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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通常可以看做一种政府对民众权益的承诺,该制度的转变必然会带来相关人员保障权益的改变甚至减损.因此,养老保险制度在转变过程中能够稳妥处理其隐性债务,是推动制度变革的前提条件.本文主要选取智利、波兰和阿根廷作为典型样本国家,考察它们养老保险制度隐性债务的处理方式,并提出了具有一般意义的养老金转制成本通常处理方法,以期为我国在处理隐性债务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