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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烈士纪念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是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以及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激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力量的重要源泉。文章以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为例,阐述了传承红色文化视域下烈士纪念建筑保护与管理。
关键词:红色文化视域;烈士纪念建筑;管理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了烈士纪念建筑保护与管理的规范,该法的第1条中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的意义做了说明,即是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建筑的保护,从而到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1 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概况
陵园坐落于广州市水荫路113号,先烈路的北面,总占地面积为59992平方米。其中包含了凯旋门、先烈纪念碑、英烈题名碑、抗日亭、将士墓、战士墓、先烈纪念馆等七处烈士纪念建筑物[1]。整座陵园建筑规模宏伟,布局严谨,造型庄重典雅,是一座非常富有古罗马建筑艺术特色的陵园建筑群。
1.1 抗日亭
抗日亭位于陵园中轴线的最南端,建于1932年。是以花岗石砌成的四方亭,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抗日亭”三个苍劲大字是当时淞沪警备司令戴戟将军所书。
1.2 先烈纪念碑
先烈纪念碑位于陵园中轴线的北端,建于1932年。碑高19.2米,占地面积2298平方米,是一座仿古罗马建筑风格的圆柱体纪功碑。纪功碑底座镌刻“十九路军淞沪抗日先烈纪念,李济深题”,下端款署“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十日京沪卫戍长官陈铭枢十九路军总指挥蒋光鼐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淞沪警备司令戴戟会同立石”[2]。纪功碑上有一个立体方形的花岗石底座,其上有一座威武雄伟的铜铸十九路军战士塑像。战士肩托步枪,背系一顶铜鼓帽,像高3.15米。塑像前正面台阶卧伏2对铜狮,另有8个铜铸宝鼎依次排列在纪念碑四周的石栏基上(铜像、铜狮、铜鼎于1938年广州沦陷时被日军掠去,1991年广州雕塑院尹积昌教授根据照片记载复制)。铜像、铜狮、铜鼎整体寓意“一·二八”淞沪抗日。纪功碑后建有半圆柱回廊,由12对古罗马式的陶立克石柱环绕,回廊的两边为门亭,左亭墙有1933年3月林森撰文并手书的《十九路军阵亡将士纪念碑》碑文,右亭墙有1933年10月胡汉民撰文并手书的《十九路军公墓纪念碑》碑文。
1.3 凯旋门
凯旋门是陵园旧址的大门,位于广州市沙河顶水荫路口,建于1932年。它是一座花岗石结构的仿古罗马纪功式建筑门楼。门楼高13.4米,宽11米,占地面积40.7平方米。门楼正面上端镌刻“十九路军抗日阵亡将士坟园”,下款署“闽侯林森敬题”;背面上书“碧血丹心”,上款“民国二十二年”,下款“宋子文敬题”。
1.4 将士墓
将士墓全称为“淞沪抗日暨历役革命阵亡将士公墓”,建于1932年,位于陵园英烈题名碑的东侧,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墓区的北面是一座墓包,主墓碑上有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撰写“淞沪抗日暨历役革命阵亡将士公墓”[3]。墓包前整齐有序地排列着182座花岗岩石棺,现保存的碑有37块。墓包后面的《十九路军抗日死国将士之碑》立于1933年1月28日,碑文为蔡廷锴所撰写,记述了十九路军将士抗日守土、浴血奋战的经过。
1.5 英烈题名碑
英烈题名碑建于1933年,位于陵园中轴线正中,为一座方柱形花岗石石碑。碑高7.7米,占地面积91平方米。碑体四个面上用篆体刻着十九路军六十师、六十一师、七十八师、第一师补充团,共计1983位“一·二八”淞沪抗日阵亡先烈的英名[4]。
1.6 战士墓
战士墓建于1932年,墓区位于陵园西边。墓区由主墓碑和墓组成,占地面积1187平方米。主墓碑位于西边,碑上由李济深题词“十九路军淞沪抗日战士坟墓”,墓区共有195座石棺依次排列,水泥棺比将士墓略小,现保存的碑石有10块。
1.7 先烈纪念馆
先烈纪念馆位于陵园东南侧,建于1932年,建筑物占地面積355平方米,是一座仿欧式建筑。先烈纪念馆初期目的是用于祭拜英灵和临时休息之用,1981年收回后用于陈列十九路军淞沪抗日事迹。2002年初,淞沪抗日70周年纪念日,对先烈纪念馆进行了重新布展,新建了纪念馆广场和“文化墙”,是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目前先烈纪念馆正在进行本体修缮和陈列升级改造,将为游客提供更为丰富的参观体验。
2 陵园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综述
2.1 依法保护和管理
2.1.1 园区环境的管理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中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定,陵园需要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园区的绿化环境要与园林化的目标一致,从而使烈士纪念设施与园区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相融合,更好地为参观人群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环境。园区环境的管理要在统一的规划下进行,在园区环境的管理中要做到绿植的栽种与当地环境、陵园纪念主题相结合。陵园的绿化在现阶段已经达到了3.5万平方米,在绿化的配置中还增加了很多具有亚热带风光的绿植,如罗汉松、龙柏、木棉、假槟榔等园林观赏植物,与烈士英雄的精神相辅相成。在园区环境的管理中,还要对铺设好的草坪定期维护管理。只有做好陵园的环境管理工作,才能保护好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的面貌。
