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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用电的安全。
关键词: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接地保护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事故多发的场所,由于其环境复杂和人员流动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为了科学管理,安全发展,则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而施工现场临电组织设计则是整个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由于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特殊性,建设部为其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标准,规定了是工程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在此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用电安全。那么该如何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管理,现就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一些具体做法浅析如下:
线路安设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敷设应埋地或者架空搭设,而架空线路
严禁使用树木、外排栅脚手架或其他设施。架空的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围墙安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电缆垂直敷设也可穿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7米,当要经过道路灯容易使电缆受损场所时应加设套管予以保护。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必须要穿管敷设,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室内配线所用的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严禁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因为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程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引发事故。
电箱设置
首先,配电箱的设置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的电气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的连通与分段电路以及短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电气设置为总隔离开关、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的进线端。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分配电箱应该设置在用电设备或现场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则必须设置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箱配电。
其次,配电箱、开关箱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进行编号,并标明其名称、用途,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作出标记。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前方不得堆放妨碍影响操作、维修的物料,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箱安装位置应为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应受到振动、撞击。
三级配电系统
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配电箱开关箱里必须使用国家、省备案产品。而现场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的线路系统,其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一旦动力电源出现故障或有人触电而造成停电时,不会影响照明回路。在有照明的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避免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
但是有一种情况要特殊处理,则是塔式起重机的问题。当塔机在100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其起吊一次空中运行的时间有数分钟之久,若在吊运一捆散物件时在空中突然断电,塔机电磁刹车的滞后使下滑及制动时由柔索传递的蹬落力,会使散物件有从空中飘落的危险,因此是要绝对的防止的。为了保证塔机供电电路的安全性,一般要求在工地上所用的塔机,应设置专机专线,即从一级配电箱中要分出专用线路来供塔机的动力用电,而一般工地只有1-2台塔机的情况,就可不必设置二级分配箱,途中也不能搭载任何其它的用电设置,甚至塔机顶端的照明灯都不能并接进来,虽然是与三级配电理论相左,但是是符合实际要求的。
二级漏电保护
施工现场常常存在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等情况。
对于现场按照规范要求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5、保护接零
现在很多现场用电会出现: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接地极与塔吊等设备共用、保护零线无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連等情况。
这个时候就要求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现代建筑施工,“电”已经是不可缺少的动力源之一。每台设备、每个工种都需要电,其存在多变性、复杂性。所以必须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用电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92)
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手册》(2012)
关键词: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接地保护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事故多发的场所,由于其环境复杂和人员流动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为了科学管理,安全发展,则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而施工现场临电组织设计则是整个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由于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特殊性,建设部为其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标准,规定了是工程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在此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用电安全。那么该如何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管理,现就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一些具体做法浅析如下:
线路安设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敷设应埋地或者架空搭设,而架空线路
严禁使用树木、外排栅脚手架或其他设施。架空的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围墙安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电缆垂直敷设也可穿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7米,当要经过道路灯容易使电缆受损场所时应加设套管予以保护。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必须要穿管敷设,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室内配线所用的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严禁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因为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程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引发事故。
电箱设置
首先,配电箱的设置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的电气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的连通与分段电路以及短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电气设置为总隔离开关、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的进线端。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分配电箱应该设置在用电设备或现场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则必须设置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箱配电。
其次,配电箱、开关箱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进行编号,并标明其名称、用途,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作出标记。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前方不得堆放妨碍影响操作、维修的物料,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箱安装位置应为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应受到振动、撞击。
三级配电系统
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配电箱开关箱里必须使用国家、省备案产品。而现场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的线路系统,其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一旦动力电源出现故障或有人触电而造成停电时,不会影响照明回路。在有照明的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避免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
但是有一种情况要特殊处理,则是塔式起重机的问题。当塔机在100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其起吊一次空中运行的时间有数分钟之久,若在吊运一捆散物件时在空中突然断电,塔机电磁刹车的滞后使下滑及制动时由柔索传递的蹬落力,会使散物件有从空中飘落的危险,因此是要绝对的防止的。为了保证塔机供电电路的安全性,一般要求在工地上所用的塔机,应设置专机专线,即从一级配电箱中要分出专用线路来供塔机的动力用电,而一般工地只有1-2台塔机的情况,就可不必设置二级分配箱,途中也不能搭载任何其它的用电设置,甚至塔机顶端的照明灯都不能并接进来,虽然是与三级配电理论相左,但是是符合实际要求的。
二级漏电保护
施工现场常常存在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等情况。
对于现场按照规范要求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5、保护接零
现在很多现场用电会出现: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接地极与塔吊等设备共用、保护零线无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連等情况。
这个时候就要求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现代建筑施工,“电”已经是不可缺少的动力源之一。每台设备、每个工种都需要电,其存在多变性、复杂性。所以必须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用电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92)
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手册》(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