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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价格歧视是一种需求导向的定价策略,由于不同顾客对不同产品具有不同的需求弹性。在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歧视在经济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即使在完全竞争入手,信息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存在也将导致价格差异。文章通过分析银行实行价格歧视的条件和类型,银行业实行价格歧视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和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价格歧视;定价;居民福利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可以说是现代金融的血液。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对存贷款利率管制的逐步放松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覆盖到资产、 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各个项目。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商业银行迄今尚未形成成熟的产品定价模式,定价能力的欠缺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获利能力以及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2004年3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率先挂起收费公告,开始对借记卡收取年费,商业银行如何通过对产品及服务的合理收费获取利润最大化且对居民福利的影响最小再次成为业界议论的热点。
二、银行业采取价格歧视定价策略的条件
采取价格歧视定价策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市场必须是可以细分的,而且各个市场部分须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程度;企业必须拥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量,是一个价格制定者;细分市场和控制市场的成本费用不得超过因实行价格歧视所得的额外收入,不能得不偿失。
寡头垄断的市场中,作为销售者的金融企业有条件通过对客户和市场的细分来施行价格歧视。施行价格歧视的方法多种多样如(1)客户细分定价法:按照不同的价格,把同一种产品或劳务卖给不同的顾客,这一点在银行对不同客户提供的贷款利率上表现尤为突出;(2)产品细分定价法:对不同形式的产品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例如,银行发放的信用卡,分金卡、银卡、普通卡和借记卡,成本相差无几,只是形式不同,银行对它们的收费差别却很大;(3)地点细分定价法:对于处在不同位置的产品或服务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即使这些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没有任何差异。如在不同地区由于市场环境等不同,银行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也会不同,所提供的同一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就可能存在很大差异;(4)时间细分定价法:对于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甚至不同钟点的产品或服务也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如随着对银行服务收费管制的放松,银行在不同的开业时间所提供的服务收费不同,节假日或非正常开业时间收费提高,以满足那些对提供服务的时间有特殊需求的顾客。
三、银行业产品定价中价格歧视的类型及对居民福利的影响
价格歧视通常按攫取消费者剩余的多少、差别定价依据的不同而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称为一级、二级、三级价格歧视。
1.一级价格歧视
金融企业对每一个消费者,甚至同一个消费者的每一单位产品都收取不同的价格,而且都等于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时,我们称它为一级价格歧视。一级价格歧视是完全的价格歧视,金融企业成功获取了全部消费者剩余。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前提是:不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不同。在这个假定前提下,经营者对不同顾客按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同种商品,此时,生产者剩余达到最大,消费者剩余等于零,社会福利净损失也下降为零。
在银行市场上,由于银行产品带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国家通常对金融产品的价格进行严格管制,如我国对存贷款的利率水平及浮动范围、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等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 且要求明码标价,因此几乎不存在一级价格歧视。但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定价自主权扩大,尤其对金融衍生产品,往往针对客户量身定作,在定价政策上就可以实行一级价格歧视。
2.二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指经营者对相同商品的不同消费量索取不同价格,虽然经营者让渡了部分消费者剩余,但大大降低了定价成本。其实质是按商品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来定价。二级价格歧视由消费者自我选择其消费量,通常对最初的消费区段收取高价,对后来的消费区段收取低价,金融企业仍能不完全地获取消费者剩余,对居民福利造成一定的损失。如由于存在规模经济效应,银行提供的贷款越多,其平均成本越低,所以银行往往给予那些需要更多贷款的顾客以一定折扣。
银行在给活期存款及服务定价时,可采取最低余额政策。由于客户的帐户存款余额能给银行带来收益,余额越多,收益越大。在这种政策下,银行可以根据吸收存款或提供服务的成本收入分析,确定一个账户最低余额。只要客户活期存款账户余额没有低于规定的最小值,银行就不对其收费,如果账户余额降到最小值以下,就开始收费。
