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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农业大国,三农一直是国家的重中之重,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但是由于现行产权制度规定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农民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这种不平等的市场参与主体地位,实质上是强势集团和弱势集团的关系问题。另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导致的小农经济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不能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项动力,反而变成了一笔负担。因此,对于现行土地改革必须在完善的配套措施下,明晰土地产权,实现土地私有权。