2.1.2 陈列设施的管理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第13条中规定:“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人民政府安排,开展烈士史料征集研究、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烈士纪念活动,宣传烈士的英雄事迹、献身精神和高尚品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具备条件的列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配备具备资质的讲解员。”在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的陈列实施管理中,首先要将烈士史料的征集工作落到实处,以真实的事迹和真实的故事对烈士的资料进行编纂;其次陈列展示工作中要强调对实物的保护工作,如对于参观人群中一些不符合实物保护工作管理的个体行为,陵园管理人员或讲解员要及时劝阻。陵园的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陈列设施进行管理,只有做到依法行事才能保护好陵园内的陈列设施。 2.2 開展和组织好相关纪念活动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需要传承的,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对英雄烈士精神的传承需要通过烈士纪念建筑来体现,烈士纪念建筑中包含了后人对英雄烈士的褒扬和纪念内容。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从不同的方面进行工作,目标是以这种形式来维护烈士的尊严和象征精神。在开展纪念活动中,不仅相关单位要根据现实的情况有序地组织和开展烈士纪念建筑的参观活动,同时个人也要本着对烈士的纪念和缅怀去参观烈士纪念建筑。纪念活动需要主办方与陵园管理方在各方面协调完善的前提下进行。在纪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要注重活动的教育意义,深入开展红色文化是保证纪念活动发挥教育意义的重要基础,陵园管理方要积极地了解和认识红色文化的内涵,在红色文化的视域下积极开展和组织相关的纪念活动。
近年来,广东省政协、广州市政协和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民政局非常注重对于陵园精神传承的宣传[5],在“一·二八”淞沪抗战纪念日、清明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社会各界人士均在陵园内开展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与此同时,陵园结合时事热点,以纪念重大历史事件为线索,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有效宣传,吸引更多游客,尤其是青少年前来参观,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成为社会各界和青少年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也是广大市民休闲旅游的景区。尤其是每年清明节时,陵园内的杜鹃花全部盛开,陵园内的标志性建筑先烈纪念碑在杜鹃花的映照下更凸显了烈士陵园的雄伟壮观之势。
2.3 传承烈士精神
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作为中国近代史人民斗争业绩的见证,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又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是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国内游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课堂。因此,要在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有所作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收集,还原和丰富烈士生活、战斗和献身的事迹,充分发挥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教育作用;要加强烈士事迹编撰和宣传,尽可能地收集烈士英名和事迹资料,推出一批弘扬烈士的现代作品;要协调配合党史、军史编写,和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
3 结束语
对于烈士纪念建筑保护与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烈士为了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因此烈士纪念建筑必须要得到人们的尊崇。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很多英雄和烈士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也要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来强化管理和保护的方式。
参考文献
[1]吴海勇.十九路军淞沪抗战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作为[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8(1):10-12.
[2]张秀川,蒋杰.血战淞沪,迫使日寇阴谋落空——记抗日名将翁照垣[J].祖国,2017(17):28-31.
[3]张云健.重探一·二八淞沪抗战——十四年新抗战史观下的中日第一战[J].文史天地,2017(8):56-61.
[4]陈海春.赖成己:广西“黄飞鸿”[J].农家之友,2017(1):43-44.