3.三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逆弹性法则,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消费者索取低价,对需求价格弹性小的消费者索要高价。此弹性多数是由消费者本身的支付能力所决定。因此,要通过实行三级价格歧视获得利润最大化,势必要向需求弹性较低的那组消费者收取较高的价格,向需求弹性较高的那组消费者收取较低的价格,存在正的社会福利净损失,因此,三级价格歧视与完全竞争相比必然降低社会总福利。
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来看,三级价格歧视中的高弹性市场价格较低产出增加,而低弹性市场价格较高产出减少,总的社会福利需要综合不同市场来考虑,总的福利水平变化不能一概而论。
四、结论和建议
实际上,多重定价的存在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虽然价格歧视会增加厂商的利润,但大部分情况下它都使得消费品在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中分配更为合理,它使得不同的消费者都得到了消费商品的机会,实际上也实现了消费品从高收入阶层向低收入阶层再分配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多重定价策略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企业利润和社会福利,还实现了更大的公平。
价格歧视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需求,节省了消费者的信息获取成本和时间,对社会福利和消费者利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结合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价格歧视现象,银行业的多重价格标准在一定意义上显著增加了社会福利,并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公平效应。
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存在的价格歧视现象,政府首先要设立自己的监管权限,而不是大包大揽,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重点只应该放在合理引导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上,避免企业利用垄断力量进行的定价策略偏离正常的市场发展轨道。银行业多年来的多重价格的实施,就很好地证明了:将经济价格的管理权限下放到行业自身,形成行业范围内的市场竞争机制,让市场寻找自身的价格动态平衡点,实现了政府调节社会福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石冬莲,许旸,余安华.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研究[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28-32.
[2]吕素香.商业银行价格歧视定价策略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4:43-46.
[3]张辑. 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分析及改革对策[J]. 价值工程,2007,03:158-162.
[4]陈凡,韦鸿. 价格歧视定义的经济学认知和规范[J].价格月刊,2012,11,06.
[5]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 [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6]罗娉娉.价格歧视的理论研究及社会福利影响分析[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24-28.
作者简介:胡年欢(1990.02-),女,云南曲靖人,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投资公司运作与资本运营管理。
关键词:银行业;价格歧视;定价;居民福利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可以说是现代金融的血液。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对存贷款利率管制的逐步放松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覆盖到资产、 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各个项目。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商业银行迄今尚未形成成熟的产品定价模式,定价能力的欠缺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获利能力以及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2004年3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率先挂起收费公告,开始对借记卡收取年费,商业银行如何通过对产品及服务的合理收费获取利润最大化且对居民福利的影响最小再次成为业界议论的热点。
二、银行业采取价格歧视定价策略的条件
采取价格歧视定价策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市场必须是可以细分的,而且各个市场部分须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程度;企业必须拥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量,是一个价格制定者;细分市场和控制市场的成本费用不得超过因实行价格歧视所得的额外收入,不能得不偿失。
寡头垄断的市场中,作为销售者的金融企业有条件通过对客户和市场的细分来施行价格歧视。施行价格歧视的方法多种多样如(1)客户细分定价法:按照不同的价格,把同一种产品或劳务卖给不同的顾客,这一点在银行对不同客户提供的贷款利率上表现尤为突出;(2)产品细分定价法:对不同形式的产品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例如,银行发放的信用卡,分金卡、银卡、普通卡和借记卡,成本相差无几,只是形式不同,银行对它们的收费差别却很大;(3)地点细分定价法:对于处在不同位置的产品或服务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即使这些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没有任何差异。如在不同地区由于市场环境等不同,银行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也会不同,所提供的同一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就可能存在很大差异;(4)时间细分定价法:对于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甚至不同钟点的产品或服务也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如随着对银行服务收费管制的放松,银行在不同的开业时间所提供的服务收费不同,节假日或非正常开业时间收费提高,以满足那些对提供服务的时间有特殊需求的顾客。
