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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们个性化出行需求的一种重要交通运输方式,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必要补充。但是,由于出租汽车行业进入门槛低、经营权分配形式不均、授予方式不一致,公司管理模式缺位引发以包代管等现象,导致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租汽车行业因各类矛盾而发生群体性事件。如何改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授予方式,摆脱“重收费、轻管理”的管理模式,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已成为各地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