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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基层运行新机制,从2014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为期3年。经过有关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北京市西城区和平谷区、河北省沧州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铁岭市、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长宁区和浦东新区、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芜湖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临沂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湘潭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和青海省西宁市作为重点联系点。联系点重点任务是推动落实基层医改政策,围绕落实基层医改政策中的关键问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