三、银行业产品定价中价格歧视的类型及对居民福利的影响
价格歧视通常按攫取消费者剩余的多少、差别定价依据的不同而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称为一级、二级、三级价格歧视。
1.一级价格歧视
金融企业对每一个消费者,甚至同一个消费者的每一单位产品都收取不同的价格,而且都等于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时,我们称它为一级价格歧视。一级价格歧视是完全的价格歧视,金融企业成功获取了全部消费者剩余。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前提是:不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不同。在这个假定前提下,经营者对不同顾客按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同种商品,此时,生产者剩余达到最大,消费者剩余等于零,社会福利净损失也下降为零。
在银行市场上,由于银行产品带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国家通常对金融产品的价格进行严格管制,如我国对存贷款的利率水平及浮动范围、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等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 且要求明码标价,因此几乎不存在一级价格歧视。但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定价自主权扩大,尤其对金融衍生产品,往往针对客户量身定作,在定价政策上就可以实行一级价格歧视。
2.二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指经营者对相同商品的不同消费量索取不同价格,虽然经营者让渡了部分消费者剩余,但大大降低了定价成本。其实质是按商品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来定价。二级价格歧视由消费者自我选择其消费量,通常对最初的消费区段收取高价,对后来的消费区段收取低价,金融企业仍能不完全地获取消费者剩余,对居民福利造成一定的损失。如由于存在规模经济效应,银行提供的贷款越多,其平均成本越低,所以银行往往给予那些需要更多贷款的顾客以一定折扣。
银行在给活期存款及服务定价时,可采取最低余额政策。由于客户的帐户存款余额能给银行带来收益,余额越多,收益越大。在这种政策下,银行可以根据吸收存款或提供服务的成本收入分析,确定一个账户最低余额。只要客户活期存款账户余额没有低于规定的最小值,银行就不对其收费,如果账户余额降到最小值以下,就开始收费。
3.三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逆弹性法则,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消费者索取低价,对需求价格弹性小的消费者索要高价。此弹性多数是由消费者本身的支付能力所决定。因此,要通过实行三级价格歧视获得利润最大化,势必要向需求弹性较低的那组消费者收取较高的价格,向需求弹性较高的那组消费者收取较低的价格,存在正的社会福利净损失,因此,三级价格歧视与完全竞争相比必然降低社会总福利。
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来看,三级价格歧视中的高弹性市场价格较低产出增加,而低弹性市场价格较高产出减少,总的社会福利需要综合不同市场来考虑,总的福利水平变化不能一概而论。
四、结论和建议
实际上,多重定价的存在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虽然价格歧视会增加厂商的利润,但大部分情况下它都使得消费品在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中分配更为合理,它使得不同的消费者都得到了消费商品的机会,实际上也实现了消费品从高收入阶层向低收入阶层再分配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多重定价策略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企业利润和社会福利,还实现了更大的公平。
价格歧视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需求,节省了消费者的信息获取成本和时间,对社会福利和消费者利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结合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价格歧视现象,银行业的多重价格标准在一定意义上显著增加了社会福利,并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公平效应。
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存在的价格歧视现象,政府首先要设立自己的监管权限,而不是大包大揽,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重点只应该放在合理引导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上,避免企业利用垄断力量进行的定价策略偏离正常的市场发展轨道。银行业多年来的多重价格的实施,就很好地证明了:将经济价格的管理权限下放到行业自身,形成行业范围内的市场竞争机制,让市场寻找自身的价格动态平衡点,实现了政府调节社会福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石冬莲,许旸,余安华.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研究[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28-32.
[2]吕素香.商业银行价格歧视定价策略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4:43-46.
[3]张辑. 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分析及改革对策[J]. 价值工程,2007,03:158-162.
[4]陈凡,韦鸿. 价格歧视定义的经济学认知和规范[J].价格月刊,2012,11,06.
[5]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 [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6]罗娉娉.价格歧视的理论研究及社会福利影响分析[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24-28.
作者简介:胡年欢(1990.02-),女,云南曲靖人,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投资公司运作与资本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