2如何做好法学教育工作
2.1做好备课工作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不需要教师在课堂上长篇大论,而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学员,似乎教师的压力大大减轻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教师的备课工作仍是做好案例教学的必经阶段。首先,教师本人要吃透案例。教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扮演的是一个导演加演员的角色,只有掌握了比学员更多的信息量,做了更多的准备工作,才能在主导案例研讨的过程中游刃有余。这就要求教师搜集大量的材料,包括案例材料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了解该问题最新的学术进展,了解在该问题上社会上有哪些不同观点。这一过程可以说是为整个案例教学打基础的过程,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其次,要高度重视集体备课制度。党校教学工作中有一个比较好的传统,就是主体班新专题的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的过程其实就是案例教学在真正走向课堂之前,由其他教师充当学员角色,对教师的备课工作进行评议的过程。通过集体备课,任课教师可以从同行那里听到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的备课工作进行有益的补充。
2.2精心准备课堂点评
课堂点评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从时间段上来说所占比例不大,但却是真正属于教师展示自己风采的时间。好的课堂点评,能够给整场案例教学活动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必须注意的是,教师点评虽然要针对学员发言来进行,但绝对不是“即兴发言”,也需要在课前精心设计和准备。在点评时,既要指出学员发言中存在的问题,更要对学员讨论和发言中的闪光点进行肯定,然后在此基础上对课堂研讨进行理论提升。在课堂点评这个环节,任课教师不妨把自己转换为一名演说家的角色,事先准备一些法学方面的名言警句,再辅之以激情四射的肢体语言,一定能为这堂案例教学课增色不少。
参考文献:
[1]郭伟成.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M].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
[2]顾泠沅.教师在教育行动中成长一以课例为载体的教师教育模式研究(上)[J].课程?教材?教法,2003,1
[3]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