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控审分离的价值在于通过对追诉权的制约,抑制追诉权的滥用,来保护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控审分离作为诉讼构造的一个基本原则,不仅要在刑事审判程序中贯彻,而且在审前程序中也有其基本的要求。需要在审前程序中引入中立的裁判者,使我国的审前程序具有诉讼的特点,从而对审前程序形成司法控制和程序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