[5]沈坚.殷殷袍泽谊——戴戟为公羊寿书作序[J].档案春秋,2017(4):56-58.
关键词:红色文化视域;烈士纪念建筑;管理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了烈士纪念建筑保护与管理的规范,该法的第1条中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的意义做了说明,即是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建筑的保护,从而到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1 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概况
陵园坐落于广州市水荫路113号,先烈路的北面,总占地面积为59992平方米。其中包含了凯旋门、先烈纪念碑、英烈题名碑、抗日亭、将士墓、战士墓、先烈纪念馆等七处烈士纪念建筑物[1]。整座陵园建筑规模宏伟,布局严谨,造型庄重典雅,是一座非常富有古罗马建筑艺术特色的陵园建筑群。
1.1 抗日亭
抗日亭位于陵园中轴线的最南端,建于1932年。是以花岗石砌成的四方亭,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抗日亭”三个苍劲大字是当时淞沪警备司令戴戟将军所书。
1.2 先烈纪念碑
先烈纪念碑位于陵园中轴线的北端,建于1932年。碑高19.2米,占地面积2298平方米,是一座仿古罗马建筑风格的圆柱体纪功碑。纪功碑底座镌刻“十九路军淞沪抗日先烈纪念,李济深题”,下端款署“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十日京沪卫戍长官陈铭枢十九路军总指挥蒋光鼐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淞沪警备司令戴戟会同立石”[2]。纪功碑上有一个立体方形的花岗石底座,其上有一座威武雄伟的铜铸十九路军战士塑像。战士肩托步枪,背系一顶铜鼓帽,像高3.15米。塑像前正面台阶卧伏2对铜狮,另有8个铜铸宝鼎依次排列在纪念碑四周的石栏基上(铜像、铜狮、铜鼎于1938年广州沦陷时被日军掠去,1991年广州雕塑院尹积昌教授根据照片记载复制)。铜像、铜狮、铜鼎整体寓意“一·二八”淞沪抗日。纪功碑后建有半圆柱回廊,由12对古罗马式的陶立克石柱环绕,回廊的两边为门亭,左亭墙有1933年3月林森撰文并手书的《十九路军阵亡将士纪念碑》碑文,右亭墙有1933年10月胡汉民撰文并手书的《十九路军公墓纪念碑》碑文。
1.3 凯旋门
凯旋门是陵园旧址的大门,位于广州市沙河顶水荫路口,建于1932年。它是一座花岗石结构的仿古罗马纪功式建筑门楼。门楼高13.4米,宽11米,占地面积40.7平方米。门楼正面上端镌刻“十九路军抗日阵亡将士坟园”,下款署“闽侯林森敬题”;背面上书“碧血丹心”,上款“民国二十二年”,下款“宋子文敬题”。
1.4 将士墓
将士墓全称为“淞沪抗日暨历役革命阵亡将士公墓”,建于1932年,位于陵园英烈题名碑的东侧,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墓区的北面是一座墓包,主墓碑上有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撰写“淞沪抗日暨历役革命阵亡将士公墓”[3]。墓包前整齐有序地排列着182座花岗岩石棺,现保存的碑有37块。墓包后面的《十九路军抗日死国将士之碑》立于1933年1月28日,碑文为蔡廷锴所撰写,记述了十九路军将士抗日守土、浴血奋战的经过。
1.5 英烈题名碑
英烈题名碑建于1933年,位于陵园中轴线正中,为一座方柱形花岗石石碑。碑高7.7米,占地面积91平方米。碑体四个面上用篆体刻着十九路军六十师、六十一师、七十八师、第一师补充团,共计1983位“一·二八”淞沪抗日阵亡先烈的英名[4]。
1.6 战士墓
战士墓建于1932年,墓区位于陵园西边。墓区由主墓碑和墓组成,占地面积1187平方米。主墓碑位于西边,碑上由李济深题词“十九路军淞沪抗日战士坟墓”,墓区共有195座石棺依次排列,水泥棺比将士墓略小,现保存的碑石有10块。
1.7 先烈纪念馆
先烈纪念馆位于陵园东南侧,建于1932年,建筑物占地面積355平方米,是一座仿欧式建筑。先烈纪念馆初期目的是用于祭拜英灵和临时休息之用,1981年收回后用于陈列十九路军淞沪抗日事迹。2002年初,淞沪抗日70周年纪念日,对先烈纪念馆进行了重新布展,新建了纪念馆广场和“文化墙”,是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目前先烈纪念馆正在进行本体修缮和陈列升级改造,将为游客提供更为丰富的参观体验。
2 陵园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综述
2.1 依法保护和管理
2.1.1 园区环境的管理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中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定,陵园需要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园区的绿化环境要与园林化的目标一致,从而使烈士纪念设施与园区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相融合,更好地为参观人群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环境。园区环境的管理要在统一的规划下进行,在园区环境的管理中要做到绿植的栽种与当地环境、陵园纪念主题相结合。陵园的绿化在现阶段已经达到了3.5万平方米,在绿化的配置中还增加了很多具有亚热带风光的绿植,如罗汉松、龙柏、木棉、假槟榔等园林观赏植物,与烈士英雄的精神相辅相成。在园区环境的管理中,还要对铺设好的草坪定期维护管理。只有做好陵园的环境管理工作,才能保护好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的面貌。
2.1.2 陈列设施的管理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第13条中规定:“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人民政府安排,开展烈士史料征集研究、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烈士纪念活动,宣传烈士的英雄事迹、献身精神和高尚品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具备条件的列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配备具备资质的讲解员。”在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的陈列实施管理中,首先要将烈士史料的征集工作落到实处,以真实的事迹和真实的故事对烈士的资料进行编纂;其次陈列展示工作中要强调对实物的保护工作,如对于参观人群中一些不符合实物保护工作管理的个体行为,陵园管理人员或讲解员要及时劝阻。陵园的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陈列设施进行管理,只有做到依法行事才能保护好陵园内的陈列设施。 2.2 開展和组织好相关纪念活动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需要传承的,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对英雄烈士精神的传承需要通过烈士纪念建筑来体现,烈士纪念建筑中包含了后人对英雄烈士的褒扬和纪念内容。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从不同的方面进行工作,目标是以这种形式来维护烈士的尊严和象征精神。在开展纪念活动中,不仅相关单位要根据现实的情况有序地组织和开展烈士纪念建筑的参观活动,同时个人也要本着对烈士的纪念和缅怀去参观烈士纪念建筑。纪念活动需要主办方与陵园管理方在各方面协调完善的前提下进行。在纪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要注重活动的教育意义,深入开展红色文化是保证纪念活动发挥教育意义的重要基础,陵园管理方要积极地了解和认识红色文化的内涵,在红色文化的视域下积极开展和组织相关的纪念活动。
近年来,广东省政协、广州市政协和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民政局非常注重对于陵园精神传承的宣传[5],在“一·二八”淞沪抗战纪念日、清明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社会各界人士均在陵园内开展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与此同时,陵园结合时事热点,以纪念重大历史事件为线索,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有效宣传,吸引更多游客,尤其是青少年前来参观,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成为社会各界和青少年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也是广大市民休闲旅游的景区。尤其是每年清明节时,陵园内的杜鹃花全部盛开,陵园内的标志性建筑先烈纪念碑在杜鹃花的映照下更凸显了烈士陵园的雄伟壮观之势。
2.3 传承烈士精神
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作为中国近代史人民斗争业绩的见证,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又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是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国内游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课堂。因此,要在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有所作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收集,还原和丰富烈士生活、战斗和献身的事迹,充分发挥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教育作用;要加强烈士事迹编撰和宣传,尽可能地收集烈士英名和事迹资料,推出一批弘扬烈士的现代作品;要协调配合党史、军史编写,和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
3 结束语
对于烈士纪念建筑保护与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烈士为了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因此烈士纪念建筑必须要得到人们的尊崇。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很多英雄和烈士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也要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来强化管理和保护的方式。
参考文献
[1]吴海勇.十九路军淞沪抗战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作为[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8(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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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云健.重探一·二八淞沪抗战——十四年新抗战史观下的中日第一战[J].文史天地,2017(8):56-61.
[4]陈海春.赖成己:广西“黄飞鸿”[J].农家之友,2017(1):43-44.
[5]沈坚.殷殷袍泽谊——戴戟为公羊寿书作序[J].档案春秋,2017(4):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